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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大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公

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资产公司”) 计

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025,660股(占

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

之后进行,开始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结束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截至本公告日,本轮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自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期间,南大资产公司减持本公司股票如

下表: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17 日     33.16      19.5000    0.0484%
 南京大学资产       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18 日     37.20     100.0000    0.2484%
 经营有限公司       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30 日     40.13     101.0000    0.2509%
                                     合    计                       220.5000    0.5477%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表在计算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股份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已扣除回购专    股数(股)    (已扣除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                 用账户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30,808,503      7.65%        28,603,503       7.11%
  南京大学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
  产经营有限                      30,808,503      7.65%        28,603,503       7.11%
                    股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表在计算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南大资产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董监高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

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