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智造: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8-30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太空智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1、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2、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的累计额度为 8700 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为 3300 万元,为对全资子公司北京互联立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元恒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北京北纬华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的反担保。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 东
陈 群
赵继平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