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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格医药: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2-11-04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郑碧筠先生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郑碧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郑碧筠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郑碧筠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事项公开征集股东委
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
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
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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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
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
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格医药

    股票代码:300347.SZ/ 03347.HK

    法定代表人:曹晓春

    董事会秘书:李晓日

    证券事务代表:阮新卉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 19 号盛大科技园 A 座 19 楼

    电话:0571-89986795

    传真:0571-89986795

    邮箱:ir@tigermedgrp.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
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
权。

    3、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3 日

       三、拟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
                                        2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碧筠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郑碧筠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兰
州商学院(2015 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专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MBA。现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 年 6 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
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实施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锁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
授予条件、授予价格、有效期、解锁归属条件等事项)符合公司中长期激励与约
束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实施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薪酬考核体系,提高公司可
                                      3
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
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22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22 年 11 月 18 日至 11 月 21 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 9: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A 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e、2022 年 11 月 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
件)。(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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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c、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2022 年 11 月 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
件)。(注: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
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其中,信函以公司证
券部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证券部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 19 号盛大科技园 A 座 18 楼

    收件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编:310053

    电话:0571-89986795

    传真:0571-89986795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
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
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
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21 日 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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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
外的人。

    七、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
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
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
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
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
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
侵犯。

    特此公告 。

                                                        征集人:郑碧筠

                                                       2022 年 11 月 3 日




                                   6
附件: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碧筠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
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
1.00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
2.00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
3.00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
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7
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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