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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25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0(059)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增强公
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回归合
理价值,推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
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
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黄力波、郭素玲、黄磊

                        2020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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