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19-025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 2019年4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虹口足球场内二区A座 虹馆一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震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 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股份254,113,027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31.5187%。其中: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 253,475,4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39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6名,代表股份637,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9名,代表股份23,254,21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的 2.8843 % 。 其 中 : 现 场 参 加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3 名 , 代 表 股 份 22,61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5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名,代表股份637,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9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0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057%;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23,089,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1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23,089,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9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0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057%;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23,089,000 股(其中,因未 4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1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23,089,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95%。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388,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48%;反对 135,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4%;弃权 589,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840%;反对 135,6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3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确认及 2019 年度日 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4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753%;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关联股东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震华)、杨震华、盛文 蕾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共合计持有 229,958,817 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 积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震华先生、汪烽女士、杨璐女士、周健 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议案次日起计算,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4.1 选举杨震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1,58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5,600 股。 7 14.2 选举汪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1,58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5,600 股。 14.3 选举杨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1,58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5,600 股。 14.4 选举周健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1,56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705,600 股。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 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培敏先生、曹军波先生、万如平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议案次日起计算,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于股东大会召开前提 交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5.1 选举郑培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1,58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5,600 股。 15.2 选举曹军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1,56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705,600 股。 15.3 选举万如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1,56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705,600 股。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采 用累积投票制) 8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余厉先生、刘晓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6.1 选举余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1,56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05,600 股。 16.2 选举刘晓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1,56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05,600 股。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世纪(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 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人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北京市世 纪(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世纪(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9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