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湖北音信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控股的独立意见2015-07-27
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湖北音信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并增资控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
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收购湖北音信
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音信”)部分股权并增资控股事项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战略布局,增强渠道能力。
湖北音信长期深耕于湖北地区教育信息化市场,已在湖北省 15 个地市建立了完
备的服务营销团队,为用户提供本地化服务,该等人员熟悉当地市场且经验丰富,
公司借助湖北音信能够快速开拓湖北区域市场,并且有效节约公司在湖北地区的
业务拓展与推广费用,规避进入新的区域市场的风险,公司在湖北地区教育信息
服务的市场份额和整体盈利水平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3,850 万元收购湖北音信 44%股权并以 757.68
万元对其增资,最终获得湖北音信 55%股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湖北音信数据
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控股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罗 军
吴坚强
刘 杰
2015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