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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恒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0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19-03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2019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5月20日15:00 至2019年
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万国江
    6、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
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
股份数52,307,8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567%。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52,307,8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656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114,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38%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5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5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5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5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浩能科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2,307,88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宪忠律师、李冰清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