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17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7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3 月 15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3 日以电子邮
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
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重大决策、
依法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出具了《2016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
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302.53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0%;实现
净利润3,021.5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3.59%。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
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687,721.8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9,503,901.42元。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当提取利润的10%,即1,950,390.14
元作为法定公积金,2016年度当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17,553,511.28元,加
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133,545,009.06元,2016年度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
利润为151,098,520.34元。
为确保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综合考虑公司2016年度整体财务状况,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09,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819.54万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142,903,120.34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及未来发展相
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未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证券监督部门的有关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能够有
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内部的经营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与公司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
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此议案出具了鉴证报告。上述意见、鉴证报告及《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确认 2016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关于确认2016年度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
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八节 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结合公司董事、监事职责、工作胜任、工
作量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订了公
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
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
后发放。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为7.00万元人民币(税前)。石文华为外部董事不在公
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