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2(048)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方文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或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方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 至2022年9月1日,方文先生上述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大宗交易 2022.07.20-2022.07.25 6.90 5,998,600 1.00% 方文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8.30-2022.09.01 8.78 2,831,900 0.47% 合 计 - 7.50 8,830,500 1.47% 注1:方文先生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非公开 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8.63元/股— 9.34元/股。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4,027,137 15.67% 76,027,137 12.67% 江春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506,784 3.92% 5,506,784 0.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520,353 11.76% 70,520,353 11.76% 合计持有股份 76,404,216 12.74% 76,404,216 12.74% 罗新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101,054 3.18% 19,101,054 3.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303,162 9.55% 57,303,162 9.55% 合计持有股份 62,247,383 10.38% 53,416,883 8.90% 方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2,247,383 10.38% 53,416,883 8.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49,427,000 8.24% 37,427,000 6.24% 陈显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356,750 2.06% 356,750 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070,250 6.18% 37,070,250 6.18% 合计持有股份 282,105,736 47.03% 243,275,236 40.56%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211,971 19.54% 78,381,471 13.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4,893,765 27.49% 164,893,765 27.49%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其中江春华先生、陈显龙先生合计持有股份变动原因系其于2022年7月6日签订了 《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百瑞坤投资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表“百瑞腾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份合计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2022年7月 25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注3:上述股份变动公司已于2022年7月7日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方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方文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 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价格未低于发行价,减持数量在已披露 减持计划范围内。 3、本次减持后,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方文先生、陈显龙先生仍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文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 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方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