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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20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中心九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沈健生先生主
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沈健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沈健生先生简历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其组成成员如下:

       一、选举沈健生先生、谢建新先生、许春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其中沈健生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选举许春亮先生、崔荣军先生、李如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其中许春亮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选举谢建新先生、崔荣军先生、周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其中谢建新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议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选举崔荣军先生、许春亮先生、张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崔荣军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刊登的《 银邦股 份第 三届董 事会第 二十四 次会议 决议 公告》 (公告 编号:
2020-01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沈健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沈健生先生简历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刊登的《银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8)。
       公司已确定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公司将在候选人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且其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
作。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沈健生先生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


                                      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张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如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郭耿峰先
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沈宇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彭家兵先生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王洁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张稷先生、李如亮先生简历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的《银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郭耿峰先生、沈宇龙先生、彭家兵先生、王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




                                   3
附件:

                              简历

    郭耿峰先生:中国籍,1974 年出生,教育背景:1995-1999 年江西理工大学
金属压力加工本科毕业;2010-2011 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经理 MBA 课程毕业。
工作经历: 1999-2001 年江苏江阴兴澄钢管厂任技术员;2001-2015 年格朗吉斯
(上海)铝业有限公司任工艺工程师、工艺部经理;2015-2018,江苏丹阳大力

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常务技术副总经理;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耿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沈宇龙先生:中国籍,1984 年 9 月生,本科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职于上海康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公司技术工程师;2015 年 1 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多金属事业部运
营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沈宇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彭家兵先生:中国籍,1986 年 10 月生,本科学历,2010 年 8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职于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检察院,任助理检察员;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职于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任助理检察员;2014 年 9 月至 2017 年 2 月

任职于无锡市航道管理处航政法规科,任科员;2017 年 2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职

于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证券事务部;2018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无锡产

                                     4
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证券事务部,任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彭家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王洁女士:中国籍,1972 年 12 月生,本科学历。1997 年 6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职于锡山市铝材铝箔厂;1998 年 8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无锡银邦铝业

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3 年 10 月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2010 年 12 月至今,
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王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47,400 股,持股比例为 0.02%,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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