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2015-07-14
股票简称:全通教育 股票代码:300359 公告编号:2015-085
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5年7月13日,中国经济网刊登了一篇名为《全通教育股东减持一月后公
告 股民痛斥流氓公司》的文章,并为国内其他网站转载。文中对广东全通教育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构股东广东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分别于2015年5月29日至6月11日期间三次减持,而
7月9日公司才发布公告的事项进行了质疑报道。
二、澄清说明
公司在获悉上述报道内容后,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澄清说明
如下:
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收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中小企业提交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由于自身发展需求,中小企业计划在2015年5月28日至2016年1
月21日期间,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909,64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77%。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
201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小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中小企业分别
于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共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在2015年6月11日减持
完成后,中小企业持有公司股份10,319,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首次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变为持股5%以下股东。中小企业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有关规定于2015年6月12日向公司提交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申请并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5年6月12日后,中小企业不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综上,公司已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媒体报道“全通教育股东减持一月后公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信息披
露公开、公平、公正。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