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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贵电器: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靖)2023-04-22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靖
    本人作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
司规范化运作,坚持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
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现将本人 2022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2 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7 次董事会,
列席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要求参加会议,在董事会
召开之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站在独立、客观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所参加
的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况。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二)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
 下: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届次                                   相关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董事会届次                                   相关事项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4、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2 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各专门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定期报
 告、2022 年度审计机构续聘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
 门委员会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注和落实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积极关
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风
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
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
行自己的职责,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建立了密切的沟通与合
作,并对合资子公司成都永贵东洋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进行了考察调研,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
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己任,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客
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报告完毕。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靖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