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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格医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启宇)2023-03-29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本人本年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本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每次召开的董事会。公司在本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年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参加董事会       委托参加董事会 未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出席


 廖启宇          11               11                    0             0             否


    1、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无委托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日期                                      事项                           意见类型
2022 年 2 月 14 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独
2022 年 3 月 29 日                                                                同意
                      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29 日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3 月 29 日    关于聘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3 月 29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3 月 29 日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3 月 29 日    关于公司实施 2022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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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实施 2022 年 H 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
2022 年 3 月 29 日                                                          同意
                      见
2022 年 3 月 29 日    关于变更 H 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3 月 29 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限售期
2022 年 4 月 27 日                                                          同意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    同意
2022 年 6 月 11 日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独
2022 年 8 月 26 日                                                          同意
                      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22 日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
2022 年 10 月 26 日                                                         同意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
2022 年 10 月 26 日                                                         同意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22 年 11 月 26 日                                                         同意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2022 年 11 月 26 日                                                         同意
                      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自公司上市以来,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

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

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本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本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

勉尽责,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本人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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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

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

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

感谢。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廖启宇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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