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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文化: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19-025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

2019年4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虹口足球场内二区A座

虹馆一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震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

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股份254,113,027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31.5187%。其中: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
253,475,4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39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6名,代表股份637,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9名,代表股份23,254,21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的 2.8843 % 。 其 中 : 现 场 参 加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3 名 , 代 表 股 份
22,61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5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名,代表股份637,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9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0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057%;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23,089,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1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23,089,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9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0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057%;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23,089,000 股(其中,因未


                                     4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1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23,089,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95%。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388,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48%;反对
135,6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4%;弃权 589,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840%;反对 135,6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3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确认及 2019 年度日
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4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753%;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关联股东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震华)、杨震华、盛文
蕾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共合计持有 229,958,817 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4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76%;反对 20,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589,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29%。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
积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震华先生、汪烽女士、杨璐女士、周健
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议案次日起计算,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4.1     选举杨震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1,58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5,600 股。


                                     7
    14.2   选举汪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1,58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5,600 股。
    14.3   选举杨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1,58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5,600 股。
    14.4   选举周健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1,56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705,600 股。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
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培敏先生、曹军波先生、万如平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议案次日起计算,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于股东大会召开前提
交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5.1   选举郑培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1,58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5,600 股。
    15.2   选举曹军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1,56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705,600 股。
    15.3   选举万如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31,56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705,600 股。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采
用累积投票制)


                                   8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余厉先生、刘晓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6.1     选举余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1,56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05,600 股。
    16.2     选举刘晓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1,564,417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05,600 股。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世纪(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
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人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北京市世
纪(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世纪(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9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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