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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方数科: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10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后,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
自身经营情况,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
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和要求。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切实可行。本次发行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

                                      1
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
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必要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经营模式、融资规
划、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
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
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
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实
际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
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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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就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及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相关措施。公司所预计的
即期收益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收益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
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
回报规划。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增强利润分配决
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该规划既重视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 319032 号),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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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行)》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在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相关授权安排有
利于推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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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剑非




          孙锋




          王琴




                                                       2022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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