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及用途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科技”或“公司”)2016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华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及用途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尽职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4.0823万股于2017年10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发行价格为34.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000.00万元,扣除保荐发行费用 (不含税)1,391.80万元,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78.7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73,686.98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727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贵州省云计算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1 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8,000.00 1,308.06 16.35% 黔西南州兴义市城市配电网建设与 2 7,000.00 6,627.11 94.67% 改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8,686.98 58,717.05 100.00% 合计 73,686.98 66,652.22 ——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地点由贵州省兴义市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8,000.00万元调减至3,000.00万元,本次调减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将直接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调减金额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62.50%,占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6.79%。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拟调减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资总额 投资金额 投资总额 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 1 8,000.00 5,000.00 3,000.00 设项目 合计 8,000.00 5,000.00 3,000.00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及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保荐机构也发表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用途的原因 1、募投项目计划投入情况 “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拟建设一个集云计算基础设施、运维中 心于一体的互联网数据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贵州省兴义 市,项目建设期为2年,预计建成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项目投资总额为18,490.00 万元,其中,拟以本次募集资金中的8,000.00万元投入该项目,全部用于机房建 设、加固工程、软硬件购置等资本性支出,其余资金采用公司自筹方式予以解决, 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1 办公楼购置费 10,000.00 54.08% 2 机房建设及加固工程费用 3,000.00 16.22% 3 软硬件购置费用 5,000.00 27.04% 4 人力资源支出 400.00 2.16% 5 基本预备费 90.00 0.49% 总计 18,490.00 100.00% 2、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 金1,308.06万元,均为软硬件购置费用。 3、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随着公司云服务平台及SaaS产品用户量的增加以及业务应用的不断扩展,面 向基础设施和运营服务的需求逐步凸显,现有的唐山云计算数据中心难以满足云 服务平台对IT基础设施的基本需求。为了更好的服务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原计 划在贵州省兴义市购置办公楼并充分利用当地条件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但是经 公司多方考察和协商后,无合适的办公楼适合公司购买并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 导致该项目进展缓慢。 根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具体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 全面审慎考虑,拟将该项目实施地点由贵州省兴义市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扩大 现有唐山云计算数据中心的规模和容量;取消办公楼购置,并相应调减“机房建 设及加固工程费用”3,000.00万元及“软硬件购置费用”2,000.00万元,合计调减 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调减募集资金部分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整 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3,000.00万元,全部用于软硬件购置费用。该项目投资具 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 序 调整前投资 募集资金 自有资金调 调整后投资 项目 承诺投资 资金投资金 号 总额 调减金额 减金额 总额 总额 额 1 办公楼购置费 10,000.00 - - 10,000.00 - - 机房建设及加 2 3,000.00 3,000.00 3,000.00 - - - 固工程费用 软硬件购置费 3 5,000.00 5,000.00 2,000.00 - 3,000.00 3,000.00 用 4 人力资源支出 400.00 - - - 400.00 - 5 基本预备费 90.00 - - - 90.00 - 总计 18,490.00 8,000.00 5,000.00 10,000.00 3,490.00 3,000.00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用途的影响 本次变更“贵州省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不会影响公司业 务的发展,对唐山云计算数据中心进行扩容后,能够满足公司云服务平台及SaaS 产品服务对于IT基础设施的需求;将调减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华科技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及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恒华科技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恒华科技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用途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 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用途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恒华科技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及用途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睿 郝智明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