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奥迪: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08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根据公
司所处的地区、行业以及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确定的。公司调整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责,提高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方案。
此页无正文,为《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肖伟(签字):
刘桓(签字):
刘远立(签字):
庄松林(签字):
2022 年 08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