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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格医药:关于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5-06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9)052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格医药”)于近日收到公司

监事施笑利女士和副总经理WEN CHEN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1、施笑利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0%)。

    2、WEN CHEN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9%)。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施笑利、WEN CHEN

    2、截至本公告日,施笑利女士和WEN CHEN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可出售的公

司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公司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比例(%)         通股总数(股)


    施笑利             监事           9,533,440           1.91             2,383,360




                                           1
 WEN CHEN          副总经理         1,852,480       0.37           463,12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施笑利女士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WEN CHEN先

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施笑利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0.40%,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WEN CHEN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9%;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施笑利女士和WEN CHEN先生严格遵守《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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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监事,施笑利女士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

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施笑利女士

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作为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WEN CHEN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

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

告日,WEN CHEN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施笑利女士和WEN CHEN先生将根据市场

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施笑利女士和WEN CHEN先生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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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施笑利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WEN CHEN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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