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ST 光一 公告编码 2022-041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 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188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共同开展相关的回复工 作,现就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一、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 对你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 的基础包括: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事项,预计 负债计提的准确性;南京领航光一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南京领 航”)退出北京海誉动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誉动想”)的可行 性及损益情况,你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准确性;发出商品和合同履约成本 的存在性。 (1)请结合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资产、债务及涉及诉讼的具体 案情、目前进展,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含轮候冻结)及司法拍卖 的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清偿或部分偿还资金占用款项的能力、后续清偿计划 及具体安排,你公司预计获偿金额及时间,计提相关坏账准备的依据,计提是 否充分、准确; 公司回复: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质押数量占 质押数量占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质押数量 其持股比例 总股本比例 光一投资 5,791.02 14.20% 3,164.57 54.65% 7.76% 龙昌明 902.50 2.21% 853.91 94.62% 2.09% 合计 6,693.52 16.41% 4,018.48 60.04% 9.8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目前均处于冻结状态,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其余非公开资产无法统计。 截至本说明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债务约为 10,249 万元, 因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形成的债务为 21,060.52 万元,向江苏鸿信商贸发展有限公 司借款形成的债务为 4,000 万元,因涉及诉讼事项被法院强制执行形成的债务约 为 13,342.23 万元,以上债务共计约 48,651.75 万元。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诉讼一 时间:2021 年 3 月 25 日 执行法院:南京浦口区人民法院 案件号:(2021)苏 0111 执行 551 号 标的金额:286 万元 原告:上海商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龙昌明、 朱锡锋 案件情况说明: 2016 年 7 月 29 日上海商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商 轶)向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能)增资 1,000 万元。 因新宇能近三年公司经营发展未达预期,上海商轶在 2019 年 6 月 7 日到期 后要求光一投资及龙昌明、朱锡锋回购新宇能股权,在一直未果情况下,2020 年 3 月向南京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投资款及约定回购年化 10%收益。 2020 年 6 月 29 日南京浦口区人民法院判决:光一投资及龙昌明、朱锡锋合 计归还上海商轶 1,286.03 万元后完成股权过户。2020 年 10 月 14 日法院强制执 行,划走光一投资银行账户 1,000 万元后双方协商尾款延期执行。2021 年 3 月 25 日南京浦口区人民法院恢复执行,执行标的金额变更为 286 万元。 2、 诉讼二 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 执行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案件号:(2021)苏 0192 执 620 号 标的金额: 654.81 万元 原告:刘颖 被告:光一投资、龙昌明、朱锡锋 案件情况说明: 2016 年 6 月 7 日刘颖与光一投资、龙昌明、朱锡锋、吴谈菲、新宇能签署 《关于秦旭生、刘颖、上海商轶增资新宇能公司之合作协议》。将对新宇能进行 500 万元的增资。 因新宇能未在 2019 年 6 月 7 日之前未完成合格的首次启动公开发行或上市 公司收购,刘颖要求被告三人回购股权,一直未果,于 2020 年 11 月向南京江北 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 年 2 月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光一投资及龙昌明、朱锡锋履行 《合作协议》,合计归还刘颖 654.81 万元后完成股权过户。执行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 3、 诉讼三 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 执行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案件号:(2021)苏 0192 执 621 号 标的金额:1,962.12 万元 原告:秦旭生 被告:光一投资、龙昌明、朱锡锋 案件情况说明: 2016 年 6 月 7 日秦旭生与光一投资、龙昌明、朱锡锋、吴谈菲、新宇能签 署《关于秦旭生、刘颖、上海商轶增资新宇能公司之合作协议》,将对新宇能进 行 1,500 万元的增资。 因新宇能未在 2019 年 6 月 7 日之前未完成合格的首次启动公开发行或上市 公司收购,秦旭生要求被告三人回购股权,一直未果,于 2020 年 11 月向南京江 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 年 1 月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光一投资及龙昌明、朱锡锋履行 《合作协议》,合计归还秦旭生 1,962.12 万元后完成股权过户。执行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 4、 诉讼四 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执行法院: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案件号:(2020)苏 0104 执 5507 号 标的金额:1,650 万元 原告:江苏大烨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龙昌明 案件情况说明: 2017 年 3 月至 8 月,光一投资因经营需要向江苏大烨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大烨)借款 4,000 万元。 2017 年 9 月光一投资分两次向江苏大烨打款合计 2,000 万元。后续又支付 350 万元。2019 年 10 月,江苏大烨向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 龙昌明还款 1,650 万元并按年化 24%支付利息。 2020 年 4 月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龙昌明归还江苏大烨 1,650 万元并应该支付相应利息。2020 年 11 月 18 日执行。 5、 诉讼五 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 执行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案件号:(2021)苏 0192 执 896 号 标的金额:3,924.51 万元 原告:南京光一文化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主体)、光一投资(担保)、龙昌明 (担保) 案件情况说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南京光一文化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光一文化)通过债转股的形式投资新宇能 5,000 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42 个月,投资金额按年化收益 8%计算。 2018 年 7 月 16 日起还款本金 1,350 万后截止 2020 年 5 月 30 前未再还款, 因 2019 年经营情况不好,光一文化要求提前偿还全部投资款和投资收益。 2021 年 2 月 25 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新宇能归还 本金为 3,650 万元,归还投资收益按年化 8%计算为 225.56 万元,其它费用 48.95 万元,合计总额为 3,924.51 万元。执行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0 日。 6、 诉讼六 时间:2020 年 10 月 27 日 执行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标的金额:4,864.79 万元 原告:北京海誉动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科能投资有限公司(主体)、光一投资(担保)、龙昌明(担保)、 上海谋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案件情况说明: 2018 年 4 月 3 日,北京海誉动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誉动想”) 与江苏科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能”)签订《委托理财协议》(以下 简称“理财协议”)。《理财协议》中约定,海誉动想在 2018 年 4 月 4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委托江苏科能进行理财活动,委托金额为 3,000 万元,本期理 财按年化率 9%固定收益计算,协议期满,江苏科能将本金及收益返还海誉动想。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科能未向海誉动想偿还任何委托理财本金或 收益。2020 年 4 月 13 日,海誉动想与光一投资、龙昌明、上海谋盛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谋盛”)签订《连带保证合同》,该保证为“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海誉动想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于 2021 年 8 月判决:龙昌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江苏科能 公司应支付给海誉动想 3,000 万元本金、470.25 万元收益的范围内向海誉动想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龙昌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江苏科能应向海誉动想支 付的滞纳金的范围内向海誉动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龙昌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 日内在江苏科能应支付给海誉动想 35 万元的律师费的范围内向海誉动想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 二审法院于 2022 年 3 月 1 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 审判决。 以上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回复深圳证券 交易所 2020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1)。 由于光一投资资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上述诉讼目前均未开始执行。 综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对外承担债务约 48,651.75 万元,其已公开 的资产情况未能覆盖债务本身,存在资不抵债的风险。经过与控股股东的了解, 其目前正努力筹备资金中,计划或用现金、不动产、股权资产等方式来偿还公司 债务。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以其除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偿 还上述债务,则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存在因强制平仓、行使质权、司法拍卖等原因 被强制处置的可能,因此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暂未有具体的清偿计划及安排。 截至年度财务报告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余额为 2.1 亿元,其明细构成如 下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年初含上年 2021 归还金额(含本 项目 本年计提利息 合计 利息余额 金和利息) 违规占款 20,151.37 4,880.00 1,013.24 16,284.61 苏州中院司法扣划 4,775.91 0 4,775.91 合计 24,927.28 4,880.00 1,013.24 21,060.52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 21,060.52 万元,进行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大股 东未质押股份数量为 2,675.04 万股,且目前已被公司提起诉讼并予以冻结,根 据公司 2022 年 3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 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股票拍卖价格为 3 元/股,计算得出大股东 未质押且已被公司冻结股份的公允价值为 8,025.12 万元,无法覆盖部分的资金 占用金额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进入当期损益,合计 13,035.4 万元。 以上所述的股权质押、冻结情况已由会计师进行了现场审验,并进行了测试 程序。因此,计提金额和依据是充分、准确的。 会计师回复: 一、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未能获取审计证据的原因 1、了解和测试了公司与资金占用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并检查了形成资金占用及偿还的记账凭证和银行流水; 3、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确认资金占用余额及偿还计划; 4、通过证券登记系统查询公司股权质押与冻结情况; 5、取得了公司对其他应收款中资金占用本息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表, 公司采用控股股东未质押已冻结的股数乘以近期股权拍卖成交价作为可回收金 额的参考值,但由于公司股价的市场波动无法预计,假设资金占用款以拍卖方式 受偿,我们无法获取股权拍卖时实际成交价的估计数; 6、对律师访谈及发函,回函显示公司对控股股东关于资金占用的诉讼,因 受疫情影响尚未结案,双方存在和解意愿,但我们无法获取和解方式受偿的准确 金额; 7、截止本回复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未能按计划偿还资金占用 款,我们未能获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能力偿还资金占用款的充分审计证据。 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十条规定: 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 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 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五条规定: 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或者由 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 生的影响。 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 (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 (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 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 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 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第五条规定: 发表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审计意见中涉及的相 关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表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二)如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应说明无法表示意见涉 及的事项中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依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够确定存在重大错报 的情形;如存在,进一步说明相关事项未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否定意见的理由和 依据; (三)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金额,并说明考虑影响金额后公司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化;如提供相关事项可能 的影响金额不可行,应详细解释不可行的原因。 盈亏性质改变是指更正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 者由亏损转为盈利。 上述事项影响的报表项目主要为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等。其中资金占 用未归还本息合计 21,060.52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净资产的 27.30%。对 此单项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13,035.40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本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20,015.09 万元的 65.13%,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21,660.29 万元的 60.18%。 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结合其他几个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对财务报 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由于我们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是否存在能够确定的重大 错报金额,因此不适用应当发表否定意见的情形。 (2)请说明南京市江宁区土地储备中心诉你公司相关案件的具体进展,抵 押资产的具体内容及价值,是否存在资产被冻结、执行的风险,并结合案件发 生时点、诉求、预期结果、相关款项会计核算情况,说明是否应当在报告期末 计提预计负债及其金额; 公司回复: 2020 年 2 月 11 日,江宁区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签订了《土地临时收储协议》, 预收储借款金额为 1.75 亿元,实际资金来源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财政资金。 协议中约定拟收储公司所在地的将军大道 128 号 100 亩土地,期限为 18 个月, 自 2020 年 1 月 22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止(授信期限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 抵押“苏(2017)宁江不动产权第 0199684 号”项下的不动产 1.2 亿元、 苏(2020) 宁江不动产权第 0003601 号”项下三个不动产单元联合抵押 5,500 万元;约定期 满后,双方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公司应在期满 7 日内归还预收储借款 1.75 亿元,并支付利息。该两份不动产权证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为 4.6 亿元。 2020 年在收到土储中心预收储借款 1.75 亿元后计入“长期应付款”的负债项目, 并于每年年末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根据“(2022)苏 0191 民初 527 号”起诉文件,南京市江宁区土地储备中 心作为原告,因与公司签订《临时性土地收储协议书》的履行产生合同纠纷,向 法院主张偿还补偿款 1.75 亿元及占用补偿款期间利息 1,232.07 万元,合计人民 币 1.87 亿元,另外支付逾期违约金,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实际付清日,以 1.87 亿元为基准,利率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逾期违约金,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可预估违约金约为 580.69 万元。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延期开庭,通知第一次开 庭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由于预收储的两项不动产已在土地登记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且其评估 价值完全覆盖两项不动产上面的所有债务,该两项不动产存在被执行的风险,土 储中心预计通过司法拍卖或收储的方式回收预收储借款本息。 本报告期内,根据协议规定利率 4.75%,本金 1.75 亿元计提了一年期的占 用利息 831.25 万元,并根据诉讼可能面临的结果,将该项负债从“长期应付款” 重分类调整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中,含上一年度利息计提,合计在“一 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中列示 1.90 亿元,通过公司领导与江宁开发区政府沟通 情况及对应律师咨询结果,同时公司负债利息计提金额加预收储本金合计超过土 储中心诉讼请求金额,最终该诉讼有极大的可能会以庭外和解的方式得到解决, 故未将违约金预计金额放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科目中。相关诉讼对净资 产的影响已充分在财务报告中列示,无其他相关预计负债计提。 会计师回复: 一、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未能获取审计证据的原因 1、取得了公司与南京市江宁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江宁土储)签订的 《临时性土地收储协议书》及《抵押合同》核对收储补偿款金额与期限,抵押资 产情况,查验不动产权证文件; 2、查阅公司公告(2022-013 号),公司已收到江宁土储民事起诉状和《应 诉通知书》; 3、对律师访谈及发函,根据回函显示,《临时性土地收储协议书》届满后, 公司未能返还借款及利息,江宁土储对公司提起诉讼,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延期 开庭,具体开庭时间未定。律师未能对诉讼结果做出估计; 4、公司管理层无法对诉讼结果做出合理估计,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估计本案应计提预计负债的金额。 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案中,江宁土储诉求为:1、请求依法判令公司向江宁土储返还已经预付 的土地收储补偿款 17,500 万元及占用补偿款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232.07 万元。以上合计 18,732.07 万元;2、请求依法判令公司向江宁土储支付逾期付 款的违约金(以 18,732.07 万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计算至公司实际付清日止);3、请求依法判令江宁土储对公司的抵押物 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次案件的诉讼费由公司承担。根据上述诉求计算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 580.69 万元,另有可能承担本案诉讼费。由 于本案尚处于立案阶段,未进入实质性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和执行情况无法预 估。 上述事项影响的报表项目主要为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等。最终的判决结果 和执行情况无法预估,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诉讼事项应计 提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 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结合其他几个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对财务报 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由于我们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是否存在能够确定的重大 错报金额,因此不适用应当发表否定意见的情形。 (3)请结合海誉动想近 3 年生产经营情况、融资进展及估值水平,南京领 航存续期限、退出海誉动想的具体计划、相关投资及结构化主体本息会计核算 情况,你公司对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相关差额补 足及远期购回义务的触发条件及时点、是否已触发或预计触发等,说明是否需 要或预计需要履行补足或回购义务,对你公司 2021 年及以后期间财务报表的可 能影响; 公司回复: 1、海誉动想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 2019年,在版权内容监测及版权确权保护方面,运营主体天擎华媒、海誉动 想成立中国国际版权监测维权平台,平台主要提供从版权登记认领、监测取证到 诉讼维权一站式检测维权服务。 2020年,海誉动想已经成为服务客户数量最多,客户种类覆盖最完整的云游 戏服务提供商之一,通过高性能,成熟服务,低成本的方式服务现有的大型的流 量平台、广告平台、游戏开发商和服务商以及直播等新的内容承载平台。截止2020 年末,团队已超过200人,物理部署的服务器规模超过8500太,分布式节点超过 30个。 2021年,海誉动想加强云游戏领域人才建设、加码云游戏领域技术投入、扩 大业务服务规模,一方面为客户提供可持续升级、具有技术先进性和极高性价比 的云游戏计算服务平台;另一方面布局海外市场,扩大在全球市场的服务份额。 面向Metaverse开展更多前瞻性技术研究,布局Metaverse相关技术人才矩阵。全 栈云游戏方案支持超10000+款游戏,日运行游戏数4000+,热门游戏人均云玩时 长70分钟+,月服务终端设备数超过3000万,客户覆盖通信运营商、头部互联网 平台、终端硬件厂商、游戏开发商、公有云厂商。通过提供全套的基础设施、底 层技术及云游戏应用场景和服务,为90%行业头部客户提供云游戏PaaS服务。 2、海誉动想融资进展 2021 年,海誉动想完成 2.8 亿元新一轮融资,由中国移动咪咕文化科技有 限公司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进行的战略投资。全栈云游戏方案已支持 超 1 万款游戏。 3、海誉动想估值水平 2021 年,中国移动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 对海誉动想进行战略投资,总投资额为 2.8 亿元,其中咪咕文化占股比例为 16.7364%,优刻得占股比例为 9.2980%,合计占股比例为 26.0344%,投资估值 10.75 亿元。 2021 年,中国移动咪咕文化与优刻得(以下简称“投资人”)对海誉动想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签订了《关于北京海誉动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投资人对目标公司进行如下投资:①投资人拟受让转让 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 3,717,249 股股份;②本次转让同时,投资人拟认购目标 公司所发行的合计 8,377,411 股股份,在第一次成交后一刻,目标公司的注册资 本为 46,456,552 元,目标公司在第一次成交后一刻的股权结构:领航光一占股 比例由原来的 15.2323%变为 12.4855%,其持股数量不变。 根据协议中“2.5 反稀释补偿及股份转让补偿”约定,由于按照本次增资 之前整体估值计算的目标公司每股价格低于 6 家公司投资目标公司时的每股投 资价格,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方股东同意对 6 家公司进行股份转让补偿和反稀 释补偿,领航光一作为反稀释受偿股东,目标公司向其转让 2,661,705 股股份。 本次交易及股份转让补偿、反稀释补偿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领航光一 占股比例变为 18.2149%,其持股数量为 846.2031 万股。 2022 年该公司正在进行新一轮增发融资,预计 2022 年上半年完成。在上述 战略投资后,业务将有大幅提升,估值亦会较大的提高。 4、南京领航存续期限 根据合伙协议上约定,存续期限为 5 年,2018 年至 2023 年。其中前 1 年为 投资期,之后 4 年为退出期。 5、退出海誉动想的具体计划 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锡金控要求退出南京领航基 金的合伙人,直接要求公司退出海誉动想投资。在 2017 年光一文化投资及 2018 年南京领航分别投资海誉动想的直接目的是希望公司在适当时机将该项目并购 入公司,但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成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触发法定回购义务。在与无锡金控方面友好 沟通后,计划尽快寻找有合作意向的投资者转让退出。 目前已有潜在的投资者正在尽职调查中。 6、关于光一科技对无锡金投差额补足及远期购回义务 根据无锡金投与光一科技签订的《关于海誉动想项目的合作协议书》约定, 光一科技为无锡金投 2 亿元投资提供担保,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锡金 投未能完成投资退出的,光一科技承担本金及优先回报承担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 义务,含无锡金投固定收益后的总金额为 2.67 亿元。 7、是否已触发或预计触发、是否需要或预计需要履行补足或回购义务 根据《关于海誉动想项目的合作协议书》约定,法定上已经触发回购义务, 经双方后期友好协商,策略上会减持该部分份额,下一步寻求和引入新的战略投 资。 8、账务处理及期后影响 在 2018 年,通过南京领航基金获得海誉动想 15.23%股权后,在江苏光一贵 仁股权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光一贵仁”)出资的南京领航光一公司账上按取得 成本列示“长期股权投资”2 亿元,同时对应负债计入“长期应付款”项下,并 纳入光一科技的合并范围。以后每个会计年度,根据海誉动想经审计的净利润数 据,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投资损益;并根据结构化投资协 议的约定,按年化复利 8%计提财务费用,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同时由于公司 承担差额补足责任,在每年年度报告中,根据担保协议在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项列 示最高额担保金额。截止到本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本息合计余额为 2.67 亿元。 2021 年年报期后,若光一贵仁后续成功退出海誉动想投资项目,需要归还 基金 LP 方本息金额 2.67 亿元(截止于本报告期末),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的部分将计入投资收益;若不能退出,领航基金管理人、LP 方和担保方将进 行协商甚至诉讼,但长期应付款余额已对债务本息进行了充分准确的列示。 公司 2021 年末对该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上述战略投资者的进入,企 业经营模式已有改进,预计收入会有较大增长,收益会有改善,因此未计提减值。 但如果会计师对企业估值判断有不同意见,公司同意会计师或是公司聘用评 估师进行第三方评估,进一步确认该投资的财务报告结果。也接受合理的减值列 示。 会计师回复: 一、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未能获取审计证据的原因 1、取得了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 锡金投”)与公司签订的关于北京海誉动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誉动 想)《合作协议书》,核对公司对无锡金投 2 亿元本金承担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 义务的条款; 2、取得了公司对上述协议条款长期应付款本息计算表,复核计算是否准确; 3、取得了海誉动想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权益法计算投资收益是否准确; 4、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海誉动想 2021 年融资的估值情况,但无法合理判断公 司退出海誉动想的可行性及损益情况; 5、根据公司两次提供的无锡金投联系方式,我们先后两次进行访谈并发函, 访谈没有形成明确答复,书面发函也未获得回函。我们无法判断无锡金投退出海 誉动想投资的计划和意图。 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因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导致资金紧张,已经出现借款逾期被债权人起 诉的情况,由于《合作协议书》已到期,公司无法从海誉动想退出投资,将无力 偿付无锡金投本息,因此无法判断由此产生诉讼赔偿的风险。 上述事项影响的报表项目主要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等。我 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获取无锡金投的退出计划、海誉动想的估值 合理性、南京领航退出海誉动想的可行性及损益情况,无法判断光一科技承担补 充赔偿责任的准确性,无法判断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结合其他几个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对财务报 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由于我们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是否存在能够确定的重大 错报金额,因此不适用应当发表否定意见的情形。 (4)请说明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中的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对应业务 合同的交易对方、签署日期、主要内容、执行进展,相关存货的库龄、计提跌 价准备金额及依据、期后结转情况,会计师未能实施满意的函证或访谈程序、 无法获取相关物流单和验收结算回签单的具体情况,相关存货是否真实,是否 存在虚增资产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已实 施的审计程序、已获取审计证据及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具体障碍, 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 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第五条规定,说明现有证据是否已发现明显错报,相关事 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可能的影响金额;如提供可能 的影响金额不可行,请详细解释不可行的原因。 公司回复: 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发出商品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合同/协议号 发出时间 库龄 发出金额 跌价计提及依据 备注及期后事项 2019 年 10 月 华强公司发出商 201812-081 1-3 年 561.62 未计提 -2021 年 4 月 品询证函于 北京华强智 2022 年 4 月 27 连微公司 2021 年 1 月 201907-031 1年 252.54 未计提 日回函,回函金 -2021 年 8 月 额与光一相符。 超过 5 年可收回 内部借用物 2016 年及以 >5 年 131.68 性低,全额计提 资 前 跌价准备 对应平泉一中项 目,发货签收单 2022 年 4 月已提 供给会计师, 广东阿尔创 202110-016 2021 年 12 月 <1 年 163.83 未计提 2022 年 1-4 月销 通信公司 售阿尔创公司开 票 1262.07 万 元、回款 242.5 万元 库龄 5 年,结算 南京博多电 后续业务人员跟 201811-015 2016 年 12 月 5年 21.49 具有不确定性, 子公司 踪 全额计提 国网山东综 201909-008 2019 年 9 月 2年 0.61 未计提 合能源公司 试点项目,后期 发出商品仓 合同在签(试 2017 年 7 月 5年 5.85 结算具有不确定 -江西锦溪 点项目) 性,全额计提 苏宁易购发出商 品询证函已于 2022 年 4 月回函 苏宁易购公 测试计提减值 给会计师,2022 201711-037 2017 年 12 月 4-5 年 505.51 司 101.10 万元 年 1-4 月销售苏 宁易购公司开票 5.8 万元、回款 11.56 万元 测试计提减值 后期业务人员跟 其他 125.97 26.05 万元 踪 合计 1,769.10 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合同履约成本,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光一德能电 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能电气”)和江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源光一”)的工程项目未结算的工程项目成本,其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外包方(供 期后结 销售合同号 委托合同号 年份 金额 项目内容 项目执行情况 应商) 转时间 江苏博晟 德能销售 德能委托 充电站项 项目执行中,客户 2021 年 33.49 设备公司 202008-053 202103-015 目 暂未与我司结算 德能销售 德能委托 2022 年 1 徐州秦清 2021 年 28.54 用采运维 已结算 202106-038 202106-047 月 电力安装 德能销售 德能委托 项目执行中,客户 公司 2021 年 50.49 用采安装 202108-054 202109-071 暂未与我司结算 连云港盛 德能销售 德能委托 2022 年 4 起建筑工 2021 年 67.73 用采运维 已结算 202112-083 202112-086 月 程公司 连云港华 德能销售 德能委托 项目实施中,客户 茂电器安 2021 年 167.44 计量改造 202108-053 202112-106 暂未与我司结算 装公司 苏州鑫天 德能销售 德能委托 2022 年 3 宏机电工 2021 年 71.89 用采安装 已结算 202105-036 202109-065 月 程公司 安徽汉高 德能销售 德能委托 2022 年 2 电力工程 2021 年 40.53 用采安装 已结算 202110-065 202112-100 月 公司 连云港凯 德能销售 德能委托 2021 年 89.60 农网工程 已结算 2022 年 1 利水电工 202105-033 202112-104 月 程公司 邹城集中 工程已实施完毕, 山东千颐 201909-008 201909-009 2019 年 25.46 式煤改电 客户暂未与我司结 科技公司 工程 算 济南长青 邹城集中 工程已实施完毕, 能源科技 201909-008 201909-008 2020 年 62.39 式煤改电 客户暂未与我司结 公司 工程 算 2022 年 2020-2021 用采安装/ 项目实施中,客户 其他 207.48 1-4 月结 年 充电站 暂未与我司结算 转 合计 845.03 相关存货真实,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充分,无虚增资产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一、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未能获取审计证据的原因 针对公司发出商品和合同履约成本,我们主要执行了函证、访谈和替代测试 等审计程序。 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发出商品执行审计程序情况: 单位:万元 合同/协 交易对方 发出金额 函证情况 访谈情况 替代测试情况 议号 1.发函地址存疑。提供 1.此份合同对方盖章模糊不清,无法识别对方 的发函地址为南京 盖章单位名称; 市,对方注册地址在 2.此合同约定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与发货 北京市,光一科技解 单比较,发货单所记载产品名称相同,但数 201812 561.62 释为办事处在南京, 量和规格型号均不同; -081 但我们发出的《地址 3.发货回签单草签“孙”字,未盖章; 确认函》未得到对方 4.无与之匹配的物流信息; 确认; 5.2019 年结算过 10 万元左右,后再无结算; 没有取得访 北京华强 2.第一次发函地址与 6.期后无回款,无开票。 谈联系方 智连微公 南京高喜电子科技有 1.此份合同对方盖章并非北京华强智连微电 式,无法实 司 限公司相同,光一科 子有限责任公司,而是江苏米特物联网科技 施访谈 技解释为其是北京华 有限公司,会计师网查双方并无关联关系; 强的关联方。回函盖 2.此合同约定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与发货 201907 章是南京高喜,我们 单比较,发货单所记载产品名称和数量相同, 252.54 -031 网查不到其关联关 但规格型号不同; 系,且电话核实未得 3.发货回签单草签“孙”字,未盖章; 到对方确认; 4.无与之匹配的物流信息; 3.第二次重新提供地 5.未见有过结算; 址后发函,未取得邮 6.期后无回款,无开票。 合同/协 交易对方 发出金额 函证情况 访谈情况 替代测试情况 议号 寄回函,光一科技会 计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提供了回函电子扫 描件,回函过程失去 控制。 未能取得发函地址, 余额较小未 借用物资 131.68 无法获取相关单据 无法函证 实施 1.苏源光一与广东阿尔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的《采购订单/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和质保期均约定:“背靠背项目终验客户签字 之日起 3 年为期”。苏源光一提供送货单有北 京中庆现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均送货 给“平泉一中”,送货单上既无苏源光一,也无 我们进场后一直未取 广东阿尔创通信公司的名称。无法证明苏源 得其发函地址,2022 广东阿尔 光一和广东阿尔创通信公司在合同实际履约 202110 年 4 月 8 日光一科技 余额较小未 创通信公 163.83 过程中,取得了商品所有权和控制权,承担 -016 提供了发函地址,我 实施 司 了商品灭失带来的风险; 们对其发函,但未取 2.光一科技会计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提供了“苏 得回函。 源-阿尔创通信公司发货单”电子扫描件,有苏 源光一和广东阿尔创的盖章确认,但无“平泉 一中”盖章确认; 3.期后回款及开票:经查验,2022 年 1-4 月苏 源光一对广东阿尔创通信公司开票 1,262.07 万元,收到广东阿尔创回款 242.5 万元。 南京博多 201811 未能取得发函地址, 余额较小未 21.49 无法获取相关单据 电子公司 -015 无法函证 实施 国网山东 201909 余额较小未 综合能源 0.61 余额较小未发函 无法获取相关单据 -008 实施 公司 合同在 发出商品 签(试 余额较小未 仓-江西 5.85 余额较小未发函 无法获取相关单据 点项 实施 锦溪 目) 1、发函地址存疑。提 1.苏源光一与苏宁易购签订《物业物资采购合 供的发函地址为广州 同》约定“结算资料有:设备运行验收报告、 市,对方注册地址在 对方表示无 履约保证金缴费凭证;交付与验收:所有设 南京市,我们的发出 法配合访谈 备完成安装调试后,双方即可进行验收测试”; 苏宁易购 201711 505.51 商品询证函,和地址 要求,无法 2.核对业务部门提供的“业务台账”与财务账: 公司 -037 确 认 函 均 未 取 得 回 对访谈结果 2021 年度财务账面发出商品数量明显比业务 函; 确认 台账多:如:单相电表多 14,361 个,单户电 2. 光 一 科 技 会 计 于 表箱多 11,857 台等; 2022 年 4 月 25 日提供 3.苏源光一提供了物流单,与《发货单》相对 合同/协 交易对方 发出金额 函证情况 访谈情况 替代测试情况 议号 了回函电子扫描件, 应,并与业务台账一致。但这些物流单为手 回函过程失去控制。 写,非打印单据,且存在收货地址不完整等 异常,经网查及电话查询单号均不存在; 4.我们反馈物流单异常后,苏源光一重新提供 了物流单。但重新提供物流单无法与发货单 匹配,产品重量和收货地与业务台账登记也 不符; 5.发货单回签盖章较少,通常为收货人手签。 但均未见合同约定的相关验收资料; 6.期后回款及开票:经查验,2022 年 1-4 月期 后回款 11.96 万元,苏源光一对苏宁易购开票 5.8 万元。 对江苏华众科电力工 程有限公司等 9 家公 回签单上收货公司较少有盖章确认,通常为 司进行发函,均未回 收货人手签。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 函。发函的 9 家公司 余额较小未 其他 125.97 分公司的回签单其中四张“冯俊华”签名不完 中 2 家地址与注册地 实施 全一样。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没有回签单。且 不符。其余公司未取 所有发出商品均没有送货记录。 得发函地址,无法函 证。 合计 1,769.10 注:我们取得了公司发出商品的跌价测试计算表,复核其计算是否正确。 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合同履约成本执行审计程序情况: 单位:万元 外包方 委托合同号 期末余额 函证情况 访谈情况 替代测试情况 江苏博晟设 德能委托 查阅了合同和发 33.49 未能取得发函地址,无法函证 余额较小未实施 备公司 202103-015 票,无验收资料 德能委托 查阅了合同和发 28.54 未能取得发函地址,无法函证 余额较小未实施 徐州秦清电 202106-047 票,无验收资料 力安装公司 德能委托 查阅了合同和发 50.49 未能取得发函地址,无法函证 余额较小未实施 202109-071 票,无验收资料 连云港盛起 德能委托 查阅了合同和发 建筑工程公 67.73 未能取得发函地址,无法函证 余额较小未实施 202112-086 票,无验收资料 司 连云港华茂 德能委托 查阅了合同和发 电器安装公 167.44 未能取得发函地址,无法函证 余额较小未实施 202112-106 票,无验收资料 司 苏州鑫天宏 德能委托 查阅了合同和发 71.89 未能取得发函地址,无法函证 余额较小未实施 机电工程公 202109-065 票,无验收资料 外包方 委托合同号 期末余额 函证情况 访谈情况 替代测试情况 司 安徽汉高电 德能委托 查阅了合同和发 40.53 未能取得发函地址,无法函证 余额较小未实施 力工程公司 202112-100 票,无验收资料 连云港凯利 德能委托 查阅了合同和发 水电工程公 89.60 未能取得发函地址,无法函证 余额较小未实施 202112-104 票,无验收资料 司 山东千颐科 查阅了合同和发 201909-009 25.46 未能取得发函地址,无法函证 余额较小未实施 技公司 票,无验收资料 济南长青能 查阅了合同和发 201909-008 62.39 未能取得发函地址,无法函证 余额较小未实施 源科技公司 票,无验收资料 因南京恒立信人力 取得了徐州绿桥建设工程有限 资源有限公司发生 公司等 3 个公司联系方式,其中: 额较大,对其实施 查 阅 了 合 同 和 发 其他 207.48 1 家正常回函;2 家公司未回函。 了访谈,但对方没 票,无验收资料 其余公司均未提供联系方式 有对访谈结论盖章 确认。 合计 845.04 注:我们未能取得公司合同履约成本期后结转相关的验收资料。 综上所述,我们对发出商品和合同履约成本实施了询证、访谈审计程序,并 采取了核查相关合同、送货单及回签单、物流单、验收单等替代审计程序。在审 计过程中,我们遇到困难较多,无法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实施满意的函证、访 谈及替代审计程序。 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事项影响的报表项目主要为存货、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营业成本、资 产减值损失等。由于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函证或访谈程序、无法获取相关物流单 和验收结算回签单的具体情况,无法估计对相关科目的影响金额。 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结合其他几个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对财务报 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由于我们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是否存在能够确定的重大 错报金额,因此不适用应当发表否定意见的情形。 问题二、报告期内,你公司电力设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5,893 万元,同比 增长 1.80%,毛利率为 26.22%,同比增加 8.42 个百分点;健康云业务收入 62 万元,同比下降 98.01%;其他业务收入 2,463 万元,同比增加 170.23%。请结 合行业趋势、客户需求、产销量及销售单价、产能利用率、原材料成本等因素 及其变化,说明电力设备业务毛利率增加、健康云和其他业务收入大幅变动的 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分别按业务类型列示 2021 年和 2020 年营业收入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业务类型 增减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电力设备行业 35,892.65 93.43% 35,258.44 89.71% 1.8% 健康云 62.18 0.16% 3,131.71 7.97% -98.01% 其他业务收入 2,463.43 6.41% 911.60 2.32% 170.23% 合计 38,418.26 100.00% 39,301.75 100.00% -2.25% 电力设备业务包括终端设备销售、电力工程服务和综合能效管理服务等, 2021 年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略有上升,较去年同期增长了 1.8%。主要是电力工程 服务和终端产品中电表箱柜产品销售 2021 年表现较好,电表箱柜和高低压成套 设备的主要生产基地湖北索瑞公司,在 2020 年受疫情影响较重,2021 年有所恢 复;电力工程服务在农网项目和综合能源项目上,在 2021 年有一定突破。部分 前期研发投入较大的新产品如融合终端、智能开关等产品,2021 年销售仍低于 预期。 健康云(版权云)业务,主要包括医药质量溯源系统、智慧园区管理系统和 其他相关云服务项目,相较于 2020 年有较为明显的减少,主要是原因是 2020 年 与格斯雅汇(天津)公司合作了药品信息溯源项目,但是对方由于业务原因—— 出口意大利的药品跟经销商产生了诉讼,间接导致我司业务回款较慢!今年该项 目暂停,同时其他信息溯源类业务开展不利。另外光一科技控股子公司南京云商 天下公司,其智慧园区管理服务和泰乐城(养老健康)信息服务项目均表现欠佳; 湖北索瑞控股子公司湖北昌瑞防护用品公司的销售也远低于预期。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房屋租赁收入,目前光一科技产业园和湖北武汉研发园 均为可使用状态,为了盘活企业资产、解决流动性困局,针对部分闲置资产,光 一科技公司在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方面进行拓局,此项收入预计在 2022 年将继 续增加。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产品类 占收入 占收入 毛利率同比增减 型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比重 比重 低压集 10,543.99 27.45% 33.11% 9,942.99 25.30% 30.55% 增加了 2.56 个百分点 抄系统 专变采 1,315.45 3.42% 18.81% 2,734.20 6.96% 26.02% 减少了 7.21 个百分点 集终端 电能计 17,545.24 45.67% 21.86% 7,718.16 19.64% 17.25% 增加了 4.61 个百分点 量表箱 其他产 增加了 28.76 个百分 3,908.04 10.17% 35.36% 12,431.33 31.63% 6.60% 品 点 本报告期毛利率的上涨原因体现在电力设备销售上,主要是产品结构的变化 所导致。从产品分类来看,本年低压集抄系统毛利率达到了 33%,同比去年增长 了 8.4%,且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也比去年同期上升了 6.04%;电能计量表箱毛利率 21.86%,比去年同期增长 26.7%,占总营收比重上升了 127.32%;同时期,一些 传统的电力设备产品销量减少,毛利率下降,对于这种情况,公司近年来一直积 极研发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新产品,不断尝试开拓市场,提高整体毛利水平, 但这些产品销售尚未形成销售规模,放入了其他产品归类中,综合毛利率水平 35.36%;综合以上因素共同影响引起电力设备毛利率增加。 问题三、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23,058 万元,全部按账龄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已计提坏账准备 4,844 万元,计提比例 20.61%。请说明应收账款 账龄结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计提比例,前十大欠款方的基本情况、交易内 容、欠款金额、账龄、坏账准备金额,是否存在逾期或明显晚于同类客户回款 周期的情形及其原因;并核实说明逾期或明显晚于同类客户回款周期的应收账 款欠款方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对应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客户列示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坏账计提金额 备注 是否为关联方 截止本回复公告 格斯雅汇(天 1 2,990.20 1-2 年 299.02 日,已回款 40.1 否 津)有限公司 万元 2022 年 1-4 月该 湖北楚邦伟业 2 2,838.20 1 年以内 85.15 客 户 回 款 1,110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万元 3-4 年: 777 万 已诉讼胜诉,法 公安县思凯房 4-5 年: 院冻结其财产, 3 地产开发有限 1,875.76 1,419.48 否 226 万 能够覆盖应收款 公司 5 年以上: 余额 873 万 1-2 年:19 陕西福星电网 本报告期客户已 万 4 设备有限责任 1,426.80 424.14 回款 761 万;余 否 2-3 年: 公司 款 1427 万待偿付 1,407 万 1 年以内: 报告期客户用房 荆州市华茂置 92 万 屋抵账 418 万; 5 1,111.92 512.65 是 业有限公司 3-4 年: 余款 1,112 万待 1,020 万 偿付 国网江苏省电 报告期客户已付 6 力有限公司物 936.90 1 年以内 28.11 13,023 万,余款 否 资分公司 936.9 万待偿付 报告期客户已付 荆州市卓远置 7 809.80 3-4 年 404.90 90 万;余款 810 否 业有限公司 万待偿付 2021 年 12 月形成 的应收账款,我 江苏新宇能电 司已跟对方进行 8 力科技有限公 518.73 1 年以内 15.56 是 沟通协商,但暂 司 未形成回款计 划,可能诉讼 国网河南省电 9 力公司物资公 476.35 1 年以内 14.29 否 司 2022 年 1-4 月已 国网江苏省电 经回款 420.9 万, 力有限公司太 10 461.74 1 年以内 13.85 截止到 2022 年 4 否 仓市供电分公 月应收余额还剩 司 余 40.84 万 合计 9,984.42 2,903.98 1、格斯雅汇(天津)有限公司:在 2020 年公司进行的健康云服务领域的业 务拓展,提供的医药质量溯源系统服务,报告期回款 40.1 万元,主要原因是受 天津疫情影响,客户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部分产线停工,成本高企;另外, 2020 年天津开发区承诺给客户的自动化改造补助 1,000 万元没有到位,现金流 承压;还有就是客户与意大利主要代理商产生诉讼。报告期内已按账龄计提信用 减值准备,并持续对客户回款情况进行跟踪。 2、湖北楚邦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是湖北索瑞公司的 OEM 客户,合同约定是 背靠背付款方式,即收到供电公司货款后 7 天内付款,造成楚邦伟业年末应收账 款余额高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国网山东中标时间是 2021 年 5 月份,9 月份开始 匹配送货,9-10 月湖北索瑞公司给楚邦伟业开票交货共计 3,282 万元,由于供 电公司与楚邦伟业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为“货物验收合格,请款手续办理完毕 60 日内付款”,加之山东济南疫情原因,造成付款延后,该公司于 2022 年 1-4 月 已付款 1,110 万元,已按账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3、公安县思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湖北索瑞公司的房地产商性质客户, 该公司货款已超出信用期,湖北索瑞已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向公安县人民法院起 诉,2020 年 6 月 30 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2020 年 7 月 9 日公安县人民法院作 出(2020)鄂 1022 民初 9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思凯地产给付索瑞电气下欠工程 款并从 2019 年 5 月 9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 4.25% 计算工程款占用利息至工程款清偿完毕,湖北索瑞公司已向公安县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已按账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4、陕西福星电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是湖北索瑞公司的 OEM 客户,合同约 定是背靠背付款方式,即收到供电公司货款后 7 天内付款,未能及时回款的主要 原因:①由于供电公司未能及时回款;②供电公司回款后未能及时付给索瑞,导 致该公司拖欠索瑞公司货款较多;该公司承诺:2022 年 7 月份之前付 300 万元、 2022 年 12 月份之前付 700 万元,2023 年 5 月份之前付清;已按账龄计提信用减 值准备。 5、荆州市华茂置业有限公司,系湖北索瑞公司房地产商性质客户,由于董 事任昌兆之胞弟周军间接持有荆州市华茂置业有限公司 40%的股权,因此列示为 关联企业。湖北索瑞公司销售的是配电柜及配电设施安装费等,由于前期房产销 售形势不好,加之与其配套征地的一个五星级酒店在政府部门的压力下急于装修 需要资金,由此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索瑞公司货款,该公司已作出 2022 年 6 月 底前支付 400 万元、12 月底前支付 400 万元、余款 2023 年 3 月底前付清的承诺, 已按账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6、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是光一科技国家电网客户,通过 国网招投标方式签订合同,主要产品为 I 型专变采集终端,集抄 II 型集中器等。 目前尚有十几个合同未执行完毕,2022 年 1-4 月该公司已经回款 372 万元,剩 余金额等待国网公司付款排期。公司已按账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7、荆州市卓远置业有限公司,系湖北索瑞公司房地产商性质客户,索瑞公 司销售的产品是配电柜及配电设施安装等,该公司未按合同付款,主要原因是房 子销售不理想,资金周转困难,索瑞公司反复与开发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客户 承诺 2022 年 7 月份以前付 200 万元,2022 年 12 月以前付 300 万元,余款 2023 年 3 月份以前付清,如果不能履行,湖北索瑞公司将付诸于法律,已是按账龄计 提信用减值准备。 8、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主要 生产智能电表、电表箱、贴片电阻等产品。由于业务需要,2021 年 12 月签订该 合同,已经过董事会审批并公告。由于 2022 年初突发疫情,对方资金周转困难, 导致付款推迟。目前公司在尽力催款中,并已按账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9、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为公司直销客户,销售的主要产品是雷 电监测系统、配电箱,合同约订:雷电监测系统付款方式为:1:6:2.5:0.5,即 签合同 10%的预付款、60%的到货款、25%的投运款、5%的质保金;配电箱付款方 式为:0:10:0:0,即货物验收后,办理完付款手续 60 天内付款,国网河南省电 力公司物资公司欠款主要是 2021 年下半年开票交货的配电箱计 343 万元及雷电 监测系统部份质保金,由于去年河南郑州水灾及疫情原因造成回款延后,该公司 于 2022 年 1-4 月付款 171 万元。 10、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太仓市供电分公司,是光一科技国家电网客户, 通过招投标方式签订合同,主要实行工程施工项目。应收金额 462 万元包含五个 工程项目,依次从 2021 年第三季度开始签订实行;2022 年 1-4 月合计回款 421 万元,剩余金额待工程完工,国网公司付款排期。已按账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会计师回复: 一、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测试了公司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有关的内部控制; 2、取得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及坏账准备计提明细表,结合公司历史回 款情况,测算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3、取得公司大额应收账款欠款方相关销售合同、发票、发货回签单、银行 回单等,检查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4、检查公司客户回款情况,对存在逾期或明显晚于同类客户回款周期的情 况,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对公司大额应收账款欠款方,通过查询天眼查以及询问公司管理层,检 查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对应收账款大额欠款方执行函证及替代程序。 二、综上所述,我们认为: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全部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具有合理性,存在逾期或明 显晚于同类客户回款周期的应收账款客户未来可收回金额预计能涵盖已计提的 坏账准备,无需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前十大应收账款欠款方中,存在逾期或明显 晚于同类客户回款周期的应收账款客户除荆州市华茂置业有限公司和江苏新宇 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外,无其他客户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 易具备商业实质,对应收入是真实、准确的。 问题四、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备用金余额 2,072 万元,同比增加 57.49%;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业务备用金还款 1,473 万元,同比下降 8.3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业务备用金 借款 2,426 万元,同比增加 43.86%。请说明期末其他应收款-备用金余额的账龄、 前十大欠款方及在公司任职情况等,期末备用金余额及本期支付的备用金金额 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业务实际需求的匹配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是否存在实质性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并请说明公司备用金借支管理制 度和执行情况,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期末“其他应收款-业务备用金”余额,列示前十名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主体 借款人 余额 账龄 任职情况 备注 主要负责山东市场开拓,业务拓 展费用根据市场中标及开拓进 湖北索瑞 1 湖北索瑞 郑丽蓉 430.45 1 年以内 展情况进行支付,开票结算,建 营销总监 立管理台账,节余部份退回公 司。 主要负责利用合作厂商资质参 湖北索瑞 与国网投标,业务备用金根据市 2 湖北索瑞 史家槐 289.77 1 年以内 营销经理 场中标情况支付,开票结算,台 账管理,节余部份清还公司。 主要负责湖北市场、甘肃市场、 河北市场开发,业务备用金根据 索瑞营销 3 湖北索瑞 梁蓉 173.96 1 年以内 市场开发及中标、合同签订情况 高级经理 支付,开票结算报账,余款退回 公司。 主要负责天津市场、辽宁市场的 开发及管理。业务备用金,根据 湖北索瑞 4 湖北索瑞 王亚 124.98 1 年以内 市场开发、中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大区经理 开支,凭发票结算报销,余款退 回公司。 5 光一科技 马晓青 105.80 1-2 年 房屋租赁业务开拓 光一科技 南方电网业务开拓,负责广东、 6 光一科技 汪亚丹 100.00 2-3 年 大区经理 海南 光一科技 南方电网业务开拓,负责云南、 7 光一科技 陆时靖 100.00 2-3 年 大区经理 广西 负责四川,冀北等地区业务推 光一科技 广,根据市场开发、中标及合同 8 光一德能 庞冲 100.00 1 年以内 驻京办负 签订情况开支,凭发票结算报 责人 销,余款退回公司。 索瑞董事 协助营销开拓江西、河南市场, 9 湖北索瑞 周青贵 99.00 1 年以内 长办公室 业务拓展费,根据市场拓展情况 副主任 以及中标合同签订等情况支付, 凭发票报账,实行台账管理,余 款退回公司。 光一营销 负责江苏、浙江等地业务推广, 10 光一科技 汪文袖 85.00 1 年以内 副总 该笔业务借款已于 2022 年结清。 合计 1,608.96 2021 年,公司和湖北索瑞公司为了应对新冠疫情对业务的巨大冲击,同时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贯彻国家“新基建”发展的新方针,加强发、输、配、用的一 体化精准投资推动,并以国网营销部和物资部作为该方针的落实责任部门,因此 公司营销中心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也由集中化管理调整为大区独自运营管理、 绩效考核模式。大区营销总监独立负责运营、独立考核,同时对下属大区营销经 理进行责任化、分区域指标落地。根据大区业务推进的实际情况,由大区营销总 监统借业务备用金,再由大区总监根据大区业务经理的业务拓展计划进行业务备 用金的自行分配,以大区营销总监为核算对象进行台账归口核算管理,每年根据 实际花费据实报销,余款退回公司,公司财务部门监管、内审部门定期审计。 大区独立运营和考核的管理模式,目前在很多国网供应商中,由业务的新形 势而普遍采用,有采用大包、相对包干和责任承包制等多种方法,也会有相应的 业务备用金列支和管理需要。但是需要与业务合同落地和后期的执行匹配严格挂 钩,目前公司也在不断摸索阶段,后期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如签署责任状方 式、业务备用金的报销周期要求缩短,与业务合同落地金额挂钩借支等。目前没 有发现财务资助和资金占用情况。 会计师回复: 一、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测试了公司与备用金管理有关的内部控制; 2、取得公司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明细表,抽查备用金借支和还款的原始凭证; 3、取得公司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龄分析表及坏账准备计提明细表,测算坏 账计提比例是否准确; 4、取得公司备用金前十大欠款方在公司任职情况说明,以及与业务开展相 关的合同、投标文件、中标文件,分析与业务需求的匹配性; 5、询问及检查本期支付的备用金相比上期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业 务的匹配情况; 6、取得公司备用金借支管理制度,检查备用金借支审批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7、对公司大额备用金欠款方,通过查询天眼查以及询问公司管理层,检查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对大额备用金欠款方执行函证程序及期后归还检查。 二、综上所述,我们认为: 公司期末备用金余额及本期支付的备用金金额较上年大幅增加,与业务实际 需求是匹配的,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公司 制订了有关备用金借支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相关内控制度健全。 问题五、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4,983 万元,共涉及 6 家联营企业。请说明上述联营企业的主要业务、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经审计 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的,请说明原因),你公司参与联营企业经营管理 的具体措施及影响程度,并结合上述联营企业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空间、 竞争格局、生产经营情况等,说明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 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北京海誉动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⑴主要业务 海誉动想是一家专注于手游模拟器研发的初创公司,主要为手游玩家提供电 商运行软件,旗下已推出海马玩模拟器(Droid4X)和“海马玩 PC 端”。在移动 OS 虚拟化技术基础上,创建新的流量入口,目前已经形成了覆盖 iOS、Android、 Windows、MAC 全平台的软硬件产品线。旗下硬件产品有智能硬件产品(机甲), 海马苹果助手、海马玩模拟器(Droid4X)、海马玩应用市场(安卓手机版)、 海马秀 App(直播平台)、安卓云平台(云端移动 OS)。 ⑵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海誉动想已经成为服务客户数量最多,客户种类覆盖最完整的云游 戏服务提供商之一,通过高性能,成熟服务,低成本的方式服务现有的大型的流 量平台、广告平台、游戏开发商和服务商以及直播等新的内容承载平台。截止2020 年10月,团队已超过200人,物理部署的服务器规模超过8500台,分布式节点超 过30个。 2021 年,海誉动想加强云游戏领域人才建设、加码云游戏领域技术投入、 扩大业务服务规模,一方面为客户提供可持续升级、具有技术先进性和极高性价 比的云游戏计算服务平台;另一方面布局海外市场,扩大在全球市场的服务份额。 面向 Metaverse 开展更多前瞻性技术研究,布局 Metaverse 相关技术人才矩阵。 全栈云游戏方案支持超 10000+款游戏,日运行游戏数 4000+,热门游戏人均云玩 时长 70 分钟+,月服务终端设备数超过 3000 万,客户覆盖通信运营商、头部互 联网平台、终端硬件厂商、游戏开发商、公有云厂商。通过提供全套的基础设施、 底层技术及云游戏应用场景和服务,为 90%行业头部客户提供云游戏 PaaS 服务。 ⑶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总资产 82,443.27 62,242.10 净资产 42,994.29 33,604.91 营业收入 22,972.17 18,235.56 净利润 -10,410.62 -6,652.28 ⑷上市公司参与联营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及影响程度 ①在 2017 年光一文投、2018 年南京领航分别对海誉动想项目进行投资,考 虑在适当的时机将海誉动想项目并入光一科技,两支基金投资占股比例分别为 7.6161%和 15.2323%,合计占股比例 22.84%。在法律层面上是海誉动想的第二大 股东。 ②按投资协议约定,公司委派财务及管理人员。目前,公司向海誉动想提名 董事一名。公司可以正常获取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报告,并参与企业经营计划的 讨论。 ③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空间、竞争格局、生产经营情况 海誉动想在 2021 年 5 月获得中国移动的 2.8 亿元增资,凭借其“移动运算” 能力,作为中国移动唯一的“游戏分发”的合作方,在将来的市场份额会有百分 之三十以上的增长空间。海誉动想正实施 IPO 计划或以其它方式进入资本市场, 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公司因为合作的领航基金到期,策略上会减持该部分份额。 ④减值情况:根据 2019 年光一科技针对海誉动想所做的评估报告和 2021 年 中移资本增资海誉动想的估值情况,以及中移资本通过下属的咪咕科技公司对海 誉动想业务的导入作用,公司管理层通过内部减值测试判断海誉动想不需计提准 备。 2、中云文化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⑴主要业务 ① 版权核心业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版权登记、认证、监测、维权等服务; ② 版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版权交易、版权商业保理、版权质押 等服务; ③版权孵化聚集区建设。 ⑵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中云文化进一步构建完善“大数据产业、金融服务产业和CCDI产业 园区”三大主营业务,强化大数据产业板块建设及运营,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服务 和数字内容运营服务的能力建设,并推进云服务能力建设。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一是稳定运 营CCDI版权云数据中心(一期)“数字内容超算中心”;二是完成数据中心二期 项目建设并进入试运营,通过与贵安科创深入合作,于当年10月布局完成1000 个GPU计算节点并投入试运营。同时正式启动数据中心三期“移动式超算中心” 项目,协同省大数据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共同完成全省数据中心产业发展情 况调研并形成《数据中心三期项目建议书》,与国内专业数据中心运营商就三期 项目开展紧密合作沟通,布局完成100个机柜的集装箱式数据中心。 2020年,CCDI产业园区明确了483亩的项目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年 初顺利完成土地摘牌。产业园区已完成建筑面积约120万m2的建设规划和设计工 作,并与中铁建贵州分公司深化合作。中云文化在加快推进智慧园区云服务平台 建设,全面服务园区的同时,正在筹备设立“产业园区创业发展引导基金”,加 快资金推动产业导入,同时将依托园区办公场地、版权资产等更加灵活的方式, 重点对小微文化版权企业的内容创作、内容运营进行投资,吸引小微企业落户 CCDI产业园区,加快形成版权孵化聚集区。 2021年,中云文化围绕“聚焦主责主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持续推进版权大数据产业板块建设,不断提升版权综合服务能力,持续做强数字 内容算力服务能力,社会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不断提升版权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做好版权登记、监测等相关服务。2021 年,版权登记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51.04%;办理作品登记共计201703件,完成作 品存证783252件,累计认证用户61475个。持续探索“监测为基+后项维权创收” 业务模式,积极关注电商平台盗版维权需求并联合技术、渠道等合作方研究解决 方案。版权交易平台公测版上线,版权交易业务进入市场已初具条件。二是推进 系统平台更新迭代。大力推进核心业务平台开发升级,先后迭代更新开发登记平 台、综合服务平台,并优化“客户系统”功能,打通与登记平台的数据壁垒,启 动“在线客服管理系统”开发工作。三是获得国家版权局授予的“全国版权示范 单位”称号。 持续做强数字内容算力服务平台,一是做好CCDI数字内容超算中心项目对外 服务。2021年,为抢抓国家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 家枢纽节点等政策机遇,中云文化策划实施了CCDI数字内容超算中心贵阳算力节 点项目,并启动了一期建设。在贵安新区购置数据中心建设用地,建设可容纳300 个机架的集装箱数据中心。项目已获得立项批复,超算中心服务国内外影视制作 项目超过3600个,作品总时长超过10万分钟,包括《铁道游击》《长津湖》《守 岛人》等今年较为出名的影视作品都使用了中云公司算力服务,有效地助推了贵 州数据中心产业的对外输出。二是开展CCDI数字内容超算中心三期项目建设。三 期项目预计在2022年一季度建成投用。三是开展信创集成业务。2021年进一步拓 展了销售代理产品和服务领域,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四是结合国家版权局对数 据中心的要求,编制《中国版权数据备份中心初步建设方案》,并向国家版权局、 省委宣传部(省版权局)进行了汇报。五是创新探索自有软件产品路径。会同贵 州大学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国产自主可控数字内容制作系统研发前 期工作,为下一步相关产品研发制定路径。 ⑶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总资产 97,566.89 96,182.40 净资产 77,121.60 74,263.87 营业收入 4,299.31 2,523.42 净利润 2,663.07 1,636.55 ⑷上市公司参与联营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及影响程度 因为增资及国家政策导向原因,公司从最初的战略投资转变成了财务投资, 投资占股比例从 2014 年的 40%降低到目前的 11.54%,为第二大股东。在该公司 的五个董事席位中,光一科技占有两名席位。公司参与管理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日 常的报表了解情况,再是通过董事会的表决来实现。 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空间、竞争格局、生产经营情况 该企业获得当地政府及广电集团的政策支持,各方面管理及规划情况良好。 目前经营情况正常,预计未来业务能够持续经营,因此公司未计提减值准备。 3、北京中广格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⑴主要业务 北京中广格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广格兰”)由中广互联、格兰研 究、卫视传媒三家公司合并创立,是视频产业最具影响力的传媒与研究机构;旗 下拥有广电视频行业专业垂直网站。主要业务为视频行业传媒服务及咨询,分别 由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广信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信通”)及北京 格兰瑞智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瑞智”)分别负责这两个业务板块的运 营。 ⑵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 近两年,视频传媒业总体情况一般,尤其是广电行业持续下滑,加上疫情的 影响,公司的发展遇到一些瓶颈,但在团队持续的努力下,总体经营情况保持了 每年年度的正收益。 中广信通经营的“中广互联”网站,已发展成为广电领域第一行业媒体。在 疫情形势下,将主要业务转向承接政府主办的行业活动,近两年连续中标、承办 了北京广播电视局主办的“中国广电媒体融合大会”、“视听零距离”品牌活动, 广西广电局主办的“中国-东盟媒体合作论坛”,国家广电总局主办的“中非媒 体合作论坛”,湖北广电局主办的“长江经济带媒体融合论坛”等大型活动。 格兰瑞智以“格兰研究”为服务品牌,以产业数据为依托,积极拓展广电新 媒体、广电 5G 领域的数据及研究服务,近两年经营基本正常。 ⑶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总资产 1,329.96 1,099.12 净资产 811.26 1,000.03 营业收入 1,516.77 1,542.78 净利润 67.90 87.88 ⑷公司参与联营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及影响程度 公司 2015 年投资中广格兰,投资占比为 30%,当时投资的目的是做大、做 强广电集团的业务,是为数字版权业务的推广和策划做支撑,但因公司相关业务 没形成规模效益,之后是靠其自身在规划发展。 公司参与管理,主要是通过日常的报表了解情况,再是通过董事会、股东会 的表决来实现。 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空间、竞争格局、生产经营情况 中广格兰目前的业务,主要聚焦在广电、大视频领域的传媒与咨询服务,所 处行业由于用户为传媒内容付费总体体量不足,目前仍未步入良性循环阶段。以 爱奇艺、优酷土豆、腾讯视频为代表的视频平台也还没有摆脱亏损的局面。但随 着我国知识产权环境日益规范、年轻用户为内容买单的消费习惯逐渐养成,视频 行业未来市场空间仍值得期许。 中广格兰一方面正从此前主要服务广电行业向服务大视频、新媒体领域拓展, 会展服务、咨询业务方面也在进行向文旅、智慧城市等领域进行扩张,企业经营 状况目前稳定,并保持着一定的拓展空间。 目前经营情况正常,预计未来业务能够持续经营,因此公司未计提减值准备。 4、江苏其厚智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⑴主要业务 江苏其厚智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智能电网相关设备研发、制造 及销售的企业,公司拟推广产品已列入国家电网产品推广目标,具备良好的推广 基础。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一体化智能组合变电站具有体积小、占地面积少,安 装便捷的优势,已经在市场获得非常好的反响。 ⑵近两年主要经营情况 ①公司产品主要以标准型/紧凑型/替代型箱式变电站、油浸式配电变压器、 一体化柱上变压器台和高低压成套设备、智能断路器等为主。产品市场主要分布 在江苏、上海等电力公司、地方政府用户工程项目。 主要产品相继通过了国网公司 2.0 系统一纸证明审核(箱式变电站、变压器、 JP 柜、电缆分支箱、高压开关柜、铁附件),取得了国网公司 2021 年配网设备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1 年配网变压器、箱式变电站通过协议库存招标)联合 资审的合格通知书。 ②除产品业务外,公司总包工程服务的业务方面:a 主城区架空电力线整治 无功补偿工程(一期、二期),一期工程设备已安装完毕,设备款已按照合同条 款回款,因疫情、停工保电影响,2021 年底圆满竣工,目前部分站点进入审计 环节;无功补偿二期工程已投标并签订合同,项目已经开始施工;b 城建隧桥公 司 110KV 莫虎线杆线迁移工程,合同已签订完毕并按照合同条款收到预付款。 ③技术创新方面,炽天使 1 号智能断路器项目在 2021 年完成了项目各项摸 底试验、型式试验,已成功取得相关证书和报告,同时,小批试产也基本完成江 苏省电力公司组织的试点工作。 ⑶、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总资产 32,572.5456 净资产 13,262.4609 营业收入 18,055.8441 净利润 3,853.9351 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公司考虑节约成本,2021 年未做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总资产 29,393.2758 净资产 8,273.6036 营业收入 7,180.8825 净利润 -2,122.1743 ⑷上市公司参与联营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及影响程度 光一科技于 2017 年投资该公司,投资占比为 28%,作为参股公司,该企业 与公司主营有互补性,在市场推广方面有一定的协同效应。按照投资协议,光一 科技对该公司有担保支持。 公司参与管理主要是通过日常的报表了解情况,再是通过董事会、股东会的 表决来实现。 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空间、竞争格局、生产经营情况 该公司顺应智能电网发展方向,围绕建设智能配电物联网,按“一体化、小 型化、智能化、网络化”进程,进行整体规划与布局,分阶段实施创新研发,始 终在行业内保持引领。 2019-2020 年重点开展配电物联网关键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推广应用; 2021-2022 年重点开展人工智能在配电物联网及能源使用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 推广应用。 2021 年江苏其厚公司销售的无功补偿项目发生退货,同时该产品回款率较 低,因此后续该项目终止,同时前期实现毛利予以冲回。但由于其厚公司近三年 业务订单情况呈现上升状态,仅 2021 年度发生亏损,后续业务稳定,因此不计 提减值准备。公司未计提减值。 5、北京大数有容科技有限公司 光一科技于 2017 年投资 530 万元,占比 18%,最后一次报表提供是在 2019 年,具体收入 682.01 万元,净利润 102.77 万元,总资产 489.36 万元,净资产 381.22 万元。 投资该公司的目的是作为技术实现的规划,该团队主要是基于“区块链”软 件的开发,公司希望在“数字版权”交易保护的软件开发、应用方面,有所拓展, 而参股该公司。但后来该业务板块没有形成规模收益,加上其本身业务开拓的不 利,在 2020 年底大部分停滞,公司在当年计提 227.17 万元的减值。 到了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业务全部停止,人员都已清退,因各种债 务及员工关系问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公司计提了百分之百的减值。 截至本报告日,该公司无重整计划。 6、湖北瀚瑞铜业有限公司 ⑴主要业务 湖北瀚瑞铜业有限公司是索瑞电气参股公司,索瑞电气投资人民币 1,0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湖北瀚瑞铜业主要经营:废旧金属、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是 2018 年由 时任县长-杨县长带队到江浙一带考察的招商引资项目,索瑞电气将原老厂生产 基地进行改建,为瀚瑞铜业的成功引进提供了场地。 ⑵近两年主要经营情况 瀚瑞铜业累计产生税收 1.43 亿元,累计上缴 9386 万元,累计上缴附加税 886 万元。依据公安县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签订的相关奖励政策,地方政府 应返 6,986 万元,实际返还了 4,505 万元;依据“征七返三”的税务政策,应返 还 4,303 万元,实际未返还。 由于国税“征七返三”政策没有落实,导致该项目自 2019 年 11 月开始停产。 期间由县政府协调到荆州税务局反映情况,并且瀚瑞铜业加强了内部管理,优化 了冶炼工艺,增加了环保设施,湖北省冶炼行业组织的专家组对企业进行了审核 并验收合格。 近二年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错失了铜价上涨行情,企业处于亏损状况。 ⑶主要财务数据(近两年处于停产状态,无财务数据提供) 该项目总投资是 6,000 万元,自 2018 年 10 月开工以来累计销售额是 101,433.68 万元,其中 2018 年是 20,176.42 万元,2019 年是 81,000.00 万元。 ⑷上市公司参与联营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及影响程度 参与管理的方式主要日常的报表了解情况,再是通过董事会的表决来实现。 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空间、竞争格局、生产经营情况 我国是铜的消费大国,但储量有限,废铜作为一种再生资源,其回收利用不 仅能缓解我国铜矿资源匮乏的现状,也符合国家当前节能减排和环保的要求。 目前在发达国家已经有完善的再生铜循环利用体系,如美国再生铜产量占总 产量的 60%,德国占比 80%。我国再生铜循环利用的水平与国外相比有很大的差 距,当前国家政策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因此我国再生铜行业还是有很大 的发展空间的。 2021 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再生铜产业发展,废铜回收量持续增 长,同时铜价大幅上涨。随着市场竞争激烈和优胜劣汰,以及通过企业兼并重组 和产业链的延伸,行业将进一步规范;随着绿色设计和绿色工艺设备的推广,产 业升级速度加快。中国将由再生铜大国,变为再生铜强国。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盘活资产,目前当地县委、县政府在全面协调税务部门, 在加紧落实“征七返三”政策。 同时企业自身也在引进物联网系统,通过绿资源、司机宝、物易云仓以及再 生资源综合进控平台等多个系统,实现废铜加工行业从收购、入库、加工和销售 的全链条监管。这些硬件措施的落地,加速了复工、复产的步伐。 由于 2021 年大宗材料价格上涨,而瀚瑞铜业库存有较大数量铜材,目前是 潜在增值的状态,同时为未来业务经营做了比较好的储备,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会计师回复: 一、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测试了公司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有关的内部控制; 2、取得并检查了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涉及联营企业的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 3、询问公司管理层,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中联营企业的影响程度; 4、取得了联营企业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通过询问或公开信息查询了解联营企业的主要业务、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及生产经营情况; 6、评价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二、综上所述,我们认为: 我们认为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除了对北京大数有容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因其 经营异常,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外,未发现其他联营企业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减值 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六、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南京光一文化产业投资 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一文投”)余额为 5,500 万元,与 期初一致。请说明光一文投的主要财务数据、对外投资明细及投资标的生产经 营情况,并结合相关情况说明光一文投公允价值的核算过程及具体依据,是否 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南京光一文化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光一文化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述“光一文投”) 于 2017 年 5 月注册成立,且于 2017 年 7 月备案成功(编码:SW1799),注册资 本为 28200 万元整,合伙期限为 4 年。于 2021 年 5 月重新签订《合伙协议补充 协议三》中增加约定投资退出期的后三年为延长期,其合伙期限至 2024 年 5 月 截止。 根据审计报告,光一文投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总资产 12,429.35 29,654.53 净资产 12,406.99 28,579.27 净利润 -1,106.91 23.82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光一科技持股光一文投 19.5036%,出于非短期投 资且具有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与出售目的,由于光一文投所投资对象均未上市公开, 难以在市场上获取其较为准确的公允价值,故使用历史取得成本作为账面价值计 量。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在有限条件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 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 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2、对外投资项目情况 该基金是一款产业并购基金,主要投资于电力及文化版权领域的企业。目前 对外投资项目 6 个,现金投资总金额约 2.42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天津火星文化有限公司 光一文投于 2017 年 5 月通过增资、股权转让方式,向火星文化投资 2,300 万元,占股比例 4.38%。 火星文化是 PGC 发行领域行业内最强发行公司,已经成为 PGC 与下游广告商、 视频网站渠道沟通的平台级公司,为国内优秀视频内容商、视频网站、新媒体提 供有价值的内容,并致力于推动中国文化等软实力的国际化。 公司自 2018 年开始调整业务结构,将自身定位为以数据驱动的内容产业服 务商。2020 年开始搭建卡思学院,服务了腾讯音乐、莉莉丝游戏、vivo、宝宝 树等品牌客户,以及 papitube 等 MCN 机构。2021 年公司扩大投入线上直播间 和线上课等,预计 2022 年可以比较踏实地以 2000 万净利润打底,然后去冲更高 的目标。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460.67 万元,净资产 4,070.17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7,739.67 万元,净利润-820.42 万元。 (2)北京海誉动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一文投于 2017 年 7 月通过增资、股权转让方式,向海誉动想投资 10,000 万元,占股比例 7.61%。2021 年,中国移动咪咕公司和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海誉动想进行了 2.8 亿元战略投资,光一文投向本轮投资人进行部分股权转让, 海誉动想对股份转让受偿股东进行补偿,补偿完成后,光一文投在海誉动想占股 比例为 3.6669%。 2021年,海誉动想加强云游戏领域人才建设、加码云游戏领域技术投入、扩 大业务服务规模,一方面为客户提供可持续升级、具有技术先进性和极高性价比 的云游戏计算服务平台;另一方面布局海外市场,扩大在全球市场的服务份额。 面向Metaverse开展更多前瞻性技术研究,布局Metaverse相关技术人才矩阵。全 栈云游戏方案支持超10000+款游戏,日运行游戏数4000+,热门游戏人均云玩时 长70分钟+,月服务终端设备数超过3000万,客户覆盖通信运营商、头部互联网 平台、终端硬件厂商、游戏开发商、公有云厂商。通过提供全套的基础设施、底 层技术及云游戏应用场景和服务,为90%行业头部客户提供云游戏PaaS服务。. 经审计的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82,443.27 万元,净资产 42,994.29 万元,主营业收入 22,972.17 万元,净利润-10,410.62 万元。 (3)龙源创新数字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光一文投于 2017 年 12 月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向龙源数媒投资 3,000 万元, 占股比例 6.59%。根据双方签订《龙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 若 2018 年 9 月 30 日之前,龙源公司未被第三方公司控股收购,创始股东向投资 人光一文投进行特别承诺和补偿。光一文投有权要求创投股东共同连带回购投资 人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现已触发相应的赎回条款,通过判决已胜诉。光 一文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目前正在执行中。 (4)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 光一文投于 2017 年 11 月通过增资方式,向梦知网投资 2,500 万元,占股比 例 8.93%。2020 年,光一文投与标的公司、创始股东签订《回购协议》,约定由 创始股东指定的受让人受让光一文投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目前该项目已经 回购完毕,退出项目。 (5)上海东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光一文投于 2018 年 1 月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向东犁文化投资 1400 万元,占 股比例 5.0%。2021 年,光一文投与公司实控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 议约定,受让了光一文投全部股权,目前转让事项完成,退出项目。 (6)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光一文投于 2017 年 12 月通过债转股方式,向新宇能投资 5,000 万元,占股 比例 20%。 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近二十年发展 历史的以电能表研 发、设计、制造为主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智能型单、三相电能表、 采集器、集中器、新能源产品等,生产规模达日产 2 万只电 能表的生产能力。 南京宇能各类生产、检测设备齐全,拥有国际 KEMA 实验报告(国外销售用)、 生产计量器具许可证、ISO9001 质量认证资质、ISO14001 环境管理 认证书、OHSNS 安全管理认证书、计量合格证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3A 企 业资信等级证、 南京市 A 级纳税企业证书、全国电表十佳名优品牌、放心品牌知 名企业、南京 市名牌产品、具有规模的企业、具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等荣誉证书。新宇能的客户 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海外市场。 未经审计的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4,830.63 万元,净资 产-8,032.27 万元,主营业收入 2,390.09 万元,净利润-1,128.37 万元。 会计师回复: 一、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测试了公司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核算有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并检查了光一文投的投资协议、公司章程; 3、询问公司管理层,公司对光一文投的投资管理模式和影响程度; 4、获取了光一文投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5、获取了光一文投对外投资项目清单,了解其主营业务、行业情况及生产 经营情况; 6、获取了光一文投对外投资项目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7、评价以光一文投的初始计量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核算的恰当性。 二、综上所述,我们认为: 公司对光一文投的投资的目的为非短期投资且具有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与出 售目的,不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管理,不具有控制或共同控制、不构成重大影 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 第十九条的规定,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 目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第 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 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 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 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企业应当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 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存在下列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之一的,可能表明 成本不代表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应当对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1)与预算、计划或阶段性目标相比,被投资方业绩发生重大变化。 (2)对被投资方技术产品实现阶段性目标的预期发生变化。 (3)被投资方的权益、产品或潜在产品的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4)全球经济或被投资方经营所处的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被投资方可比企业的业绩或整体市场所显示的估值结果发生重大变化。 (6)被投资方的内部问题,如欺诈、商业纠纷、诉讼、管理或战略变化。 (7)被投资方权益发生了外部交易并有客观证据,包括发行新股等被投资 方发生的交易和第三方之间转让被投资方权益工具的交易等。 由于光一文投为非上市公司,公司对其以 5500 万元初始投资参股设立,在 初始确认时,确定其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成本代表了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数, 因此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目前光一文投的投资,不涉及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第四十四条中可能 表明成本不代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情形,因此公司仍采用初始成本作为公允 价值的最佳估计数。光一文投公允价值的核算过程及具体依据,符合新金融工具 准则的规定。 问题七、报告期内,你公司管理费用-折旧摊销费 1,188 万元,同比增加 268.44%;管理费用-存货报废损失 800 万元,2020 年度无存货报废损失费用。 请说明上述折旧摊销费、存货报废损失的形成过程,在管理费用进行核算的依 据,报告期内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管理费用——折旧摊销费”较去年明显增加,主要原因是光一科技 于 2020 年房屋建筑物转固了 3,790.81 万元,折旧摊销额主要对报告期全年产生 影响,使得报告期全年固定资产折旧较 2020 年显著增加。 另外,湖北睿博公司房屋建筑新增转固,产生固定资产折旧费 193.66 万元, 湖北昌瑞公司购入生产设备,增加折旧费 161.82 元,以上导致报告期全年的“管 理费用——折旧费”较上一年度增长幅度较大。 存货报废损失,是光一科技从质量管理的角度,于报告期对库存明细进行质 量分析,尤其是针对 3 年以上的呆滞库存。首先,由公司研发部门针对目前的产 品 BOM 和未来产品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呆滞物料是否可以作为替代料,如不能 替代由研发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然后,生产、库房及采购部门仔细核对盘点可用 器件,并对物料残值和可处置性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方案;最终财务部门根据业 务申请流程,对 5 年以上无使用价值的物料做报废损失处理,有处置价值的由采 购部门寻找供应商处理;有替代价值的物料予以保留。处置明细如下表(明细表 见附): 单位:万元 库存分类 成本金额 库龄 报废原因 半成品 258.06 5 年以上 呆滞时间长,经研发、生产综判无使用价值,作废品处理 产成品 298.72 5 年以上 呆滞时间长,经研发、生产综判无使用价值,作废品处理 外购品 0.72 5 年以上 呆滞时间长,经研发、生产综判无使用价值,作废品处理 原材料 249.58 5 年以上 呆滞时间长,经研发、生产综判无使用价值,作废品处理 合计 807.08 - - 问题八、你公司年报中披露的 5 项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中,有 4 项截至 报告期末已履行金额为 0,该 4 项合同总金额为 6,725 万元。请说明上述合同的 签署日期及合同约定的交付、结算进度安排,报告期末已履行金额为 0 的原因, 截至目前的执行进展及执行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说明是否存在无法履约的 风险。 公司回复: 截止于 2022 年 4 月底,报告期重大合同执行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项目 合同总金额 已发货金额 已结算金额 回款金额 备注 国网江苏省电 待检验结果开 1 力公司物资分 1,104.00 883.20 0 110.40 票发货 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 受疫情影响上 2 力公司物资分 500.47 0 0 0 一轮合同未执 公司 行完毕 国网江苏 HPLC 需全款供应商 3 2,661.12 0 0 0 项目 进行采购 国网湖北 HPLC 需全款供应商 4 2,459.68 0 0 0 项目 进行采购 合计 - 6,725.27 883.20 0 110.40 - 1、国网江苏物资合同签订于 21 年 6 月中旬,国网江苏物资已经按照合同约 定先预付 10%的货款。从 21 年 11 月开始陆续发货送检,截止 22 年 4 月已经发 货送检 883.2 万元。预计在 22 年 5 月送检结果出来之后,会通知开具约 200 万 发票,之后可以进行结算。 2、国网浙江物资故障指示器合同签订于 21 年 12 月下旬,受到突发疫情的 影响,上一轮同内容合同被延迟发货开票,疫情控制住后从 22 年 3 月开始正常 执行,计划在 22 年 5 月底执行完毕。计划从 6 月初开始执行本合同。 3、江苏 HPLC 合同和湖北 HPLC 合同签订于 21 年 12 月中旬,由于 HPLC 合同 需要全款垫付采购款,我司在突发疫情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下,暂未开始执行。 4、上表中国网江苏省公司和湖北省公司 HPLC 项目,由于要全款垫资付款给 北京智芯微公司采购原材料,由于公司目前资金链紧张,因此存在无法履约风险。 问题九、报告期末,你公司对海誉动想、中云文化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15.23%、 11.54%,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8,950 万元、8,553 万元。年报 显示,你公司将海誉动想、中云文化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云文化”) 等参股公司从事的业务作为你公司从事版权云业务进行大篇幅介绍。请结合你 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对上述参股公司的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投资目的, 你公司业务与上述参股公司业务的相关性、协同性等,说明将参股公司业务作 为你公司业务进行介绍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蹭热点概念的情形,是否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是否违反《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1、北京海誉动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希望海誉动想项目成为公司数字版块业务技术实现 方,在适当时机并入公司。2017 年通过产业基金光一文投通过增资、股权转让 方式,向海誉动想投资 10,000 万元,占股比例 7.6161%。2018 年,通过产业基 金南京领航通过增资方式,向海誉动想投资 20,000 万元,占股比例 15.2323%。 在法律层面上是海誉动想的第二大股东。公司能够对海誉动想目前的经营管理产 生重大影响,且最初的投资目的为最终实现对海誉动想的控制。 公司因为合作的南京领航基金到期,法律层面上触发了回购义务,策略上会 减持该部分份额,或者寻求、引入新的战略投资。 2、中云文化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联合贵州广电传媒集团、贵州文化产业投资管理公司、 天擎华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计划分期投入和引导投资 100 亿元,在贵安 新区建立以版权管理大数据为核心的“国家级数字音像传媒服务监管平台”及“国 家级数字音像出版及版权备案库”,形成国家级音视频产业运用企业集群和国家 级智慧城市创新型产业园区。 因为增资及国家政策导向原因,上市公司从最初的发起投资转变成普通投资, 投资占比从 2014 年的 40%降低到投资占比为 11.54%,投资金额 7,000 万元,成 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时,在该公司的五个董事席位中,光一科技占有两名席 位。公司能够对中云文化目前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且最初对中云的投资, 公司通过其它一致行动人,是作为主导方的发起人落户在贵州。 因公司自身的战略调整,公司会策略选择减少该部分投入,在定期报告中逐 步减少描述范围,给投资者了解真实的经营情况。 因此,将参股公司业务作为公司业务进行介绍不存在蹭热点概念的情形,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同时未违反《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