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7-15
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家校互动业务拓展及深度运营项目”中原计划用于建筑及装修的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及产业政策适时作出的调整,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该募投项目继续顺利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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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 杰
独立董事:
吴坚强
独立董事:
罗 军
2015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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