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永贵电器: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2020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03-27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在2020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审计了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
贵电器”)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
健审〔2021〕1408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4208
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
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
涉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作如下说明: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永贵电

器公司子公司翊腾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翊腾电子”)因贸易

合同向供应商南京科延信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款 4,838.96 万元,账列其

他应收款。2020 年 3 月,翊腾电子因货款纠纷事项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该项贸易合同客户南京第五十五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向翊腾电子支

付货款 6,048.70 万元,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0 年3 月 24 日受理该案件。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其诉讼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翊腾电子对预付南京科延信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述采购款计提了

坏账准备 4,068.96 万元,并就尚未支付的采购款余额计提了 604.92 万元的预计

负债。
    上述事项尽管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之其他重要事项中予以披露,但因所涉
及的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其诉讼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所述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一) 翊腾电子已在本期出售,退出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 年 5 月 20 日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卢红萍签订的《关于翊腾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之

股权转让协议》,卢红萍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购买翊腾电子 100%的股权,交易作

价为扣除 2020 年 4 月 14 日翊腾电子向本公司分红 9,000 万元之后的金额 25,000

万元。

    同时,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翊腾电子因贸易合同形成的款项 5,443.78 万元(应

收款项扣除相应应付款后税前金额),与该等合同业务相关的回款均归属公司享

有。翊腾电子每次收到该等应收款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卢红萍应向公司支付翊

腾电子收到的全部税后款项,翊腾电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翊腾电子已于 2020 年 5 月完成了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

持有翊腾电子股权。

    (二) 该诉讼事项的本期进展情况

    根据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苏 0104 民初 1607 号),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已涉嫌刑事犯罪,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

安机关处理,裁定驳回原告翊腾电子的起诉。公司向所在地天台县公安局报案,

天台县公安局在 2020 年 6 月 15 日就合同诈骗案予以立案侦查。

    综上,公司认为该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且已在 2019 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此外,翊腾电子已在 2020 年出售。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事项已消除。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年审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对浙江

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

事项在 2020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1〕507 号),该说明认为
结合翊腾电子出售事项以及诉讼进展情况,永贵电器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

项段所涉及的事项已消除。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

响消除情况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我们对公司管

理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影响所做的努力表示肯定,董事会出具的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 2020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符

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年审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就此事项出具专项

审核报告,我们对该专项说明无异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过对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认真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 2020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均无异议。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