宜安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1-11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1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1 月 11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
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宜安科技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宜安科技董事长李扬德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宜安科技、香港液态金属有限公司及香港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安科
有限公司在各自领域拥有竞争优势,为延伸宜安科技液态金属产业链,推广液态金属
的应用,宜安科技拟与液态金属有限公司、安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深圳市力安液
态金属设备有限公司 (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宜安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0 万元,占合资
公司注册资本的 40%;液态金属有限公司出资 1,25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安科有限公司出资 1,75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35%。
宜安科技和液态金属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扬德,宜安科技与液态金属有
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
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李扬德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