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8-139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1 月 14 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光召
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
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单笔
或累计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的融资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提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单笔或累计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额度
最高不超过 20 亿元相关融资事宜并签署具体的融资协议及担保合同等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北太平庄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过 2 亿元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向北京银行北太平庄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授信期限 2 年,信用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00 万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以拥有的部分应收账款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恒信”)申请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 5,200 万元,具
体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与海通恒信签署的相关合同及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不超 2 亿元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不超人民币 2 亿元,授信期限 1 年,信用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湘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向湘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以拥有的部分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保证,融
资期限不超过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期限 2 年,信用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 14:30 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