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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和软件: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26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5-032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润和软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5年3月13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
等方式发出,全体监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庆先生主
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 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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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 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年末可供分
配利润为172,381,283.64元。公司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284,616,774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8,461,677.4
元(含税);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143,919,606.24元,结转至下年度。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
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 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
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使用。公
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按照预定
计划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
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有效。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 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
认为:2014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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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多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
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有效的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
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
督充分有效。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
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拟定审计费用95万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15年度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担保方式根据银行授
信具体要求确定,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和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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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捷科智诚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议案》。
    2014 年度,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王杰、王拥军、吴向东、
郭小宇、吴天波和许峰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捷科智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捷
科智诚”)100%股权。2014 年 4 月 17 日,公司与王杰、王拥军、吴向东、郭小
宇、吴天波和许峰共同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中王杰、王拥军、吴向
东、郭小宇、吴天波和许峰共同承诺,捷科智诚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2014-2016 年度简称“考核期”)实现的经润和软件指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850 万元、6,300 万元和 6,805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考核期实现的
净利润之和不低于 17,955 万元。
    监事会对北京捷科智诚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了审
核,认为:捷科智诚 2014 年财务报表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捷科智诚 2014 年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986.97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987.43 万元,较捷科智诚
2014 年预测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55.97 万元
超出 131.47 万元,较捷科智诚原股东所承诺的捷科智诚 2014 年净利润 4,850 万
元超出 137.43 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捷科智诚2014年度盈利预测数和承诺数已经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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