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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光一: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ST 光一               公告编码 2023-031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因资金紧张出
现部分债务逾期。经公司财务部门核实,现对公司银行贷款逾期情况公告如下:
     一、贷款逾期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即公司向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不 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6 日与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两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分别为 2,000
万元和 1,500 万元,到期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1 月 6 日。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01 破申
85 号】,南京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履行预重整
相关义务,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
整方案,加快工作进度,提高重整成功率(公告编号 2022-124)。为了便于重整
工作的正常推进,公司暂不支付上述应支付给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的本金,由于公
司尚未履行义务导致本次银行贷款出现了逾期的情况。
     2023 年 3 月 15 日,浦发银行南京支行申报了债权登记 3503.55 万元。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债务贷款本金 3,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的 4.4%。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人                  债务人           逾期本金         贷款日期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     2022 年 1 月 6 日

           合计                      -                3,500             -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因债务逾期,公司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
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
金紧张状况,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
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债权人江苏炎旭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01 破申 85 号】,决
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告编号 2022-1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
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
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
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积极解决上述债
务问题。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
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如果
公司预重整不成功,未能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可依法拍卖公司抵押的不动产以
及追究其担保人法律责任。
    2、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
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
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