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9‐093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9年4月26日,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 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俞凌先生主持。 其中,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16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6号楼公 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人,合计持有股份294,625,439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30.78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代理人12人, 代表15名股东,合计持有股份293,930,2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7090%;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合计持有股份69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 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 表决结果:同意294,625,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17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625,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17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625,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17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625,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17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625,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17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625,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17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625,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17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625,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17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议案(九)时,关联股东俞凌、董爱民因为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 3 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而 回避表决本议案,回避表决股数为 262,745,490 股,议案(九)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 31,879,949 股。 表决结果:同意31,879,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17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高杨、秦小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控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控科技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