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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网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公告2021-10-11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21-095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网力”)、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网”)因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案收到来自北京金融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21)京 74 民初 990 号,现
将上述法律文书涉及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告:被告一: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三:博康云信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四:贵州天依宽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五:西安环太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六:北京金澜智海科技有限公司
    (二)原告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一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共计 10,411.9640 万(包含欧元 970
万及人民币 3000 万)及所欠利息、罚息、复利,其中截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利
息、罚息、复利共计人民币 938,350.33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应偿还本
息金额为人民币 105,057,990.33 元;
    2、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决原告对被告一质押的对被告三的人民币 63,017,758.45 元应收账款
在“诉讼请求 1”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决原告对被告一质押的对被告四的人民币 9,696,540.42 元应收账款在
“诉讼请求 1”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5、判决原告对被告一质押的对被告五的人民币 3,796,906.50 元应收账款在
“诉讼请求 1”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6、判决原告对被告一质押的对被告六的人民币 1,773,397.20 元应收账款在
“诉讼请求 1”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7、判决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六被告共同承担。
     (三)基本案情
     2020 年 2 月 19 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2020
年 2 月 21 日,原告依据上述协议向被告发放贷款 3600 万元。2021 年 2 月 4 日
被告一向原告申请展期,展期后到期日 2021 年 12 月 21 日,展期后金额为 3000
万元(被告一已陆续还款本金 600 万元)。
     2020 年 8 月 10 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 6 个月期限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合同金额为 970 万欧元,2021 年 1 月 29 日,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借款
展期协议》,展期后到期日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
     同时,原告于 2020 年 8 月与被告一签订了《最高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将
被告一所持的 10560 万元应收账款,为被告一与原告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
形成的债券提供质押担保。原告于 2020 年 8 月与被告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
     因被告一贷款本金 970 万欧元及利息逾期未偿还,同时原告向被告发送《提
前到期通知书》,宣布将被告一未到期的 3,000 万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被告一
立即归还全部融资本息,被告一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原告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原
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
总金额合计 1954.9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涉案日
               起诉方    被诉方       案由      涉诉金额(元)   诉讼(仲裁)阶段
号     期
     2021 年
     9 月 24            东方网力
                                   证券虚假陈                  一审阶段,尚未开
1    日-至     投资者   科技股份                2,034,600.22
                                     述纠纷                        庭审理
     今                 有限公司
     2021 年                 东方网力
               李刚等 17                股权回购纠                   一审阶段,尚未开
2    10 月 8                 科技股份                4,448,123.00
                   人                       纷                           庭审理
       日                    有限公司
     2021 年   北京三才      深圳市东
                                                                     仲裁阶段,尚未开
3    9 月 22   智远科技      网科技有    合同纠纷     133,485.00
                                                                         庭审理
       日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湖北泰跃
     2021 年                 东方网力
               卫星技术                                              仲裁阶段,尚未开
4    9 月 30                 科技股份    合同纠纷    11,748,492.00
               发展股份                                                  庭审理
       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1 年
                             东方网力
     9 月 24   刘艳廷等 5               劳动争议纠                   劳动仲裁阶段,待
5                            科技股份                1,112,289.42
     日-至         人                       纷                             裁决
                             有限公司
     今
                             东方网力
     2021 年                 (苏州)
     9 月 24                 智能科技   劳动争议纠                   劳动仲裁阶段,待
6              李泽玮 1 人                            72,291.00
     日-至                   有限公司       纷                             裁决
     今                      南京分公
                                 司
合
                                                     19,549,280.64
计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由于上述诉讼、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上述诉讼事项暂未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
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金融法院《应诉通知书》(2021)京 74 民初 990 号。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