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独立董事(赵德军)2016年度述职报告2017-03-17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德军)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6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
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6年12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换届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现将本人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19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
情况和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
策起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
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股东大会会议
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列席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规定,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就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液态金属有限公司投资 Liquidmetal Technologies,Inc. (美国液态金
属公司)暨公司与 Liquidmetal Technologies,Inc.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平行许可协
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确认
2015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控股子公司东莞心安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继续租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设备及公
司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6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就调整公司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及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
权价格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就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就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就公司与液
态金属有限公司、安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八)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就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16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就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拟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共主持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就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募集资金
使用与存放情况、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按照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仔细审核相关资料,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在年审审计机构进场前、
后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
见进行认真审阅,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共参加
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就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共参加1次提
名委员会会议,并就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听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人员汇报等途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
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等方
面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按时出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忠实、勤勉地
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本人始终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仔细审阅有关公告文稿,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监督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情况,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投资项目进度等相关事项,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进
行了核查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四)积极学习相关监管部门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文
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最后,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协助和
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衷心希望公司能把握住行业发展的大好机遇,更
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汇报,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德军
2017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