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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鹏飞:关于公司暂未收到李长军、杨阳业绩承诺补偿款暨业绩补偿实施进展公告2020-06-12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0)044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暂未收到李长军、杨阳业绩承诺补偿款暨业绩补偿实施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鹏飞”)于2020年4月23
日、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实施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李长军、
杨阳拟实施业绩承诺补偿的提示性公告》。现将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补偿事项概况

    2018年2月27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阳女士及其配偶李长军先生签署
了《关于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业绩的承诺函》
(以下简称“承诺函”),杨阳、李长军向华鹏飞承诺,博韩伟业(北京)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韩伟业”)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000万元、16,000万元。经审
计机构审计,博韩伟业未完成承诺函中承诺的业绩,因此杨阳女士、李长军先生
需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并在接到公司业绩补偿通知后30日内履行全部补偿义
务。具体业绩补偿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中披露的《关于
李长军、杨阳拟实施业绩承诺补偿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号)。

    二、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使用邮政快递(以下简称“EMS”)向李长军、杨阳
发送了《关于李长军、杨阳需对华鹏飞进行现金补偿的通知》,后因EMS公司
无法联系到当事人而退件。
    2020年5月6日公司用电子邮件方式向李长军及其关联人发送了业绩补偿通
知,并于2020年5月7日再次使用EMS方式向李长军、杨阳邮寄了《关于李长军、
杨阳需对华鹏飞进行现金补偿的通知》,通过EMS运单号查询,上述快递已分
别于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9日送达。

    2020年5月21日,公司用电子邮件方式及EMS方式向李长军先生及其直系亲
属发送了《关于李长军、杨阳履行对华鹏飞进行现金补偿义务的提醒函》:提醒
李长军先生及其配偶杨阳女士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要求其以函件方式回复
公司业绩补偿实施计划;如对业绩补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补偿方式、补偿金额
等)有疑问或有意见,亦请其函件回复公司。

    2020年5月26日,公司再次用电子邮件方式及EMS方式向李长军先生及其直
系亲属发送了《关于李长军、杨阳履行对华鹏飞现金补偿义务的确认函》:要求
李长军先生及杨阳女士在2020年5月27日前以函件方式明确回复公司是否具有
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意愿和能力。

    截止到2020年6月10日,根据承诺方收到业绩补偿通知快递的时间起算,承
诺函约定30日内的业绩补偿期已到期,但公司尚未收到李长军、杨阳的业绩补
偿款或实施业绩补偿的计划,也未收到其关于公司上述函件的回复。

    三、风险提示

    截止到2020年6月10日,承诺函约定30日内的业绩补偿期已到期,但公司尚
未收到李长军、杨阳业绩补偿款和业绩补偿计划,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存在能否顺
利实施的风险,若该业绩承诺补偿款不能如期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会
继续加强业绩补偿款的催收工作,并积极与承诺方沟通,但不排除最终通过司法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途径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后续将根据业绩补偿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