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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网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9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ST网力          公告编号:2020-196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会
议由董事长赵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
董事认真审议议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部分董事及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成员减少

至 6 人,低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
减少至 2 人,低于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要求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提名,并由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同意,同意提名赵现金先生、肖亚红女士、徐可
欣先生、李剑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独立董事提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金毅敦
先生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提交的辞职报告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将<关于拟向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2.1 亿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2.1 亿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议案涉及资产抵押,拟质押的公司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网”)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
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6.0472%的股权价
值相关评估报告暂未出具,暂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 2020-18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议案的股
权价值的评估工作,并出具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质押北京海淀科技
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472%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20】第 3050 号)。根据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深圳东
网持有的海科金集团 6.0472%的股权,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股权投
资成本为 30,000.00 万元,评估值 30,200.00 万元,评估增值 200.00 万元,增
值率 0.67%。评估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3.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将<关于修订多项制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多项制度的议案》,并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 15:00 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8 日
附:赵现金先生、肖亚红女士、徐可欣先生、李剑秋先生
     1. 赵现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1 年出生,在职研究
生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建设银行及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行政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
     2. 肖亚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出生,汉族,政治经
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后为财经学院)副教授,投
资与理财专业(系)主任;现为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学院,副教授。
长期担任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讲师团讲师,并获得 2014 年“中国百佳理财
师”称号。
     3. 徐可欣,男,中国国籍,有日本境外居留权,1956 年出生,汉族,工
学博士。曾任中国机床总公司工程师、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院长,
现任天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4. 李剑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出生,汉族,北京大
学金融学学士学位。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北京产权交易所
股权登记托管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股权投资服务中心高级经理。现任北京股
权投资基金协会副秘书长。
    赵现金先生、肖亚红女士、徐可欣先生、李剑秋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赵现金先生、
肖亚红女士、徐可欣先生、李剑秋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需由公司董事会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
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