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5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特”或“目标公司”)成立 于 2006 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导热硅胶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00 万,其股东包括古丈欧普特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古丈聚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深圳市欧普特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甲方”)。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或“乙方”)与欧普特在各自领域拥有竞争优势, 为整合欧普特众多 LED 显示、消费电子领域等客户资源,进一步扩大公司大型 LED 幕墙、消费电子等产品市场,宜安科技与欧普特股东古丈欧普特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古丈聚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深圳市欧普特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意宜安科技使用自有资金以人民 币 22,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古丈欧普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古丈聚慧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深圳市欧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欧 普特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欧普特成为宜安科技 的全资子公司。 宜安科技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宜安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古丈欧普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名称:古丈欧普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17年1月5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4、主要经营场所:湖南省古丈县古阳镇红星区会展中心一楼 5、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财务顾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刘诚 (二)古丈聚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名称:古丈聚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17年2月23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4、主要经营场所:湖南省古丈县古阳镇红星区会展中心一楼 5、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财务顾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邱群 (三)深圳市欧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深圳市欧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16年4月19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4、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第三工业区龙山六路10号欧普特 工业园办公楼二楼 5、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管理。 6、执行事务合伙人:邱群 交易对方与宜安科技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目标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22 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300 万 4、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社区龙山六路 10 号欧普特工业园厂房 5、经营范围:室温固化硅橡胶的销售,电子胶粘剂、高分子材料的技术开 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室温固化硅橡胶的生产。 6、法定代表人:刘诚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古丈欧普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6,727,279 72.7273% 古丈聚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272,733 18.5771% 深圳市欧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9,988 8.6956% 合计 23,000,000 100.00% (二)审计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欧普特 2016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CAC 审字[2017]0134 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万元) 资产总额 6,004.24 负债总额 2,244.03 净资产 3,760.21 项目 2016 年度(万元) 营业收入 7,619.17 净利润 1,015.97 (三)评估情况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欧普特 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 0056 号】,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欧普特经审计后的账面总资产 5,816.01 万元,总负债 2,054.70 万元,净资产 3,761.31 万元。采用合并收益 法评估后欧普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2,115.57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 壹佰壹拾伍万伍仟柒佰元整),较账面合并报表净资产评估增值 18,355.36 万 元,增值率 488.15%,较单体报表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 18,354.26 万元,增值率 487.98%。 四、本次收购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宜安科技以人民币 22,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古丈欧普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古丈聚慧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及深圳市欧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欧普特全部 股权。 本次收购前后欧普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收购前 收购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元) (%) (元) (%) 古丈欧普特企 业管理中心(有 16,727,279 72.7273% 限合伙) 古丈聚慧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 4,272,733 18.5771% 宜安科技 23,000,000 100% 合伙) 深圳市欧普特 投资合伙企业 1,999,988 8.6956% (有限合伙) 合计 23,000,000 100% 合计 23,000,000 100% 五、《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目标公司百分之百(100%)股权,按照本协议书所约定的 条件和方式,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书所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依法 受让目标公司百分之百(100%)的股权。 (二)目标股权于基准日的价值以乙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资产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 价格为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22,000 万元)。 (三)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古丈欧普特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肆仟万元(4,000 万元)至其指定的银行帐户;在 本协议生效后的 90 日内,向古丈欧普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转让价 款人民币柒仟万元(7,000 万元)至其指定的银行帐户;在本协议生效后的 180 日内,向古丈欧普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伍仟万 元(5,000 万元)至其指定的银行帐户。 (四)对于古丈聚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欧普特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之股权转让价款:乙方在目标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60 日内每期向其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 万 元)。 (五)甲方承诺:目标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为 1,600 万元、2018 年度净利 润为 2,100 万元、2019 年度净利润为 2,900 万元;2017 年度-2019 年度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 6,600 万元。净利润是指目标公司经审计截至当年年末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包括非经常性损益)。 在补偿期内,在年度财务审计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对 目标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如果当年度净利润不足净利润承诺 数,则由甲方在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净利润差额部分以现金方 式补偿乙方。 在乙方相应年度报告披露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目标公司在当 年度净利润不足利润承诺数,并要求甲方按约定补偿;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 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其应补偿现金支付至乙方。 (六)本协议的正式生效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乙方履行内部批准程序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欧普特成立于 2006 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导热硅胶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及广东省有机硅导热粘接材料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是一家硅胶全产业链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国内硅胶新材领导品牌。经过 十余年的发展,欧普特已经拥有领先行业的研发团队、国际最先进的检测与分析 设备、自动化制胶流水线,在 LED 显示、照明、电源、通讯等领域拥有广泛的客 户资源(比如强力巨彩、联建光电、兆驰股份、立达信、视觉光旭、飞毛腿、瑞 德智能、巨能伟业等)和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知名度,销售 及盈利能力良好。 宜安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新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 技术企业,产品范围包括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高端LED幕墙、液态金 属产品及模具等。经过二十余年发展,宜安科技掌握了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拥 有完整的产业链,目前已成为一家具有极强成长潜力的新材料公司。 欧普特与宜安科技在 LED 显示、消费电子领域等客户存在较强的关联性和互 补性。宜安科技此次成功收购欧普特全部股权,有利于整合欧普特原有 LED 显示、 消费电子领域等客户资源,缩短宜安科技相关产品市场开拓时间,快速进入欧普 特原有客户群,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附加值高的产品和优质服务,以获取 竞争优势,进而提升宜安科技整体盈利能力,增厚宜安科技业绩,符合宜安科技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股权转让协议书》 (三)《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 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四)《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