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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5-02-0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作
为对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教育”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在对公司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就公司限售股
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流通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49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
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2014
年 1 月 13 日全通教育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31 元,并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挂牌上市。发行后公司股本总数增至 64,800,000 股。
    2014年5月9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4年1月21日公司总股本64,8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已于2014年5月20日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
分派,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7,2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97,2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72,750,000 股,占总股本的 74.85%,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24,450,000 股,占总股
本的 25.15%。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与《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1)广东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中泽嘉盟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额的 50%。
   (2)王海芳、周卫、万坚军、汪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若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肖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
加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2 月 10 日(星期二)。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9,929,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0%;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1,665,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 8 名,其中法人股东 3 名,自然
人股东 5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所持限售条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件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广东中小企业股权
 1                             5,372,400      2,686,200        2,686,200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                             2,127,600      1,063,800        1,063,800   备注 1
        理事会转持三户
        北京中泽嘉盟投资
 3                             4,999,950      2,499,975        2,499,975
        中心(有限合伙)
 4      肖杰                   3,487,500      3,487,500        3,487,500

 5      王海芳                 2,906,250      2,906,250         726,562    备注 2

 6      万坚军                 2,480,100      2,480,100               0    备注 3

 7      周卫                   2,480,100      2,480,100         620,025    备注 4

 8      汪凌                   2,325,150      2,325,150         581,287    公司董事、高管

           合计               26,179,050     19,929,075       11,665,349

       备注 1: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
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首发上市时,公司国有股东广东中
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 1,418,400 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持有。经过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派,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转持三户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2,127,600 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
持三户将承继广东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向公司承诺的禁售期义务,因
此本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解除限售股 1,063,800 股。
       备注 2:王海芳女士现任公司监事,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有 750,000 股
现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待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后,即可根据相关承诺及规定上市流
通。在王海芳女士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备注 3:万坚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有
2,480,100 股现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待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后,即可根据相关承诺
及规定上市流通。在万坚军先生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
份总数的 25%。
       备注 4:周卫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有 580,
000 股现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待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后,即可根据相关承诺及规定
上市流通。在周卫先生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
                 72,750,000     74.85%       -        19,929,075   52,820,925   54.34%
股
首发前个人
                 48,554,250     49.95%       -        13,679,100   34,875,150   35.88%
类限售股
首发前机构
                 24,195,750     24.89%       -        6,249,975    17,945,775   18.46%
类限售股
二、无限售流
                 24,450,000     25.15%   19,929,075       -        44,379,075   45.66%
通股
                 97,200,000   100.00%        -            -        97,200,000   100.00%
三、总股本


       五、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
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
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有全通教育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
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全
通教育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全通教育本次限售股份的上
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   勇                        甘小军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