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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光一: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麻艳鸿)2022-04-28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麻艳鸿)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
   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以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未出席会议

             5                0               5                 0              0           否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
   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另,反对票1次。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事项                    独立意见

2021.11.15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2021.11.24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1、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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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签署产品供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12.29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同意
                                          2、关于华茂置业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全面了解公司重要经营事项、财务信息、关联交易情况等,对公司内部
   控制、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评价。在任期期间,本人切实
   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
   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
   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
   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
   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
   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
   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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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
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麻艳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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