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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网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2-07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审阅及对公司实际情况进
行核实,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参股公司物灵科技减少注
册资本、同意物灵引力对其增资并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的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参股公司物灵科技减
少注册资本、同意物灵引力对其增资并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

为本次物灵科技同比减少注册资金及后续引入新股东增资,有利于改善参股子公
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推动其资本市场融资及后续运作。公司同意其减资、引入新
股东并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金毅敦、国世平、邵世凤
                                                          2020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