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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安控:关于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22-05-1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关于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1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收到贵部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下发的《关于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

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1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川安控”)年报

会计师,现将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 1.你公司 2021 年末净资产为-4.07 亿元,已连续两年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主要涉及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智能”)失控等事项。2021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无法对你公司与东望智能有关的股权、债

权、业绩补偿情况、因担保可能形成的或有负债的计量、列报是否恰当、债权可回收性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公司与东望智能有关的“股权、债权、业绩

补偿情况、因担保可能形成的或有负债”以及东望智能失控事项,所采取的审计程序及已

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东望智能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

等,说明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子公司(东望智能)相关事项,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执行的审计程序:

    1、通过天眼查、法律文书网查询东望智能现在的工商登记信息以及涉诉资料,分析其

中是否存在与东望智能失控事件后续发展相关的信息;

    2、获取东望智能新管理团队接手后的会计核算资料,检查其经济业务发生情况和核算

情况,分析财务信息的完整性;

    3、检查公司(包括子公司)对东望智能的投资及往来的历史记录,复核相关支持文件;

    4、取得法院受理东望智能破产清算申请及由破产清算变更为破产重整的《民事裁定书》;

    5、取得东望智能破产重整管理人指定授权的法律文件;

    6、取得东望智能破产重整管理人对外发布的公开信息资料;

    7、访谈东望智能破产重整管理人,了解目前破产重整工作进展情况;并持续关注东望

智能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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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检查公司就应收东望智能的往来款向东望智能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情况;

     9、检查公司对东望智能提供担保的债权单位向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情况;

     10、访谈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以及东望智能现管理层了解东望智能失控的后续发展情

 况以及目前破产重整情况;

     11、访谈东望智能涉诉案件经办律师。

     二、截止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东望智能事项的进展

    (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2021 年 7 月东望智能收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出具的《通

 知书》,称申请人宁波港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豪”)以被申请人东望智能资

 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鄞州法院申请对东望智能进行破产清算。后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东望智能收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的(2021)浙 0212

 破申 13 号《民事裁定书》,鄞州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宁波港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港豪”)对被申请人东望智能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为

 东望智能管理人。后又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收到鄞州法院的(2021)浙 0212 破 20 号的《民

 事裁定书》,鄞州法院裁定对东望智能进行破产重整,目前对东望智能的破产重整尚在进行

 过程中,东望智能的日常经营等统一由破产重整管理人控制。

    (二)业绩补偿相关事项

     由于东望智能 2018 年度承诺业绩未完成,因业绩承诺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翰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投资)就业绩补偿款存在异议,导致公司业绩补偿款回收遇到障碍。

 2019 年 10 月,公司将广翰投资、德皓投资、顾笑也、沙晓东、王瑜、王蓓起诉至法院,要

 求被告履行业绩补偿以及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向公司连带支付现金补偿款 595,988,697.00 元并支付违约金,

 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 年 5 月 20 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笑也,沙晓东、王瑜、王蓓等主体提起上诉。

     该案件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本案按上诉人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顾笑也、王瑜、沙晓东、王蓓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案裁定书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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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公司与顾笑也、王瑜、沙

晓东、王蓓、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

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京 01

执 33 号)。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公司与顾笑也、王瑜、 沙晓

东、王蓓、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德皓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2022】京民申 506 号),申

请人沙晓东、王蓓因与公司及一审被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顾笑也、王瑜合同纠纷一案,

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作出的【2019】京 01 民初 647 号民事判

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截止审计报告

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三)公司针对东望智能相关事项的账务处理

    1、公司对东望智能的股权、债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因东望智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破产原

因,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受理其破产清算,后又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股权投资 84,498,067.37

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将其应收东望智能的 6,447,954.07 元往来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对为东望智能提供的担保计提 1 亿元预计负债

    在四川安控破产预重整债权申报期间,东望智能的金融机构债权人共向东望智能申报

19,111.54 万元的债权,以上债权均由四川安控提供担保。公司基于其对东望智能在执行项

目预计可收回净额的判断,估计将为东望智能承担 10,000 万元的担保义务,因此计提了

10,000 万元的预计负债。公司计提 10,000 万元预计负债的依据如本问询函“公司回复的问

题 2(3)之二、对东望智能担保损失金额的确定依据”。

    三、根据我们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对东望智能相关事项的审计结果

   (一)东望智能目前仍处于失控状态

    经执行以上程序,我们了解到如下情况:自东望智能组建新的管理团队至法院受理东望

智能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这段期间内,顾笑也先生除向公司返还了涉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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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必须提供的资料外,其余资料均未返还。公司虽已重新办理了公司印章,控制了部分银行

 账户和银行转账收支业务,部分供销业务债权债务清收清偿工作得以有限开展,但由于顾笑

 也掌握的公司财务和业务资料还没有归还、部分业务人员离职或未回公司上班,公司财务数

 据尚不能从 2019 年 11 月 1 日开始得以连续完整反应,公司部分供应商和客户的往来业务尚

 不能维持,公司对东望智能的失控状态仍未得到改善。

     2021 年 7 月东望智能收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出具的《通

 知书》,称申请人宁波港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豪”)以被申请人东望智能资

 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鄞州法院申请对东望智能进行破产清算。后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东望智能收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的(2021)浙 0212

 破申 13 号《民事裁定书》,鄞州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宁波港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港豪”)对被申请人东望智能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为

 东望智能管理人。后又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收到鄞州法院的(2021)浙 0212 破 20 号的《民

 事裁定书》,鄞州法院裁定对东望智能进行破产重整,目前对东望智能的破产重整尚在进行

 过程中,东望智能的日常经营等统一由破产重整管理人控制。

    (二)业绩补偿事项虽已获终审判决,但我们仍无法判断业绩补偿款能否得到清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

 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针对业绩补偿事项,虽然顾笑也、沙晓东等人向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上述事项不会影响【2019】京 01 民初 647 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或部分收到业绩补偿款,且除查封几处房产外,无有效的保全

 措施。此外,由于审计条件限制,我们无法获得上述被告有关偿债能力的任何资料,进而无

 法判断上述业绩补偿款能否得到清偿。

     四、发表保留意见的原因

    (一)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金额的影响

     由于我们对导致保留意见的东望智能失控相关事项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

 此我们无法确定其对四川安控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和 2021 年度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二)相关事项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6 年 12

 月 23 日修订)》第五条规定,“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

 的影响,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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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

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

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

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其中第二项情

形为“(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

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第十四条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下列方式

确定其影响:(一)如果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

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由于东望智能失控、破产重整尚未完成以及履行业绩补偿的再审尚未判决,我们无法对

四川安控上述股权、债权、业绩补偿情况、及因担保可能形成的或有负债的计量、列报是否

恰当、债权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仅

限于与东望智能相关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不具有广泛性,不会导致四川安控相应年度

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我们发表了保留意见。

    五、核查结论

    经执行以上核查程序,四川安控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对东望智能相关事项发表

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问题 2.年报显示,“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多项资产抵押、本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

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你公司对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

期初、期末余额分别为 481.85 万元、0 元;你公司依据对东望智能提供担保应承担义务的

预估情况,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1.00 亿元。

   (1)请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已逾期债务的发生时间、债权人名称、本金、利率、利息、

罚息、涉及的会计科目和具体金额,有关债权人是否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要求偿还,以

及截至目前债务偿还或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2)请结合你公司未决诉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方名称、与公司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诉讼背景、诉讼金额),已判决诉讼的执行进展及你公司会计处理情况,说

明你公司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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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请结合你公司对东望智能提供的担保及逾期情况,说明你公司有关预计负债计提

金额的确认依据及充分性。

   (4)请说明上述情况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你公司就化解债务危机

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1)至(3)问所涉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 2(1)

    截至报告期末已逾期债务的情况如下表所示,涉及短期借款 84,265.68 万元、已逾期的

长期借款 16,092.84 万元,其他应付款-往来款 12,108.63 万元(其中借款本金 10,310.38 万元,

利息 1,798.25 万元),应付利息 23,018.05 万元,合计 135,485.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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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及罚      是否诉讼或
债务主体      借款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债权人名称       本金          利率                                  债务偿还或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息等            仲裁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无诉讼或仲
安控科技   2020 年 4 月 21 日    2021 年 10 月 21 日                            31,918.74     14.00%    9,613.59         否
                                                       司                                                                         裁情况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无诉讼或仲
安控科技   2020 年 6 月 23 日    2021 年 6 月 23 日                             26,575.00     14.10%    5,998.16         否
                                                       司                                                                         裁情况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已诉讼并进
安控科技   2019 年 9 月 27 日    2020 年 3 月 27 日                              8,500.88     6.53%     1,775.26         是
                                                       限公司                                                                     入执行阶段
                                                                                                                                  报告期初至目前法院执行担保人款项偿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安控科技   2019 年 9 月 16 日    2020 年 9 月 18 日                              2,687.22     5.66%      901.24          是       还债务 2112.78 万元,已诉讼并进入执行
                                                       京分行
                                                                                                                                  阶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无诉讼或仲
安控科技   2020 年 11 月 10 日   2021 年 5 月 10 日                              1,600.00     8.50%      233.65          否
                                                       京分行                                                                     裁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报告期初至目前贷款户资金扣划 1107.23
安控科技   2020 年 9 月 18 日    2021 年 3 月 18 日                              2,399.89     8.50%      350.48          否
                                                       京分行                                                                     元,无诉讼或仲裁情况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已诉讼并进
安控科技   2019 年 5 月 10 日     2020 年 2 月 9 日                              1,535.64     6.09%      186.76          是
                                                       京中关村支行                                                               入执行阶段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已诉讼并进
泽天盛海   2019 年 11 月 14 日   2020 年 11 月 13 日                             1,756.63     5.66%      310.86          是
                                                       京分行                                                                     入执行阶段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泽天盛海   2018 年 6 月 29 日    2020 年 6 月 28 日                              1,898.25     6.65%      326.00          是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已撤诉
                                                       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已诉讼并进
泽天盛海   2019 年 11 月 20 日   2020 年 5 月 19 日                                  787.32   7.50%      159.37          是
                                                       微路支行                                                                   入执行阶段
                                                                                                                                  报告期初至目前法院执行担保人款项偿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
泽天盛海   2019 年 11 月 29 日   2020 年 11 月 28 日                             1,900.78     7.00%     1,561.05         是       还债务 1399.21 万元,已诉讼并进入执行
                                                       司东城支行
                                                                                                                                  阶段


                                                                                 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利息及罚     是否诉讼或
债务主体      借款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债权人名称      本金          利率                                 债务偿还或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息等           仲裁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报告期初至目前偿还债务 140.49 万元,已
杭州青鸟   2020 年 10 月 9 日    2021 年 10 月 9 日                             2,477.53     7.50%        8.50         是
                                                       州分行                                                                   诉讼,尚未开庭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报告期初至目前偿还债务 93.05 万元,已
杭州安控    2020 年 4 月 9 日    2020 年 10 月 9 日                                 227.80   6.09%       25.03         是
                                                       州富阳支行                                                               诉讼并进入执行阶段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无诉讼或仲
泽天盛海   2017 年 10 月 18 日   2020 年 10 月 17 日                            2,100.00     5.46%      807.37         否
                                                       有限公司                                                                 裁情况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无诉讼或仲
安控科技    2021 年 1 月 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程志军                       663.00   8.00%       54.67         否
                                                                                                                                裁情况
                                                       南京永奕信息技术有限公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无诉讼或仲
安控科技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31 日                                 405.50   15.40%     153.20         否
                                                       司                                                                       裁情况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无诉讼或仲
安控科技    2021 年 1 月 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赵宏昌                       270.00   15.40%      29.73         否
                                                                                                                                裁情况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已诉讼并进
安控科技   2019 年 11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0 日    陈德峰                   2,805.88     24.00%     635.14         是
                                                                                                                                入执行阶段

浙江安控    2020 年 6 月 9 日     2021 年 6 月 8 日    汪海东                        20.00   24.00%       0.29         否       报告期初至目前已结清

                                                                                                                                报告期初至目前已还款 153 万,无诉讼或
浙江安控   2020 年 5 月 11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裘伸强                   1,396.00     24.00%                    否
                                                                                                                                仲裁情况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无诉讼或仲
浙江安控    2020 年 8 月 7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裘伸强                       700.00   24.00%     100.00         否
                                                                                                                                裁情况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无诉讼或仲
浙江安控   2020 年 9 月 24 日    2021 年 10 月 23 日   裘伸强                       800.00    18%                      否
                                                                                                                                裁情况
                                                       上海燕栢商务咨询有限公                                                   报告期初至目前正常支付利息,无诉讼或
浙江安控    2021 年 2 月 5 日     2021 年 3 月 2 日                                 100.00   18.00%       1.23         否
                                                       司                                                                       仲裁情况



                                                                                8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利息及罚      是否诉讼或
债务主体      借款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债权人名称          本金          利率                                  债务偿还或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息等            仲裁
                                                                                                                                     报告期初至目前正常支付利息,无诉讼或
浙江安控    2021 年 5 月 7 日    2021 年 11 月 6 日    杭州英硕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8.00%      10.36          否
                                                                                                                                     仲裁情况
                                                                                                                                     报告期初至目前正常支付利息,无诉讼或
浙江安控    2021 年 8 月 5 日    2021 年 11 月 4 日    孙仁豪                            50.00   18.00%        6.26         否
                                                                                                                                     仲裁情况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已诉讼并进
安控科技   2016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0 月 20 日                                4,000.00     4.75%      444.29          是
                                                       地支行                                                                        入执行阶段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                                                      报告期初至目前未偿还债务,已诉讼并进
安控科技   2018 年 6 月 15 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                                    894.88   8.68%      360.97          是
                                                       有限公司                                                                      入执行阶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报告期初至目前偿还债务 102.04 万元,已
浙江安控   2017 年 10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23 日                               11,197.96     6.22%      762.84          是
                                                       州西湖支行                                                                    诉讼并开庭,尚未判决

合计                                                                              110,668.90              24,816.30




                                                                                    9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问题 2(2)

     (一)公司未决诉讼的具体情况

     1、未决诉讼(公司作为原告)

     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为 1 件:

                                              诉讼或     涉案                                                                                  是否存
序                                                                                判决时             处理结果/              结案    会计处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仲裁机     金额     受理日期                                                                     在关联
号                                                                                  间               进展情况               情况    理情况
                                              构名称   (万元)                                                                                  关系
                             合同纠纷:
                             根据各方签订的
     江苏景                                   苏州市
                             《设备采购、安                                                  该案件(案号:【2020】苏              不 涉及
     雄科技   杭州兴源环保                    吴中区                                                                       未结
1                            装、调试买卖合            1,441.92   2020-4-15   -              0506 民初 2312 号),尚未开           会 计处    否
     有限公   设备有限公司                    人民法                                                                       案
                             同》原告要求被                                                  庭。                                  理
     司                                       院
                             告支付合同价
                             款。

     2、未决诉讼(公司作为被告)

     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为 4 件:

                                           诉讼
                                           或仲     涉案                                                                                       是否存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结案    会计处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在关联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况    理情况
                                           构名   (万元)                                                                                       关系
                                             称


                                                                     10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或仲        涉案                                                                                      是否存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结案    会计处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在关联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况    理情况
                                          构名      (万元)                                                                                      关系
                                            称
                                                                                                                                     尚未开
                         技术服务合同纠
                                          西   安                                                                                    庭,无法
     西安粟              纷:根据双方签
              陕西安控                    市   中                                                    该案(件案号:【2022】          暂估预
     米科技              订的《技术服务                                                   尚 未 开                           未结
1             科技有限                    级   人      42.35    2022-3-25     2022-3-31              陕 01 知民初 297 号),         计负债, 否
     有限公              合同》原告要求                                                   庭                                 案
              公司                        民   法                                                    尚未开庭。                      暂不涉
     司                  被告支付合同价
                                          院                                                                                         及会计
                         款。
                                                                                                                                     处理
              借款人:
              杭州青鸟
              电子有限
                                                                                                                                     已按照
              公司;
                                                                                                                                     违约计
              保证人:
     南京银                               杭 州                                                                                      提复利
              北京安控   金融借款合同纠
     行股份                               市 拱                                                      该案件(案号:【2022】          罚息等
              科技股份   纷:                                                             尚 未 开                            未结
2    有限公                               墅 区      2,368.44   2022-3-14     2022-3-17              浙 0105 民初 1312 号),        至“应付   否
              有 限 公   原告要求被告偿                                                   庭                                  案
     司杭州                               人 民                                                      尚未开庭。                      利息”和
              司、浙江   还本金及罚息
     分行                                 法院                                                                                       “财务
              安控科技
                                                                                                                                     费用”科
              有 限 公
                                                                                                                                     目
              司、杭州
              安控环保
              科技有限

                                                                         1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或仲      涉案                                                                                    是否存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结案    会计处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在关联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况    理情况
                                          构名    (万元)                                                                                    关系
                                            称
              公司、董
              爱民、俞
              凌
              被告一:
              浙江安控
              科技有限
              公司
              被告二:
                                                                                                                                 已按照
              北京泽天
                                                                                                                                 违约计
     交通银   盛海油田   金融借款合同纠   浙 江
                                                                                                                                 提复利
     行股份   技术服务   纷:             省 杭
                                                                                                 该案件(案号:【2021】          罚息等
     有限公   有限公司   原告要求被告立   州 市                                                                           未结
3                                                 11,338.87   2021-6-17     2021-8-17   已开庭   浙 0104 民初 1666 号),        至“应付   否
     司杭州   被告三:   即归还借款本金   中 级                                                                           案
                                                                                                 已开庭,尚未判决。              利息”和
     西湖支   北京安控   及利息、罚息和   人 民
                                                                                                                                 “财务
     行       科技股份   复利             法院
                                                                                                                                 费用”科
              有限公司
                                                                                                                                 目
              被告四:
              俞凌
              被告五:
              袁忠琳
              被告六:

                                                                       1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或仲        涉案                                                                                      是否存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结案    会计处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在关联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况    理情况
                                            构名      (万元)                                                                                      关系
                                              称
                董爱民
                被告七:
                陆卫
                                                                                                                                      被告东
                                                                                                                                      望智能
                           计算机软件开发                                                                                             于 2019
                                            宁   波
       杭州天   宁波市东   合同纠纷:根据                                                                                             年 11 月
                                            市   中                                                    该案件(案号:【2020】
       阙科技   望智能系   双方签订的《购                                                                                      未结   失去控
4                                           级   人     174.44    2021-4-19     2021-4-20   -          浙 02 知民初 476 号),                    否
       有限公   统工程有   销合同》原告要                                                                                      案     制,公司
                                            民   法                                                    尚未开庭。
       司       限公司     求被告支付合同                                                                                             不再将
                                            院
                           价款及违约金等                                                                                             其纳入
                                                                                                                                      合并范
                                                                                                                                      围。
合计                                                   13,924.1




                                                                           1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二)公司已判决诉讼的具体情况

     1、已判决诉讼(公司作为原告)

     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原告的已判决诉讼为 12 件:

                                                                                                                       结
                                              诉讼或     涉案
序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仲裁机     金额      受理日期    判决时间
号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称   (万元)
                                                                                                                       况
     宁波                                                                                  该案件(案号:【2018】浙          原告东望
     市东                                                                                  0108 民初 3987 号)以浙江         智 能 于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省
     望智                                                                                  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9 年 11
                         根据各方签订的《购   杭州市                                                                   已
     能系   浙江永炜通                                                                     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出具         月失去控
1                        销合同》原告要求被   滨江区     661.36    2018-7-25   2019-3-25                               结                 否
     统工   信有限公司                                                                     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          制,公司
                         告支付货款及赔偿逾   人民法                                                                   案
     程有                                                                                  下:驳回原告宁波市东望            不再将其
                         期付款利息。         院
     限公                                                                                  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全            纳入合并
     司                                                                                    部诉讼请求。                      范围。
                                                                                           该案件(案号:【2018】浙
                                                                                           0105 民初 14170 号)以杭
     杭州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标盛                        杭州市                                       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于
     青鸟                根据各方签订的《贸                                                                           已
            科技投资有                        拱墅区                                       2019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          不涉及会
2    电子                易采购合同》原告要             1,145.02   2018-12-4   2019-6-19                              结                  否
            限公司、温                        人民法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            计处理
     有限                求被告支付货款及逾                                                                           案
            本赫                              院                                           下:
     公司                期付款的利息损失。
                                                                                           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相
                                                                                           关费用共计 1,145.02 万元。


                                                                      1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结
                                                诉讼或     涉案
序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仲裁机     金额     受理日期     判决时间
号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称   (万元)
                                                                                                                         况
                                                                                             该案件(案号:【2019】京
                                                                                             0105 民初 40136 号)以北
                                                                                             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
     北京
                                                                                             2019 年 8 月 14 日出具的
     泽天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
     盛海                                       北京市
            安东石油技   根据各方签订的《旋                                                  调解结论如下:              已
     油田                                       朝阳区                                                                         不涉及会
3           术(集团)   转导向技术服务框架                494.94   2019-4-28    2019-8-14   被告安东石油技术(集团) 结                   否
     技术                                       人民法                                                                         计处理
            有限公司     合同》原告要求被告                                                  有限公司同意于全部财产 案
     服务                                       院
                         支付欠款。                                                          保全措施解除之日起三个
     有限
                                                                                             工作日内向原告北京泽天
     公司
                                                                                             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 支 付 和 解 款 4,949,400
                                                                                             元。
                                                                                             该案件(案号:【2019】鄂
     北京
                                                                                             1002 民初 3197 号),湖北
     泽天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省                                       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盛海
            荆州市建业   根据各方签订的         荆州市                                       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出具的 已
     油田                                                                                                                      不涉及会
4           石化设备有   《PurchaseContract》   沙市区     280.42   2019-10-24   2020-1-8    《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 结                   否
     技术                                                                                                                      计处理
            限公司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未     人民法                                       调解结论如下:             案
     服务
                         支付货款。             院                                           被告荆州市建业石化设备
     有限
                                                                                             有限公司于财产保全措施
     公司
                                                                                             实际解除当日向原告北京

                                                                       1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结
                                                诉讼或     涉案
序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仲裁机     金额      受理日期     判决时间
号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称   (万元)
                                                                                                                           况
                                                                                              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
                                                                                              限公司返还货款共计
                                                                                              2,638,680 元。
                                                                                              该案件(案号:【2019】浙
                           工程合同纠纷:
                                                                                              1121 民初 4834 号),以浙
                           根据各方签订的《千
     杭州                                       浙江省                                        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于
                           峡湖旅游度假小镇
     青鸟   千峡湖旅游                          丽水市                                        2020 年 2 月 26 日出具的 已
                           (一号区块一期)项                                                                                   不涉及会
5    电子   开发建设有                          青田县     145.78    2019-12-12   2020-2-26   《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案。 结                    否
                           目 11#楼弱电工程施                                                                                   计处理
     有限   限公司                              人民法                                        调解结论如下:            案
                           工合同》原告要求被
     公司                                       院                                            被告定于 2020 年 3 月 15
                           告支付工程款月与逾
                                                                                              日前支付给原告工程款
                           期付款的利息损失。
                                                                                              1,430,496.29 元;
            宁波梅山保                                                                        该案件(案号:【2019】京          按照对赌
            税港区广翰                                                                        01 民初 647 号),以北京市        协 议 和
     北京   投资管理合     合同纠纷: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民事判
     安控   伙企业(有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   北京市                                        年 4 月 14 日出具《民事判         决书》确
                                                                                                                           已
     科技   限合伙)、宁   《附条件生效的支付   第一中                                        决书》,判决如下:                认投资收
6                                                        60,573.45   2019-10-21   -                                        结                否
     股份   波梅山保税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级人民                                        (1)被告宁波梅山保税港           益并冲减
                                                                                                                           案
     有限   港区德皓投     书》原告要求被告支   法院                                          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其他应
     公司   资管理合伙     付业绩承诺补偿款。                                                 (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          付”;按照
            企业(有限                                                                        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            收到的补
            合伙)、顾笑                                                                      企业(有限合伙)于本判            偿款项记

                                                                        1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结
                                    诉讼或     涉案
序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仲裁机     金额     受理日期   判决时间
号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称   (万元)
                                                                                                            况
            也、王瑜、                                                        决生效后 10 日内向原告北           入“投资
            沙晓东、王                                                        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和
            蓓                                                                连带支付现金补偿款                 “银行存
                                                                              595,988,697 元并支付违约           款”科目。
                                                                              金(以 636,683,357 元为基
                                                                              数,自 2019 年 6 月 11 日
                                                                              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
                                                                              款基准利率计算;以
                                                                              636,683,357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按同期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
                                                                              算;以 595,988,697 元为基
                                                                              数,自 2019 年 10 月 12 日
                                                                              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
                                                                              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计算);
                                                                              (2)如果被告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

                                                          1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结
                              诉讼或     涉案
序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仲裁机     金额     受理日期   判决时间
号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称   (万元)
                                                                                                    况
                                                                        企业(有限合伙)不能清
                                                                        偿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
                                                                        务,则由被告顾笑也、王
                                                                        瑜予以清偿;
                                                                        (3)如果被告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不能清
                                                                        偿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
                                                                        务,则由被告顾笑也、沙
                                                                        晓东、王瑜、王蓓予以清
                                                                        偿;
                                                                        (4)驳回原告北京安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
                                                                        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
                                                                        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
                                                                        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070,473 元、
                                                                        保全申请费 5,000 元,由宁

                                                    18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结
                              诉讼或     涉案
序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仲裁机     金额     受理日期   判决时间
号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称   (万元)
                                                                                                     况
                                                                        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
                                                                        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顾笑也、沙晓东、
                                                                        王瑜、王蓓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
                                                                        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
                                                                        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
                                                                        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
                                                                        收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
                                                                        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顾笑也、沙
                                                                        晓东、王瑜、王蓓等主体
                                                                        的上诉状。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19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结
                              诉讼或     涉案
序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仲裁机     金额     受理日期   判决时间
号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称   (万元)
                                                                                                    况
                                                                        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
                                                                        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
                                                                        笑也、王瑜、沙晓东、王
                                                                        蓓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
                                                                        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
                                                                        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送达《执行案件
                                                                        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如
                                                                        下:
                                                                        本院已接到你单位与顾笑
                                                                        也、王瑜、沙晓东、王蓓、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
                                                                        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20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结
                              诉讼或     涉案
序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仲裁机     金额     受理日期   判决时间
号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称   (万元)
                                                                                                     况
                                                                        限合伙)一案的执行申请
                                                                        书。经审查,符合受理条
                                                                        件,决定立案移交执行一
                                                                        庭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申请
                                                                        执行的权利,同时也必须
                                                                        遵守执行程序,履行法定
                                                                        义务。
                                                                        限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
                                                                        后 10 日内,对被执行人的
                                                                        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存款、
                                                                        劳动收入、投资、固定资
                                                                        产、票证、承包收入等)
                                                                        或债权向本院举证,如不
                                                                        能在此期限内提供有关被
                                                                        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
                                                                        索,本院又未能查到可供
                                                                        执行的财产,将依法对本
                                                                        案中止或终结执行。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收
                                                                        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

                                                    2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结
                                              诉讼或     涉案
序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仲裁机     金额     受理日期   判决时间
号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称   (万元)
                                                                                                                      况
                                                                                         达《应诉通知书》,具体内
                                                                                         容如下:
                                                                                         申请人沙晓东、王蓓因与
                                                                                         公司及一审被告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笑
                                                                                         也、王瑜合同纠纷一案,不
                                                                                         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作
                                                                                         出的【2019】京 01 民初 647
                                                                                         号民事判决,向北京市高
                                                                                         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
                                                                                         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
                                                                                         立案审查。
                                                                                         该案件(案号:【2020】陕
     陕西                销售合同纠纷:
                                              西安市                                     113 民初 10614 号),以陕
     安控                根据各方签订的《销                                                                           已
            晋中丰亿机                        雁塔区                                     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            不涉及会
7    科技                售合同》原告要求被              206.91   2020-5-9   2020-8-26                                结               否
            械有限公司                        人民法                                     院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出         计处理
     有限                告支付欠款与违约                                                                             案
                                              院                                         具的《民事调解书》双方
     公司                金。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2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结
                                       诉讼或     涉案
序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仲裁机     金额      受理日期   判决时间
号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称   (万元)
                                                                                                              况
                                                                                  (1)被告晋中丰亿机械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陕
                                                                                  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1,979,580 元。
                                                                                  (2)若被告晋中丰亿到期
                                                                                  未足额履行,则原告陕西
                                                                                  安控科技有限公司可就剩
                                                                                  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
                                                                                  行,并按日息万分之三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
                                                                                  清偿之日计算违约金。
                                                                                  目前该案件处于强制执行
                                                                                  阶段。
       其他案件(金额小于                                                                                           不涉及会
8                                                 266.13                                                                        否
       100 万元的合并)                                                                                             计处理
合计                                            63,774.01




                                                              2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2、已判决诉讼(公司作为被告)

     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被告的已判决诉讼为 93 件: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宁   波
     市   梅
     山   保            损 害公司 利益
                                         宁波
     税   港   北京安   责任纠纷:
                                         市鄞                                                                        已     原告撤诉,
     区   广   控科技   原 告要求 被告
1                                        州区    2,499.59   2019-2-26   2019-2-27   -          原告撤诉              结     不涉及会 否
     翰   投   股份有   返 还占用 第三
                                         人民                                                                        案     计处理
     资   有   限公司   人 资金并 赔偿
                                         法院
     限   合            利息损失。
     伙   企
     业
     宁   波
                        损 害公司 利益
     市   东                             北京
               北京安   责任纠纷:
     望   智                             市海                                                                        已     原告撤诉,
               控科技   原 告要求 被告
2    能   系                             淀区    3,936.65   2019-2-28   2019-3-1    -          原告撤诉              结     不涉及会 否
               股份有   返 还占用 的资
     统   工                             人民                                                                        案     计处理
               限公司   金 并赔偿 利息
     程   有                             法院
                        损失。
     限   公



                                                                        2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司
                                                                                                该案件(案号:
                                                                                                【2019】粤 0306 民
     深 圳              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                                                   初 9643 号),以广东
     市 科              根 据交易 各方   省深                                                   省深圳市宝安区人
             郑州鑫
     尔 诺              签订的《产品采   圳市                                                   民法院于 2019 年 5 已
             胜电子
3    电 子              购合同》原告要   宝安      209.58   2019-4-9    2019-4-12   2019-5-21   月 21 日出具的《民 结        已清偿       否
             科技有
     科 技              求 被告支 付未   区人                                                   事裁定书》,裁定如 案
             限公司
     有 限              依 约支付 的货   民法                                                   下:
     公司               款及违约金。     院                                                     准许原告深圳市科
                                                                                                尔诺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撤回起诉。
     厦 门   借款人:                                                                           该案件(案号:
     国 际   北京安                                                                             【2019】京 0102 民
                        金 融借款 合同   北京
     银 行   控科技                                                                             初 37469 号),以北
                        纠纷:           市西                                                                        已
     股 份   股份有                                                     2019-8-29               京市西城区人民法
4                       原 告要求 被告   城区    4,578.17   2019-9-19               2019-9-19                        结      已清偿       否
     有 限   限公司                                                     注1                     院于 2019 年 9 月 19
                        偿 还借款 本金   人民                                                                        案
     公 司   保证人:                                                                           日出具的《民事调解
                        及利息。         法院
     北 京   俞凌、袁                                                                           书》调解结案,调解
     分行    忠琳                                                                               内容如下:




                                                                        2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被告偿还原告借款
                                                                                                    本金利息及相关费
                                                                                                    用 共 计 4,578.17 万
                                                                                                    元。
                                                                                                    该案件(案号:
                                                                                                    【2019】京 0108 民
                                                                                                    初 60441 号),以北
               借款人:
                                                                                                    京市海淀区人民法
               北京安
     杭   州                                                                                        院于 2019 年 10 月 30
               控科技
     银   行                                                                                        日出具的《民事调解           已按照调
               股份有
     股   份              金 融借款 合同   北京                                                     书》调解结案,调解           解结果计
               限公司
     有   限              纠纷:           市海                                                     内容如下:            已     提复利罚
               保证人:
5    公   司              原 告要求 被告   淀区    3,636.54   2019-9-26   2019-10-24   2019-10-30   被告偿还原告借款 结          息等至“应   否
               浙江安
     北   京              支付借款本金、   人民                                                     本金利息及相关费 案          付利息”和
               控科技
     中   关              利息、罚息。     法院                                                     用 共 计 3,636.54 万         “财务费
               有限公
     村   支                                                                                        元。                         用”科目
               司、俞
     行                                                                                             公司收到北京市海
               凌、董爱
                                                                                                    淀区人民法院出具
               民
                                                                                                    的《执行裁定书》,
                                                                                                    裁定内容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浙江



                                                                          2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名下位于杭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围垦街
                                                                                                  与福城路交叉口东
                                                                                                  北角不动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
                                                                                                  生法律效力。
                                                                                                  该案件(案号:
             借款人:
                                                                                                  【2019】津 0103 执
             北京安
                                                                                                  保字 1913 号),以天
             控科技
                        金 融借款 合同   天津                                                     津市河西区人民法
     渤 海   股份有
                        纠纷:           市河                                                     院于 2019 年 11 月 25
     银 行   限公司
                        原 告要求 被告   西区      592.58   2019-9-29   2019-10-22   2019-11-25   日出具的《执行裁             已清偿       否
     股 份   保证人:                                                                                                   已
                        支付借款本金、   人民                                                     定》裁定:解除对被
6    有 限   俞凌、袁                                                                                                   结
                        利息、罚息。     法院                                                     申请人北京安控科
     公 司   忠琳、董                                                                                                   案
                                                                                                  技股份有限公司名
     天 津   爱民、陆
                                                                                                  下价值 5,925,809.90
     分行    卫
                                                                                                  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借款人: 金 融借款 合同     天津                                                     该案件(案号:
             北 京 安 纠纷:             市河    1,801.71   2019-9-29   2019-10-22   2019-12-16   【2019】津 0103 民           已清偿       否
             控 科 技 原 告要求 被告     西区                                                     初 14682 号),以天



                                                                        2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股 份 有 支付借款本金、 人 民                                                       津市河西区人民法
               限公司   利息、罚息。   法院                                                        院于 2019 年 12 月 16
               保证人:                                                                            日出具的《民事调解
               俞凌、袁                                                                            书》调解结案,调解
               忠琳、董                                                                            内容如下:
               爱民、陆                                                                            被告偿还原告借款
               卫                                                                                  本金利息及相关费
                                                                                                   用 共 计 1801.71 万
                                                                                                   元。
                                                                                                   2019 年 10 月 31 日浙
                                         浙江
                                                                                                   江省宁波市中级人
                                         省宁                                                                                   驳回原告
     宁   波                                                                                       民法院裁定:驳回原
                                         波市                            2019-9-30                                              上诉,不涉
     市   东            损 害股东 利益                      2019-10-8                 2019-10-31   告的起诉。顾笑也以                        是
                                         中级                            注2                                                    及会计处
     望   智   北京安   纠纷:                                                                     东望智能的名义向
                                         人民                                                                              已   理
     能   系   控科技   原 告要求 被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
7                                        法院    6,892.55                                                                  结
     统   工   股份有   赔 偿因滥 用股                                                             院提起上诉。
                                                                                                                           案
     程   有   限公司   东 权利造 成的   浙江                                                      2020 年 1 月 3 日浙江
                                                                                                                                驳回原告
     限   公            经济损失。       省高                                                      省高级人民法院裁
                                                                                                                                上诉,不涉
     司                                  级人               2019-12-12   2019-12-20   2020-1-3     定:驳回上诉,维持                        是
                                                                                                                                及会计处
                                         民法                                                      原裁定。本裁定为终
                                                                                                                                理
                                         院                                                        审裁定。



                                                                         28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该案件(案号:
                                                                                                  【2019】浙 0212 民
                                                                                                  初 15371 号),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宁波市鄞
                                                                                                  州区人民法院出具
     宁 波
                                                                                                  《民事裁定书》,裁
     梅 山
                                                                                                  定如下:
     保 税              损 害股东 利益
             北京安                                                                               驳回原告宁波梅山
     港 区              纠纷:
             控科技                      宁波                                                     保税港区德皓投资
     德 皓              原 告要求 被告                                                                                         驳回原告
             股份有                      市鄞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已
     投 资              赔 偿因滥 用职                                                                                         上诉,不涉
8            限公司、                    州区    2,997.54   2019-10-22   2019-11-4   2020-11-20   合伙)的起诉。         结                 否
     管 理              权 造成的 第三                                                                                         及会计处
             刘伟、张                    人民                                                     原告不服一审裁定 案
     合 伙              人 商誉减 值而                                                                                         理
             滨、王                      法院                                                     提起上诉。
     企 业              造 成的经 济损
             芳、                                                                                 2020 年 11 月 20 日,
     ( 有              失。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
     限 合
                                                                                                  人民法院出具《民事
     伙)
                                                                                                  裁 定 书 》( 案 号 :
                                                                                                  【2020】浙 02 民终
                                                                                                  4866 号),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
                                                                                                  定。



                                                                         29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该案件(案号:
                                                                                                   【2019】冀 0922 民
     沧 州                                                                                         初 3716 号),河北省
                        加工合同纠纷:
     鑫 鹏                               河北                                                      青县人民法院于
             郑州鑫     根 据交易 各方
     电 子                               省青                                                      2019 年 11 月 20 日出 已
             胜电子     签订的《采购合
9    机 箱                               县人      100.00   2019-11-12   2019-11-15   2019-11-20   具的《民事调解书》 结        已清偿       否
             科技有     同》原告要求被
     制 造                               民法                                                      调解结案,调解内容 案
             限公司     告 支付加 工货
     有 限                               院                                                        如下:
                        款及违约金。
     公司                                                                                          被告支付原告加工
                                                                                                   货款及相关费用共
                                                                                                   计 1,000,000 元。
             借款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平 安
             北京安                                                                                公司北京分行与北
     银 行              金 融借款 合同
             控科技                      第四                                                      京安控科技股份有
     股 份              纠纷:
             股份有                      中级                                                      限公司、俞凌、董爱
10   有 限              原 告要求 被告                  -   2019-7-26    2019-9-2     2019-10-17                                已清偿       否
             限公司                      人民                                                      民金融借款合同纠
     公 司              支付借款本金、
             保证人:                    法院                                                      纷一案于 2019 年 7
     北 京              利息、罚息。
             俞凌、董                                                                              月 26 日在北京市第
     分行
             爱民                                                                                  四中级人民法院立




                                                                         30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案,公司递交了管辖
                                                                                      权异议申请,该案件
                                                                                      以北京市第四中级
                                                                                      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出具的《民
                                                                                      事裁定书》(【2019】
                                                                                      京 04 民初 733 号)
                                                                                      之一,判定:本案移
                                                                                      送北京市西城区人
                                                                                      民法院处理。
                                                                                      1、该事项(案号:
                                                                                      【2019】京 0102 民
                                                                                      初 46783 号),以北
                              北京                                                    京市西城区人民法
                              市西                                                    院于 2019 年 12 月 24 已
                              城区    6,769.71   2019-12-2   2019-12-5   2019-12-24   日出具的《民事调解 结        已清偿       否
                              人民                                                    书》调解结案。        案
                              法院                                                    2、鉴于被执行人未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申请人
                                                                                      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



                                                             3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申请强制执行,北京
                                                                                                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
                                                                                                出具《执行裁定》。
                                                                                                该案件(案号:
                                                                                                【2020】豫 0191 民
                                                                                                初 981 号),以河南
                                       河南
                                                                                                省郑州高新技术产             已按照调
                                       省郑
     平   顶            承揽合同纠纷:                                                          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解结果计
                                       州高
     山   森   郑州鑫   根 据交易 各方                                                          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        提违约金
                                       新技                                                                           已
     源   电   胜电子   签订的《承揽合                                                          出具的《民事调解             及其他费
11                                     术产       334.77   2019-12-6   2019-12-11   2020-1-15                         结                  否
     气   有   科技有   同书》原告要求                                                          书》调解结案,调解           用至“其他
                                       业开                                                                           案
     限   公   限公司   被 告支付 拖欠                                                          内容如下:                   应付款”和
                                       发区
     司                 货款及违约金。                                                          经双方一致确认,被           “营业外
                                       人民
                                                                                                告按约定支付原告             支出”科目
                                       法院
                                                                                                合同欠款及相关费
                                                                                                用 共 计 2,217,179.6
                                                                                                元。
     杭 州     宁波市   买卖合同纠纷: 宁 波                                                    该案件(案号: 已            被告东望
12   数 梦     东望智   根 据交易 各方 市 鄞      200.73   2019-11-8   2019-11-12   2020-6-8    【2019】浙 0212 民 结        智 能 于     否
     工 场     能系统   签订的《软件产 州 区                                                    初 16122 号),以浙 案       2019 年 11



                                                                       3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科 技   工程有   品销售合同》原   人民                                                    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月失去控
     有 限   限公司   告 要求被 告支   法院                                                    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6         制,公司不
     公司             付 全部合 同款                                                           月 8 日出具的《民事          再将其纳
                      项。                                                                     裁定书》,裁定:准           入合并范
                                                                                               许原告杭州数梦工             围,对上市
                                                                                               场科技有限公司撤             公司财务
                                                                                               回起诉。                     报表无影
                                                                                                                            响。
                                                                                               该案件(案号:
                                                                                               【2019】浙 02 知民           被告东望
                      技 术开发 合同
                                                                                               初 403 号),以浙江          智 能 于
                      纠纷:
                                       浙江                                                    省宁波市鄞州区人             2019 年 11
     杭 州            根 据交易 各方
             宁波市                    省宁                                                    民法院于 2020 年 8           月失去控
     数 梦            签订的《长沙公
             东望智                    波市                                                    月 27 日出具的《民 已        制,公司不
     工 场            安 警务应 用项
13           能系统                    鄞州      763.77   2019-11-8   2019-11-13   2020-8-27   事判决书》,判决如 结        再将其纳     否
     科 技            目 技术服 务合
             工程有                    区人                                                    下:                案       入合并范
     有 限            同(二)》原告
             限公司                    民法                                                    被告宁波市东望智             围,对上市
     公司             要 求被告 支付
                                       院                                                      能系统工程有限公             公司财务
                      第 二阶段 合同
                                                                                               司向原告杭州数梦             报表无影
                      款。
                                                                                               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响。
                                                                                               支付第二阶段合同



                                                                      3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款及案件受理费、财
                                                                                             产保全费共合计
                                                                                             7,708,006 元。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
                                                                                             并向中华人民共和
                                                                                             国最高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法院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立案。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
                                                                                             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出具的《民事判决
                                                                                             书》,判决如下: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65,264 元,由宁波市
                                                                                             东望智能系统工程
                                                                                             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宁 波   宁波市   承揽合同纠纷: 慈 溪                                                   该案件(案号: 已            已按调解
14                                              105.42   2020-1-17   2020-1-23   2020-7-20                                             否
     高 新   东望智   根 据交易 各方 市 人                                                   【2020】浙 0282 民 结        结果计提



                                                                     3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区 易     能系统   签 订的慈 溪市 民 法                                                      初 1128 号),以慈溪 案      违约利息
     和 泰     工程有   社 会治安 动态 院                                                         市人民法院 2020 年 7         至“其他应
     科 技     限公司   监 控系统 项目                                                            月 20 日出具的《民           付款”和
     有 限              的《施工服务协                                                            事调解书》调解结             “营业外
     公司               议》原告要求被                                                            案,调解内容如下:           支出”科目
                        告支付工程款。                                                            被告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之前向原告支
                                                                                                  付工程价款及相关
                                                                                                  费 用 合 计 666,910
                                                                                                  元。
                                                                                                  该案件(案号:
                                                                                                  【2020】豫 08 民终
     河   南
                        租赁合同纠纷:                                                            2058 号),于 2020 年
     省   国   北京泽
                        根 据交易 各方   河南                                                     8 月 31 日河南省焦作
     泰   高   天盛海
                        签订的《压裂车   省武                                                     市中级人民法院出 已
     科   钻   油田技
15                      租赁合同》,原   陟县      944.61   2019-11-25   2019-12-16   2020-8-31   具《民事调解书》, 结        已清偿       否
     采   工   术服务
                        告 要求被 告支   人民                                                     河南省国泰高科钻 案
     程   有   有限公
                        付 租赁费 及滞   法院                                                     采工程有限公司于
     限   公   司
                        纳金。                                                                    2020 年 9 月 9 日向河
     司
                                                                                                  南省武陟县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河



                                                                         3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南省武陟县人民法
                                                                                                 院于当日出具《执行
                                                                                                 通知书》,执行内容
                                                                                                 如下:
                                                                                                 1、被告向申请人支
                                                                                                 付欠款 9,877,923 元。
                                                                                                 2、承担案件执行费
                                                                                                 76,790 元。
                        买卖合同纠纷:                                                           该案件(案号:
                        根 据交易 各方                                                           【2020】京 0108 民
     西 安                                 北京
             北京安     签订《外协加工                                                           初 2310 号),以双方
     正 通                                 市海                                                                       已      原告撤诉,
             控科技     合同》、采购合                                                           达成和解协议,原告
16   电 气                                 淀区      126.85   2020-1-9   2020-1-13   2020-1-17                        结      不涉及会 否
             股份有     同》、订货单》,                                                         撤诉结案。和解内容
     有 限                                 人民                                                                       案      计处理
             限公司     原 告要求 被告                                                           如下:甲方同意按规
     公司                                  法院
                        支 付货款 及利                                                           定支付乙方货款
                        息。                                                                     1,101,742.99 元。
             借款人:                  河源                                                      该案件(案号:               已按调解
                        借款合同纠纷:
             北京安                    市源                                                      【2020】浙 1602 民 已        结果计提
     陈 德              原 告要求 被告
17           控科技                    城区        4,000.00   2020-3-2   2020-3-20   2020-4-28   初 646 号),已于 2020 结    违约利息     否
     峰                 支付借款本金、
             股份有                    人民                                                      年 4 月 28 日调解结 案       至“其他应
                        利息。
             限公司                    法院                                                      案。调解内容如下:           付款”和



                                                                         3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保证人:                                                                            原告同意被告分八             “营业外
             俞凌、张                                                                            期偿还借款本金、利           支出”科目
             滨、浙江                                                                            息及其他金额共计
             安控科                                                                              5,113.29 万元(利息
             技有限                                                                              依法暂计至 2020 年
             公司                                                                                10 月 30 日)。
                                                                                                 该案件(案号:
             借款人:                                                                            【2020】浙 0205 民
             宁波市                                                                              初 435 号),浙江省
     中 国   东望智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
     建 设   能系统                                                                              法院于 2020 年 6 月          按照预计
     银 行   工程有     借款合同纠纷:   宁波                                                    29 日出具了《民事判          承担的担
     股 份   限公司     原 告要求 被告   市江                                                    决书》判决如下:     已      保义务确
18   有 限   保证人:   支付贷款本金、   北区    2,534.52   2020-1-20   2020-3-20   2020-11-26   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结          认“预计负 否
     公 司   北京安     利息、罚息、复   人民                                                    本金及利息、罚息、 案        债”和“营
     宁 波   控科技     利。             法院                                                    复利共计 2,529.52 万         业外支出”
     江 北   股份有                                                                              元。                         科目
     支行    限公司、                                                                            公司不服判决,提请
             顾笑也、                                                                            上诉。宁波市中级人
             俞凌                                                                                民法院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出具《民事



                                                                        3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判 决 书 》( 案 号
                                                                          【2020】浙 02 民终
                                                                          0357 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今原告向宁波市江
                                                                          北区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宁波市江
                                                                          北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出
                                                                          具《执行通知书》,
                                                                          内容如下:
                                                                          1、被执行人宁波市
                                                                          东望智能系统工程
                                                                          有限公司向申请执
                                                                          行人支付执行标的
                                                                          金 额 25,315,164.17
                                                                          元;
                                                                          2、被执行人北京安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顾笑也,俞凌承



                                                       38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担连带清偿责任;
                                                                                                3、被执行人负担案
                                                                                                件受理费 84,263 元、
                                                                                                执行费 92,715.16 元。
              借款人:
     嘉 茂
              北京安
     通 商                              北京                                                    该案件(案号:
              控科技     借款合同纠纷:
     业 保                              市朝                                                    【2019】京 0105 民 已
              股份有     原 告要求 被告
19   理(深                             阳区    2,050.00   2019-10-15   2019-10-17   原告撤诉   初 70921 号),原告 结       已清偿       否
              限公司     支 付借款 本金
     圳)有                             人民                                                    于 2020 年 10 月 23 案
              保证人:   及违约金。
     限 公                              法院                                                    日撤诉。
              俞凌、袁
     司
              忠琳
     中 国    宁波市                                                                            该案件(案号:
     农 业    东望智                                                                            【2020】浙 02 民终           按照预计
                                        浙江
     银 行    能系统     借款合同纠纷:                                                         3485 号),于 2020 年        承担的担
                                        省宁
     股 份    工程有     原 告要求 被告                                                         9 月 8 日浙江省宁波 已       保义务确
                                        波市
20   有 限    限公司、   支付贷款本金、         2,216.53   2020-3-18    2020-3-19    2020-9-8   市中级人民法院出 结          认“预计负 否
                                        中级
     公 司    北京安     利息、罚息、复                                                         具《民事判决书》, 案        债”和“营
                                        人民
     宁 波    控科技     利。                                                                   判决如下:                   业外支出”
                                        法院
     鄞 州    股份有                                                                            驳回上诉,维持原             科目
     分行     限公司、                                                                          判。



                                                                        39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俞凌                                                                               原告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向宁波市鄞州
                                                                                                区人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宁波市鄞州
                                                                                                区人民法院于当日
                                                                                                出具了《执行通知
                                                                                                书》,内容如下:
                                                                                                1、被告向申请执行
                                                                                                人支付执行标的金
                                                                                                额 22,065,000 元及利
                                                                                                息;
                                                                                                2、负担申请执行费
                                                                                                89,465 元。
             借款人:                                                                           该案件(案号:
     宁 波                                                                                                                   按照预计
             宁波市                                                                             【2020】浙 0205 民
     银 行              借款合同纠纷:   宁波                                                                                承担的担
             东望智                                                                             初 35 号),宁波市江
     股 份              原 告要求 被告   市江                                                                         已     保义务确
             能系统                                                                             北区人民法院于
21   有 限              支付贷款本金、   北区       4,500   2020-3-13   2020-1-1    2020-5-12                         结     认“预计负 否
             工程有                                                                             2020 年 5 月 12 日出
     公 司              利息、罚息、复   人民                           注3                                           案     债”和“营
             限公司;                                                                           具了《民事调解书》
     江 北              利               法院                                                                                业外支出”
             担保人:                                                                           调解结案。
     支行                                                                                                                    科目
             北京安                                                                             2020 年 7 月 9 日浙江



                                                                        40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控科技                                                            省宁波市江北区人
            股份有                                                            民法院出具了《执行
            限公司、                                                          裁定》(案号:【2020】
            俞凌                                                              浙 0205 执 1245 号)
                                                                              裁定如下:
                                                                              被执行人宁波市东
                                                                              望智能系统工程有
                                                                              限公司归还申请执
                                                                              行人宁波银行江北
                                                                              支行借款共计标的
                                                                              金额 4,000 万元并按
                                                                              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罚息、复利;
                                                                              2、被执行人北京安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俞凌对前述第一
                                                                              项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其承担保证
                                                                              责任后,有权向被执
                                                                              行人宁波市东望智
                                                                              能系统工程有限公



                                                           4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司追偿;
                                                                                            查封、冻结被执行人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俞凌银行
                                                                                            存款或查封、扣押其
                                                                                            等额财产;
                                                                                            被执行人北京安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俞 凌 在 ( 2020 ) 浙
                                                                                            0205 执 1245 号执行
                                                                                            通知书指定期限内
                                                                                            履行指定的义务;
                                                                                            5、宁波市江北区人
                                                                                            民法院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四十条之
                                                                                            规定,对公司采取限
                                                                                            制消费措施。
     西 安   陕西安   承揽合同纠纷: 西 安                                                  该案件(案号: 已
22   正 通   控科技   根 据交易 各方 市 雁      178.80   2020-5-6   2020-5-18   2020-5-11   【2020】陕 0113 民 结         已清偿      否
     电 气   有限公   签订的《承揽合 塔 区                                                  初 6212 号),以西安 案



                                                                    4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有 限    司         同书》原告要求   人民                                                   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公司                被 告支付 欠款   法院                                                   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
                         及违约金。                                                              出具的《民事调解
                                                                                                 书》调解结案,调解
                                                                                                 内容如下:被告陕西
                                                                                                 安控向西安正通支
                                                                                                 付欠款总金额共计
                                                                                                 1770,322.47 元。
                                                                                                 该案件(案号:
                                                                                                 【2020】沪 0115 民
                                                                                                 初 26729 号),上海
     平 安
              借款人:                                                                           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已按判决
     国 际               金 融借款 合同   上海
              北京安                                                                             院于 2021 年 1 月 29         书计提复
     融 资               纠纷:           市浦
              控科技                                                                             日出具《民事判决 已          利罚息等
     租 赁               原 告要求 被告   东新
23            股份有                              1,264.49   2020-5-13   2020-5-25   2021-1-29   书》,判决内容如下: 结      至“应付利   否
     ( 天               支 付剩余 未付   区人
              限公司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 案          息”和“财
     津)有              借 款本息 及逾   民法
              保证人:                                                                           效之日起十日内支             务费用”科
     限 公               期付款违约金。   院
              俞凌                                                                               付原告借款本金、利           目
     司
                                                                                                 息、逾期违约金等共
                                                                                                 计 9,873,837.04 元。
                                                                                                 公司收到上海市浦



                                                                         4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东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出具
                                                                                                的《执行通知书》,
                                                                                                执行内容如下:
                                                                                                一、公司向平安国际
                                                                                                融资租赁(天津)有
                                                                                                限 公 司 支 付
                                                                                                9,873,837.04 元;
                                                                                                二、向平安国际融资
                                                                                                租赁(天津)有限公
                                                                                                司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负担案件申请执
                                                                                                行费 76,769.19 元。
     上   海            买卖合同纠纷:                                                          该案件(案号:
     众   邦            根 据交易 各方   苏州                                                   【2020】苏 0506 民
               江苏景
     盛   环            签 订《采 购合   市吴                                                   初 3142 号),以江苏 已
               雄科技
24   保   科            同》原告要求被   中区      109.13   2020-5-16   2020-5-27   2020-7-30   省苏州市吴中区人 结          已清偿       否
               有限公
     技   有            告 支付到 货款   人民                                                   民法院于 2020 年 7 案
               司
     限   公            及 迟延履 行利   法院                                                   月 30 日出具的《民
     司                 息。                                                                    事判决书》,判决内



                                                                        4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容如下:
                                                                                                被告江苏景雄科技
                                                                                                有限公司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支付原告上海众邦
                                                                                                盛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货 款 人 民 币
                                                                                                1,075,200 元。
                                                                                                目前已强制执行。
             借款人:                                                                           该案件(案号:
             北京泽                                                                             【2020】京 0108 执
     厦 门   天盛海                                                                             10376 号),以北京市
                                                                                                                             已按照裁
     国 际   油田技                                                                             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金 融借款 合同   北京                                                                                定书计提
     银 行   术服务                                                                             2021 年 7 月 14 日出
                        纠纷:           市海                                                                        已      复利罚息
     股 份   有限公                                                                             具的《执行裁定书》,
25                      原 告要求 被告   淀区    4,622.59   2020-5-18   2020-6-15   2020-5-18                        结      等至“应付   否
     有 限   司                                                                                 裁定如下:
                        偿 还借款 本金   人民                                                                        案      利息”和
     公 司   保证人:                                                                           评估并拍卖被执行
                        及利息。         法院                                                                                “财务费
     北 京   北京安                                                                             人北京安控科技股
                                                                                                                             用”科目
     分行    控科技                                                                             份有限公司名下位
             股份有                                                                             于北京市海淀区地
             限公司、                                                                           锦路 9 号院 5 号楼-



                                                                        4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浙江安                                                                             1 至 4 层 101、6 号楼
             控科技                                                                             1 至 4 层 101 的房产
             有限公                                                                             以及北京市海淀区
             司、俞凌                                                                           地锦路 9 号院的土地
                                                                                                使用权。
                                                                                                该案件(案号:
                                                                                                【2021】京 0108 执
                                                                                                1150 号),公司收到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上 海
                                                                                                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浦 东                                                                                                                   已按照裁
                                                                                                27 日出具的《执行裁
     发 展              金 融借贷 合同   北京                                                                                定书计提
             北京安                                                                             定书》,通知如下:
     银 行              纠纷:           市海                                                                       已       复利罚息
             控科技                                                                             执行依据为北京市
26   股 份              原 告要求 被告   淀区    9,124.55   2020-7-13   2020-7-20   2020-7-14                       结       等至“应付   否
             股份有                                                                             中信公证处(2019)
     有 限              偿 还本金 、利   人民                                                                       案       利息”和
             限公司                                                                             京中信内经证字
     公 司              息、罚息及复利   法院                                                                                “财务费
                                                                                                64162、64163 号公证
     北 京                                                                                                                   用”科目
                                                                                                书和(2020)京中信
     分行
                                                                                                执字 00365 号执行证
                                                                                                书的申请执行人由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变更为中国华融资



                                                                        4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市分公司。
                                                                                                 注5
                                                                                                                              被告东望
                                                                                                 该案件(案号:               智 能 于
                                                                                                 【2020】浙 0206 民           2019 年 11
     宁   波            企业借贷纠纷:
               宁波市                    宁波                                                    初 3720 号),宁波市         月失去控
     港   豪            根 据双方 签订
               东望智                    市北                                                    北仑区人民法院于 已          制,公司不
     进   出            的《还款协议》
27             能系统                    仑区      529.07   2020-7-13   2020-7-23   2020-11-27   2020 年 11 月 27 日出 结     再将其纳     否
     口   有            原 告要求 被告
               工程有                    人民                                                    具了《民事判决书》, 案      入合并范
     限   公            支 付借款 本金
               限公司                    法院                                                    判决如下:                   围,对上市
     司                 及利息。
                                                                                                 判决被告归还原告             公司财务
                                                                                                 借款及相应利息。             报表无影
                                                                                                                              响。
                                                                                                 该案件(案号:
     华 北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                                                    【2020】冀 0982 民
     油 田     北京安   根 据各方 签订
                                         省任                                                    初 2117 号),河北省 已
     科 达     控科技   的《买卖合同》
28                                       丘市      195.68   2020-7-17   2020-7-24   2020-11-18   任丘市人民法院于 结          已清偿       否
     开 发     股份有   原 告要求 被告
                                         人民                                                    2020 年 11 月 18 日出 案
     有 限     限公司   支 付拖欠 的货
                                         法院                                                    具了《民事调解书》,
     公司               款及违约金。
                                                                                                 调解结案,调解内容



                                                                        4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如下:
                                                                                              被告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前支付原告拖
                                                                                              欠的货款及违约金。
                                                                                              该案件(案号:
                                                                                              【2020】陕 0112 民
                                                                                              初 9889 号),以陕西
                                                                                              省西安市未央区人
                      承揽合同纠纷:                                                          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易 事            根 据各方 签订                                                          月 3 日出具的《民事
     特 智   浙江求   的《陕西省储备   西安                                                   判决书》,判决内容           求是嘉禾
     能 化   是嘉禾   粮 库智能 升级   市未                                                   如下:               已      股权已经
29   系 统   信息技   改造项目(一标   央区       160.5   2020-7-27   2020-8-4    2020-12-3   被告浙江求是嘉禾 结          出售,不再   否
     集 成   术有限   段 数据中 心机   人民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案          纳入合并
     有 限   公司     房建设项目)》   法院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范围内。
     公司             原 告要求 被告                                                          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支付合同款。                                                            易事特智能化系统
                                                                                              集成有限公司工程
                                                                                              款 140.5 万元及按照
                                                                                              140.5 万为基数,向
                                                                                              原告支付自 2019 年 4



                                                                      48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月 28 日至款项实际
                                                                                             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该案件(案号:
                                                                                             【2021】京 0108 民
                                                                                             初 38575 号),以北
                                                                                             京市海淀区人民法
                                                                                             院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民事调解
                                                                                                                          已按照调
                                                                                             书》调解结案,调解
     北 京            买卖合同纠纷:                                                                                      解结果计
                                       北京                                                  内容如下:
     纬 创   北京安   根 据双方 签订                                                                                      提违约金
                                       市海               应诉通知                           被告于 2021 年 12 月 已
     资 通   控科技   《 物资采 购合                                                                                      及其他费
30                                     淀区      282.69   书未写受   2020-8-28   2021-1-15   30 日前向原告支付 结                      否
     科 技   股份有   同》,原告要求                                                                                      用至“其他
                                       人民               理日期                 注7         2,834,230 元。       案
     有 限   限公司   被 告支付 货款                                                                                      应付款”和
                                       法院
     公司             及违约金                                                                                            “营业外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支出”科目
                                                                                             25 日收到北京市海
                                                                                             淀区人民法院对该
                                                                                             案件的《执行通知
                                                                                             书》,内容如下:
                                                                                             被告与北京纬创资
                                                                                             通科技有限公司买



                                                                     49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卖合同纠纷一案,本
                                                                          院(或其他生效法律
                                                                          文书的作出机关)作
                                                                          出的(2020)京 0108
                                                                          民初 38575 号文书已
                                                                          发生法律效力。申请
                                                                          执行人北京纬创资
                                                                          通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08 日向
                                                                          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于 2021 年 05 月
                                                                          12 日立案。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二百四十
                                                                          条、《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
                                                                          工作若干问题的规
                                                                          定(试行)》第 24 条
                                                                          的规定,责令你(单
                                                                          位)立即履行法律文
                                                                          书确定的义务及法



                                                       50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律规定的义务。
     克   拉
                                                                                                 该案件(案号:
     玛   依            建 设工程 施工
                                                                                                 【2020】克仲案字第
     市   腾            合同纠纷:       克拉
               北京安                                                                            58 号),双方于 2020
     达   共            申 请人要 求被   玛依                                                                         已
               控科技                                                                            年 9 月 15 日调解结
31   创   网            申 请人支 付工   仲裁      215.68   2020-9-15   2020-9-15   2020-9-15                         结      已清偿       否
               股份有                                                                            案:被申请人于 2020
     络   科            程款、违约金、   委员                                                                         案
               限公司                                                                            年 11 月 30 日前分批
     技   有            律师代理费、仲   会
                                                                                                 向申请人支付款项
     限   公            裁费等。
                                                                                                 172.97 万元。
     司
                                                                                                 该案件(案号:
                                                                                                 【2020】苏 0506 民
                                                                                                 特 456 号),公司于
     苏 州
               北京安   买卖合同纠纷:   吴中                                                    2020 年 10 月 15 日收
     汇 川                                                                                                             已
               控科技   原 告要求 被告   区人                           2020-9-8                 到吴中区人民法院
32   技 术                                         183.32   2020-9-24               2020-10-12                         结     已清偿       否
               股份有   支 付其货 款及   民法                           注6                      出具的《民事裁定
     有 限                                                                                                             案
               限公司   违约金。         院                                                      书》,裁定如下:
     公司
                                                                                                 被告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 50 万,
                                                                                                 2021 年 1 月 30 日前




                                                                        5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支付 60 万,2021 年
                                                                          3 月 30 日 前 支 付
                                                                          733,200 元。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收到苏州市吴
                                                                          中区人民法院出具
                                                                          的《结案通知书》,
                                                                          内容如下:
                                                                          原告申请执行的与
                                                                          被告买卖合同纠纷
                                                                          一案,申请执行标的
                                                                          为 1,513,200 元及利
                                                                          息。经本院立案受
                                                                          理,现已强制执行到
                                                                          位。至此,苏州汇川
                                                                          技术有限公司向本
                                                                          院 申 请 执 行 的
                                                                          (2020)苏 0506 民
                                                                          特 456 号民事裁定书
                                                                          已全部执行完毕,现
                                                                          已结案。



                                                       5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被告东望
                                                                                               该案件(案号:
                                                                                                                            智 能 于
                                                                                               【2020】沪 0115 民
                                                                                                                            2019 年 11
     上 海                           上海                                                      初 63445 号),以上
             宁波市                                                                                                         月失去控
     熙 菱            买卖合同纠纷: 市 浦                                                     海市浦东新区人民
             东望智                                                                                                  已     制,公司不
     信 息            原 告要求 被告 东 新                                                     法院于 2021 年 1 月
33           能系统                              180.82   2020-9-27   2020-10-9    2021-1-20                         结     再将其纳     否
     技 术            支 付其货 款及 区 人                                                     20 日出具的《民事判
             工程有                                                                                                  案     入合并范
     有 限            违约金。       民法                                                      决书》,判决如下:
             限公司                                                                                                         围,对上市
     公司                            院                                                        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公司财务
                                                                                               100 万 元 , 违 约 金
                                                                                                                            报表无影
                                                                                               271,398 元等。
                                                                                                                            响。
                                                                                               该案件(案号:
                                                                                               【2020】津 0116 民           已按照判
     天 津   北京泽                    天津                                                    初 27725 号),以天          决结果计
                      加 工定做 合同
     波 普   天盛海                    市滨                                                    津市滨海新区人民             提违约金
                      纠纷:                                                                                        已
     能 源   油田技                    海新                                                    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及其他费
34                    原 告要求 被告              117.6   2020-9-25   2020-10-10   2020-12-7                        结                   否
     技 术   术服务                    区人                                                    7 日出具的《民事判           用至“其他
                      支 付其款 项及                                                                                案
     有 限   有限公                    民法                                                    决书》,判决如下:           应付款”和
                      利息。
     公司    司                        院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             “营业外
                                                                                               后十日内给付原告             支出”科目
                                                                                               款项 1,121,378 元及



                                                                      5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利息。
                                                                                               2021 年 2 月 15 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
                                                                                               民法院出具《执行通
                                                                                               知书》(案号:【2021】
                                                                                               津 0116 执 3816 号),
                                                                                               执行内容如下:
                                                                                               责令被告立即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务及支付延迟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
                                                                                               该案件(案号:
                                                                                               【2020】京 0108 民            已按照调
     宝 鸡
                                                                                               初 34172 号),于 2020        解结果计
     市 利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
             北京安                                                                            年 10 月 14 日,法院          提违约金
     诺 德            原 告诉称 被告   市海                                                                           已
             控科技                                       未见受理                             出具调解书,调解如            及其他费
35   电 子            欠其货款,要求   淀区      307.11              2020-10-14   2021-4--14                          结                  否
             股份有                                       通知书                               下:被告于 2021 年 1          用至“其他
     科 技            支付货款、律师   人民                                                                           案
             限公司                                                                            月 31 日前支付原告            应付款”和
     有 限            费等。           法院
                                                                                               货款及相关费用共              “营业外
     公司
                                                                                               计 3,121,097 元。             支出”科目
                                                                                               2021 年 2 月 4 日,原



                                                                     5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告向北京市海淀区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北京市海淀区
                                                                          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出具《执行
                                                                          通 知 书 》( 案 号 :
                                                                          【2021】京 0108 执
                                                                          7731 号),执行内容
                                                                          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四十条、《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院执行工作若干问
                                                                          题的规定(试行)》
                                                                          引用法律法规相关
                                                                          条款用汉字数字,责
                                                                          令你(单位)立即履
                                                                          行法律文书确定的
                                                                          义务及法律规定的
                                                                          义务。



                                                       5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该案件(案号:
                                                                                                【2021】京 0106 民
             借款方:
                                                                                                初 1943 号),北京市
             北京泽
                                                                                                丰台区人民法院于
             天盛海
                                                                                                2021 年 3 月 29 日出
             油田技
                                                                                                具《民事判决书》,
             术服务
                                                                                                判决内容如下:
             有限公
     宁 波                                                                                      北京泽天盛海油田             已按照判
             司;       金 融借款 合同
     银 行                               北京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决书计提
             担保方:   纠纷:
     股 份                               市丰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已          复利罚息
             西安安     原 告要求 被告                      无应诉通
36   有 限                               台区    1,792.35              2020-11-12   2021-3-29   十日内偿还原告本 结          等至“应付   否
             控鼎辉     偿还借款本金、                      知书
     公 司                               人民                                                   金及利息等共计 案            利息”和
             信息技     利 息、罚 息复
     北 京                               法院                                                   1,805.87 万元。              “财务费
             术有限     利。
     分行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             用”科目
             公司、北
                                                                                                有限公司、俞凌对上
             京安控
                                                                                                述债务承担连带保
             科技股
                                                                                                证责任;
             份有限
                                                                                                西安安控鼎辉信息
             公司、俞
                                                                                                技术有限公司就判
             凌
                                                                                                决第一项确定的泽
                                                                                                天盛海的给付义务



                                                                       5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中泽天盛海不能清
                                                                          偿的部分承担二分
                                                                          之一的赔偿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收到北京市丰
                                                                          台区人民法院对该
                                                                          案件的《执行通知
                                                                          书》,内容如下:
                                                                          被告与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借款合同纠纷一
                                                                          案,本院(或其他生
                                                                          效法律文书的作出
                                                                          机关)作出的(2021)
                                                                          京 0106 民初 1943 号
                                                                          文书已发生法律效
                                                                          力。申请执行人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于 2021 年
                                                                          06 月 10 日向本院申



                                                       5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请强制执行,本院于
                                                                                                2021 年 06 月 16 日立
                                                                                                案。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民法院执行工作若
                                                                                                干问题的规定(试
                                                                                                行)》第 24 条的规定,
                                                                                                责令你(单位)立即
                                                                                                履行法律文书确定
                                                                                                的义务及法律规定
                                                                                                的义务。
             被告一   案 外人执 行异                                                            该案件(案号:                被告东望
     中 信
             宁波港   议之诉:                                                                  【2020】浙 0206 民            智 能 于
     银 行                             宁波
             豪进出   被 告一起 诉并                                                            初 6517 号),于 2020         2019 年 11
     股 份                             市北                                                                           已
             口有限   冻 结了被 告二                                                            年 11 月 26 日,宁波          月失去控
37   有 限                             仑区      200.00   2020-10-30   2020-11-6   2020-11-26                         结                   否
             公司;   银行账号,原告                                                            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制,公司不
     公 司                             人民                                                                           案
             被告二   认为,被冻结的                                                            出具《民事裁定书》,          再将其纳
     宁 波                             法院
             宁波市   银 行账号 系被                                                            裁定如下:                    入合并范
     分行
             东望智   告 二的应 收账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              围,对上市



                                                                       58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能 系 统 款,该应收账款                                                            告一、被告二的起             公司财务
             工 程 有 已质押给原告,                                                            诉。                         报表无影
             限公司; 故 提议本 案之                                                                                         响。
                      诉,要求解除对
                      上 述应收 账款
                      的查封、冻结等
                      执行程序。
             借款人:                                                                           该案件(案号:
             宁波市                                                                             【2020】浙 0203 民
             东望智                                                                             初 11799 号),以宁
             能系统                                                                             波市海曙区人民法
     中 信                                                                                                                   按照预计
             工程有     金 融借贷 合同                                                          院于 2021 年 2 月 8
     银 行                               宁波                                                                                承担的担
             限公司     纠纷:                                                                  日出具的《民事调解
     股 份                               市海                                                                       已       保义务确
             担保人:   原 告要求 被告                                                          书》调解结案。调解
38   有 限                               曙区    9,345.11   2020-11-17   2020-12-3   2021-2-8                       结       认“预计负 否
             王瑜、北   偿 还本金 、利                                                          内容如下:
     公 司                               人民                                                                       案       债”和“营
             京安控     息 、罚息 及复                                                          被告于 2022 年 6 月
     宁 波                               法院                                                                                业外支出”
             科技股     利。                                                                    30 日前还清原告借
     分行                                                                                                                    科目
             份有限                                                                             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公司、顾                                                                           罚息和复利等共计
             笑也,徐                                                                           93,710,616.92 元。
             辉、俞凌                                                                           公司收到宁波市海



                                                                         59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曙区人民法院出具
                                                                          的《执行通知书》(案
                                                                          号:【2021】浙 0203
                                                                          执恢 998 号),执行
                                                                          内容如下: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
                                                                          统工程有限公司、北
                                                                          京安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王瑜、顾笑
                                                                          也、徐辉、俞凌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分行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一案,本
                                                                          院于 2021 年 2 月 8
                                                                          日作出的(2020)浙
                                                                          0203 民初 11799 号民
                                                                          事调解书已发生法
                                                                          律效力。申请执行人
                                                                          向本院申请强制执
                                                                          行,本院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依法立案



                                                       60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执行。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四十条、
                                                                                             第二百五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人民法院执行工
                                                                                             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第 22 条的规
                                                                                             定,责令你(单位)自
                                                                                             本通知书送达之日
                                                                                             起当日内履行下列
                                                                                             义务:一、向申请人
                                                                                             支付执行标的金额
                                                                                             93,451,089.42 元。二、
                                                                                             向申请人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加倍债务
                                                                                             利息。三、负担案件
                                                                                             受理费 259,527.5 元、
                                                                                             执 行 申 请 费
                                                                                             160,851.09 元。
39   宁 波   借款人: 金 融借款 合同   北京    4,961.71   无应诉通   2020-12-3   2021-3-29   该案件(案号: 已             已按照判    否



                                                                     6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银 行   北京安     纠纷:           市丰              知书                        【2021】京 0106 民     结    决书计提
     股 份   控科技     原 告要求 被告   台区                                          初 1942 号),北京市   案    复利罚息
     有 限   股份有     偿 还本金 、利   人民                                          丰台区人民法院于             等至“应付
     公 司   限公司     息 、罚息 及复   法院                                          2021 年 3 月 29 日出         利息”和
     北 京   担保人:   利。                                                           具《民事判决书》,           “财务费
     分行    俞凌、西                                                                  判决内容如下:               用”科目
             安安控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
             鼎辉信                                                                    有限公司于判决生
             息技术                                                                    效之日起十日内偿
             有限公                                                                    还原告本金及利息
             司、西安                                                                  等 共 计 4,990.39 万
             赛天实                                                                    元;
             业发展                                                                    俞凌对本判决第一
             有限公                                                                    项债务在最高额
             司                                                                        5,000 万元内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
                                                                                       西安安控鼎辉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就判
                                                                                       决第一项确定的安
                                                                                       控科技的给付义务
                                                                                       中安控科技不能清



                                                                    6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偿的部分承担二分
                                                                          之一的赔偿责任。
                                                                          宁波银行对西安赛
                                                                          天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质押地对中国移
                                                                          动通信集团陕西有
                                                                          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在本判决第一项确
                                                                          定范围内享有优先
                                                                          受偿权。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收到北京市丰
                                                                          台区人民法院对该
                                                                          案件的《执行通知
                                                                          书》,内容如下:
                                                                          被告与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借款合同纠纷一
                                                                          案,本院(或其他生
                                                                          效法律文书的作出
                                                                          机关)作出的(2021)



                                                       6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京 0106 民初 1942 号
                                                                                              文书已发生法律效
                                                                                              力。申请执行人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于 2021 年
                                                                                              06 月 10 日向本院申
                                                                                              请强制执行,本院于
                                                                                              2021 年 06 月 16 日立
                                                                                              案。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民法院执行工作若
                                                                                              干问题的规定(试
                                                                                              行)》第 24 条的规定,
                                                                                              责令你(单位)立即
                                                                                              履行法律文书确定
                                                                                              的义务及法律规定
                                                                                              的义务。
     沧 州   北京安   加工合同纠纷: 北 京                                                    该案件(案号: 已             原告撤诉,
40                                              240.49   2020-11-3   2020-11-27   2021-4-25                                            否
     华 云   控科技   原 告要求 被告 市 海                                                    【2021】京 0108 民 结         不涉及会



                                                                     6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运 通     股份有     支 付加工 费及   淀区                                                     初 17709 号),北京 案       计处理
     电 子     限公司     违约金。         人民                                                     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设 备                                 法院                                                     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
     有 限                                                                                          出具《民事裁定书》,
     公司                                                                                           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
                                                                                                    告的起诉。
               借款人:
               北京泽                                                                               该案件(案号:
               天盛海                                                                               【2021】京 0108 民
     华   夏
               油田技                                                                               初 1388 号),公司于
     银   行                                                                                                                     已按照裁
               术服务     金 融借款 合同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
     股   份                               北京                                                                                  定书计提
               有限公     纠纷:                                                                    到北京市海淀区人
     有   限                               市海                                                                          已      复利罚息
               司         原 告要求 被告                                                            民法院出具的《民事
41   公   司                               淀区    1,969.82   2020-12-23   2020-12-25   2022-1-20                        结      等至“应付   否
               担保人:   支付贷款本金、                                                            裁定书》,裁定内容
     北   京                               人民                                                                          案      利息”和
               北京安     利息、罚息及复                                                            如下:
     魏   公                               法院                                                                                  “财务费
               控科技     利。                                                                      准许原告华夏银行
     村   支                                                                                                                     用”科目
               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行
               限公司                                                                               魏公村支行撤回起
               、俞凌、                                                                             诉。
               董爱民



                                                                           6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借款方:
              北京安                                                                             2021 年 3 月 31 日,
              控科技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
              股份有                                                                             民法院出具《执行裁
              限公司、                                                                           定》(【2021】津 0116
              杭州安                                                                             执 5464 号),裁定如
              控环保                                                                             下:冻结或划拨被执
     远 东
              科技有                                                                             行人北京安控科技
     宏 信                                天津
              限公司;   保理合同纠纷: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 天                                市滨
              担保方:   原 告要求 被告                                                          安控环保科技有限        已
     津)融                               海新
42            北京泽     向 其支付 回收             584.63   2021-1-29   2021-2-2    2021-3-31   公司、北京泽天盛海      结   已清偿       否
     资 租                                区人
              天盛海     款 及逾期 付款                                                          油田技术服务有限        案
     赁 有                                民法
              油田技     违约金等。                                                              公司、浙江安控科技
     限 公                                院
              术服务                                                                             有限公司、杭州青鸟
     司
              有限公                                                                             电子有限公司、俞
              司、浙江                                                                           凌、张滨银行存款
              安控科                                                                             6,177,835.04 元及迟
              技有限                                                                             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公司、杭                                                                           或查封、扣押、冻结
              州青鸟                                                                             其等值财产。
              电子有



                                                                         6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限公司、
             俞凌、张
             滨、徐辉
                                                                                                该案件(案号:
                                                                                                【2021】京 0108 民
                                                                                                初 2512 号),以北京
             借款方:                                                                           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北京安                                                                             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
             控科技                                                                             出具的《民事调解
     北 京                                                                                                                   已按照调
             股份有                                                                             书》调解结案,调解
     银 行              金 融借贷 合同   北京                                                                                解书计提
             限公司                                                                             内容如下:
     股 份              纠纷:           市海                                                                         已     复利罚息
             担保方:                                                                           被告于 2021 年 9 月
43   有 限              原 告要求 被告   淀区    4,091.44   2021-1-25   2021-2-1    2021-3-25                         结     等至“应付   否
             浙江安                                                                             28 日前向原告支付
     公 司              偿 还本金 、利   人民                                                                         案     利息”和
             控科技                                                                             本金、利息及罚息
     上 地              息、罚息及复利   法院                                                                                “财务费
             有限公                                                                             等    ,    共     计
     支行                                                                                                                    用”科目
             司、俞                                                                             42,248,731.27 元。
             凌、董爱                                                                           公司收到北京市海
             民                                                                                 淀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
                                                                                                具的《执行通知书》,
                                                                                                执行内容如下:



                                                                        6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安控
                                                                                              科技有限公司、俞
                                                                                              凌、董爱民与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地支行一案,(2021)
                                                                                              京 0108 民初 2512 号
                                                                                              文书已发生法律效
                                                                                              力。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地路支行
                                                                                              向本院申请强制执
                                                                                              行 , 本 院 于
                                                                                              2021-07-22 依法立案
                                                                                              执行。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四十条等
                                                                                              规定,责令你(单位)
                                                                                              立即履行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及法律
                                                                                              规定的义务。
44   北 京   借款方: 金 融借贷 合同   北京      825.85   2021-1-26   2021-2-1    2021-3-25   该案件(案号: 已            已按照调     否



                                                                      68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银   行   北京泽     纠纷:           市海                                        【2021】京 0108 民 结        解书计提
     股   份   天盛海     原 告要求 被告   淀区                                        初 2537 号),以北京 案      复利罚息
     有   限   油田技     偿 还本金 、利   人民                                        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等至“应付
     公   司   术服务     息、罚息及复利   法院                                        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        利息”和
     翠   微   有限公                                                                  出具的《民事调解             “财务费
     路   支   司                                                                      书》调解结案。调解           用”科目
     行        担保方:                                                                内容如下:
               北京安                                                                  被告于 2021 年 8 月
               控科技                                                                  28 日前向原告支付
               股份有                                                                  本金、利息、罚息等
               限公司、                                                                共 计 8,747,108.98
               俞凌                                                                    元。
                                                                                       公司收到北京市海
                                                                                       淀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
                                                                                       具的《执行通知书》,
                                                                                       执行内容如下:
                                                                                       北京泽天盛海油田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俞凌与北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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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翠微路支行一案,
                                                                                                 (2021)京 0108 民
                                                                                                 初 2537 号文书已发
                                                                                                 生法律效力。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翠
                                                                                                 微路支行向本院申
                                                                                                 请强制执行,本院于
                                                                                                 2021-07-22 依法立案
                                                                                                 执行。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四十条等
                                                                                                 规定,责令你(单位)
                                                                                                 立即履行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及法律
                                                                                                 规定的义务。
     贝 克    北京泽   买卖合同纠纷:                                                            该案件(案号:               已按照判
                                          北京
     休 斯    天盛海   根 据各方 签订                                                            【2021】京仲案字第 已        决结果计
                                          市仲
45   ( 中    油田技   的《买卖合同》,             627.35   2020-12-31   2021-3-3    2021-6-3   0340 号),以北京市 结       提违约金     否
                                          裁委
     国)油   术服务   原 告要求 被告                                                            仲裁委员会出具的 案          及其他费
                                          员会
     田 技    有限公   支 付其货 款及                                                            《调解书》调解结             用至“其他



                                                                          70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术 服   司      利息                                                     案。调解内容如下:           应付款”和
     务 有                                                                    (1)被申请人北京            “营业外
     限 公                                                                    泽 天 盛 海 仍 有            支出”科目
     司                                                                       5,006,018 元 的 货 款
                                                                              尚未支付予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分期偿
                                                                              还上述欠款。(2)被
                                                                              申请人北京泽天盛
                                                                              海应支付违约金及
                                                                              仲裁费用等共计
                                                                              1,076,125.5 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出具《执行
                                                                              通知书》,执行内容
                                                                              如下:
                                                                              你(单位)与贝克休
                                                                              斯(中国)油田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一案,
                                                                              (2021)京仲调字第
                                                                              0445 号文书已发生



                                                           7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法律效力。贝克休斯
                                                                          (中国)油田技术服
                                                                          务有限公司向本院
                                                                          申请强制执行,本院
                                                                          于 2021-07-08 依法立
                                                                          案执行。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等规定,责令你(单
                                                                          位)立即履行法律文
                                                                          书确定的义务及法
                                                                          律规定的义务。
                                                                          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收到北京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执行裁定书》,裁
                                                                          定内容如下:
                                                                          驳回贝克休斯(中
                                                                          国)油田技术服务有
                                                                          限公司提出的追加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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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有限公司为本案被
                                                                                                执行人的请求。如不
                                                                                                服本裁定,可以自本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十五内,向本院提起
                                                                                                执行异议之诉
                                                                                                该案件(案号:
                                                                                                【2021】浙 0104 民
                                       浙江                                                     初 138 号),杭州市
     杭 州
                                       省杭                                                     江干区人民法院于
     江 航     杭州青   买卖合同纠纷:
                                       州市                                                     2021 年 4 月 27 日出 已      原告撤诉,
     信 息     鸟电子   原 告要求 被告
46                                     江干        240.96   2021-1-7    2021-3-2    2021-4-27   具《民事裁定书》裁 结        不涉及会 否
     科 技     有限公   支 付货款 及违
                                       区人                                                     定结案,裁定内容如 案        计处理
     有 限     司       约金。
                                       民法                                                     下:
     公司
                                       院                                                       允许原告杭州江航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撤诉。
     深   圳   宁波市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                                                   该案件(案号:               被告东望
                                                                                                                     已
     市   爱   东望智   根 据各方 签订   市鄞                                                   【2021】浙 0212 民           智 能 于
47                                                 140.09   2021-2-26   2021-3-11   2021-4-16                        结                   否
     克   信   能系统   的《采购合同》   州区                                                   初 2976 号),以宁波         2019 年 11
                                                                                                                     案
     智   能   工程有   原 告要求 被告   人民                                                   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月失去控



                                                                        7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股 份     限公司   支 付未依 约支   法院                                                   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制,公司不
     有 限              付 的货款 及利                                                          出具的《民事判决             再将其纳
     公司               息。                                                                    书》,判决如下:             入合并范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             围,对上市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公司财务
                                                                                                告支付剩余货款               报表无影
                                                                                                1,339,675.88 元,并          响
                                                                                                以未付货款为基数
                                                                                                支付自 2020 年 3 月
                                                                                                10 日起至实际履行
                                                                                                之日止按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计算的利息损
                                                                                                失。


     安   徽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                                                   该案件(案号:               已按照判
               北京安
     天   光            根 据双方 签订   市海                                                   【2020】京 0108 民 已        决结果计
               控科技
48   传   感            的《采购合同》   淀区      248.44   2021-3-15   2021-3-18   2021-5-13   初 43355 号),北京 结       提违约金     否
               股份有
     器   有            原 告要求 被告   人民                                                   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          至“其他应
               限公司
     限   公            支 付未依 约支   法院                                                   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        付款”和



                                                                        7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司            付 的货款 及违                                               出具《民事调解书》           “营业外
                   约金。                                                       调解结案,调解内容           支出”科目
                                                                                如下:
                                                                                被告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之前支付原告
                                                                                货 款 及 违 约 金
                                                                                2,690,814.21 元。
                                                                                公司于收到北京市
                                                                                海淀区人民法院出
                                                                                具的《执行通知书》
                                                                                具体内容如下:
                                                                                被告与原告买卖合
                                                                                同纠纷一案,本院
                                                                                (或其他生效法律
                                                                                文书的作出机关)作
                                                                                出的(2020)京 0108
                                                                                民初 43355 号文书已
                                                                                发生法律效力。申请
                                                                                执行人安徽天光传
                                                                                感器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16 日向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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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于 2021 年 09 月
                                                                                               26 日立案。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二百四十
                                                                                               条、《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
                                                                                               工作若干问题的规
                                                                                               定(试行)》第 24 条
                                                                                               的规定,责令你(单
                                                                                               位)立即履行法律文
                                                                                               书确定的义务及法
                                                                                               律规定的义务。
             北京泽                                                                            该案件(案号:
     北 京                                                                                                                  已按照判
             天盛海                                                                            【2020】京 0115 执
     斯 迪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                                                                               决结果计
             石油工                                                                            482 号),于 2021 年
     莱 铂              原 告要求 被告   市大                                                                        已     提违约金
             程技术                                                                            3 月 20 日签署执行和
49   油 气              支 付未依 约支   兴区      374.73   2021-1-5   2021-3-2    2021-3-20                         结     至“其他应   否
             有限公                                                                            解协议书,进行和
     技 术              付 的货款 及违   人民                                                                        案     付款”和
             司、克拉                                                                          解,和解内容如下:
     有 限              约金。           法院                                                                               “营业外
             玛依泽                                                                            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公司                                                                                                                   支出”科目
             天盛海                                                                            及 违 约 金 3,747,274



                                                                       7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石油工                                                                         元,首笔支付不低于
            程技术                                                                         200 万元,剩余款项
            有限公                                                                         自中止执行裁定下
            司                                                                             达的次月开始,每月
                                                                                           28 日前按 15 万元/月
                                                                                           分期支付。
                                                                                           该案件(案号:
                                                                                           【2021】京 0108 民
                                                                                           初 16956 号),公司
                                                                                           收到以北京市海淀
                                                                                                                        已按照判
                                                                                           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决结果计
                                    北京                                                   年 7 月 21 日出具《民
            北京安   民间借贷纠纷:                                                                                     提违约利
                                    市海                                                   事判决书》,判决内 已
            控科技   原 告要求 被告                                                                                     息及其他
50   徐辉                           淀区      103.91   2021-3-17   2021-4-13   2021-7-21   容如下:              结                否
            股份有   偿 还本金 及利                                                                                     费用至“其
                                    人民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 案
            限公司   息                                                                                                 他应付款”
                                    法院                                                   后十日内向原告偿
                                                                                                                        和“营业外
                                                                                           还借款本金 100 万元
                                                                                                                        支出”科目
                                                                                           及逾期利息;案件受
                                                                                           理费 14,152 元(原告
                                                                                           已预交),由原告负
                                                                                           担 533 元,由被告负



                                                                   7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担 13,619 元,于本判
                                                                                                决生效后七日内交
                                                                                                纳。
                                                                                                该案件(案号:
                                                                                                【2021】浙 0212 民
                                                                                                初 9973 号),宁波市
             借款方:                                                                           鄞州区人民法院于
             宁波市                                                                             2021 年 7 月 12 日出
             东望智                                                                             具的《民事判决书》,
     华 夏                                                                                                                   按照预计
             能系统                                                                             判决内容如下:
     银 行              金 融借贷 合同   宁波                                                                                承担的担
             工程有                                                                             一、被告归还原告借
     股 份              纠纷:           市鄞                                                                         已     保义务确
             限公司                                                                             款 本 金 16,470,000
51   有 限              原 告要求 被告   州区    1,784.26   2021-4-22   2021-4-25   2021-7-12                         结     认“预计负 否
             担保方:                                                                           元 , 支 付 利 息
     公 司              偿 还本金 、利   人民                                                                         案     债”和“营
             北京安                                                                             1,367,440.26 元、复
     宁 波              息、罚息及复利   法院                                                                                业外支出”
             控科技                                                                             利 398.83 元、罚息
     分行                                                                                                                    科目
             股份有                                                                             4,803.66 元,并支付
             限公司、                                                                           自 2021 年 3 月 23 日
             俞凌。                                                                             起至实际履行之日
                                                                                                止按合同约定计算
                                                                                                的罚息、复利,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78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支付原告律
                                                                          师费 150,000 元、财
                                                                          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履行完
                                                                          毕。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
                                                                          向杭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法院
                                                                          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
                                                                          立案。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收到杭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出具的《民
                                                                          事裁定书》,裁定如
                                                                          下:
                                                                          本案按上诉人北京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自动撤回上诉
                                                                          处理。宁波市鄞州区



                                                       79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人民法院(2021)浙
                                                                          0212 民初 9973 号民
                                                                          事判决自本裁定送
                                                                          达之日起发生法律
                                                                          效力。本裁定为终
                                                                          审裁定。
                                                                          公司收到宁波市鄞
                                                                          州区人民法院出具
                                                                          的《执行裁定书》具
                                                                          体内容如下:
                                                                          冻结、扣划、扣留、
                                                                          提取被执行人宁波
                                                                          市东望智能系统工
                                                                          程有限公司、北京安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俞凌银行存款、
                                                                          收 入 17,997,642.75
                                                                          元及利息或查封、扣
                                                                          押等额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
                                                                          生法律效力。



                                                       80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借款人:
             杭州青
             鸟电子
                                                                                                    该案件(案号:
             有限公
                                                                                                    【2021】浙 0106 民
     浙 商   司
                                                                                                    初 5969 号),公司收
     银 行   保证人:   金 融借款 合同     杭州
                                                                                                    到杭州市西湖区人
     股 份   北京安     纠纷:             市西
                                                                                                    民法院出具的《民事 已
     有 限   控科技     原 告要求 被告     湖区
52                                                 1,786.70   2021-6-18    2021-7-19   2021-10-11   调解书》,调解内容 结        已清偿       否
     公 司   股份有     立 即归还 借款     人民
                                                                                                    如下:               案
     杭 州   限公司、   本金及利息、罚     法院
                                                                                                    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城 西   浙江安     息和复利           
                                                                                                    本金、利息、律师费
     支行    控科技
                                                                                                    等共计 18,299,472.59
             有限公
                                                                                                    元。
             司、俞
             凌、董爱
             民
     能 科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                                                     该案件(案号:               已按照判
             北京安
     科 技              根 据各方 签订     市海                                                     【2020】京 0108 民 已        决结果计
             控科技
53   股 份              的《买卖合同》,   淀区      328.27   2020-10-15   2021-7-21   2021-9-30    初 34564 号),公司 结       提违约利     否
             股份有
     有 限              原 告要求 被告     人民                                                     收到北京市海淀区 案          息至“其他
             限公司
     公司               支 付其货 款及     法院                                                     人民法院出具的《民           应付款”和



                                                                           8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利息                                                                 事判决书》判决结             “营业外
                                                                                             案,判决内容如下:           支出”科目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告 支 付 货 款
                                                                                             3,098,000 元及利息。
                                                                                             该案件(案号:
                                                                                             【2021】浙 0104 民
                                                                                             初 3734 号),以杭州
             借款人:                                                                        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浙 江   杭州青                                                                          出具的《民事判决
     耀 江   鸟电子                    杭州                                                  书》判决结案。判决
                        民间借贷纠纷:
     企 业   有限公                    市江                                                  结论如下:被告杭州 已
                        原 告要求 被告
54   服 务   司;保证                  干区      215.13   2021-6-1   2021-6-10   2021-6-25   青鸟电子有限公司 结          已清偿       否
                        偿 还本金 及利
     发 展   人:浙江                  人民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 案
                        息
     有 限   安控科                    法院                                                  日内支付借款本金
     公司    技有限                                                                          1,798,487 元 及 违 约
             公司                                                                            金 14,434.25 元及律
                                                                                             师费诉讼费等费用。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
                                                                                             省杭州市中级人民



                                                                     8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法院出具《民事判决
                                                                                                书》(案号:【2021】
                                                                                                浙 01 民终 8417 号),
                                                                                                二审判决情况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借款人:                                                                           该案件(案号:
             杭州安                                                                             【2021】浙 0105 民
             控环保                                                                             初 5768 号),杭州市
             科技有                                                                             拱墅区人民法院于
     南 京   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出         已按照判
     银 行   保证人:   金 融借款 合同   杭州                                                   具《民事判决书》判            决书计提
     股 份   北京安     纠纷:           市拱                                                   决结案。判决结论如 已         复利罚息
55   有 限   控科技     原 告要求 被告   墅区      273.23   2021-9-8   2021-9-28   2021-11-10   下:被告杭州安控环 结         等至“应付   否
     公 司   股份有     偿 还本金 及利   人民                                                   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案           利息”和
     杭 州   限公司、   息               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十日              “财务费
     分行    浙江安                                                                             内归还原告借款本              用”科目
             控科技                                                                             金 2,278,037.58 元、
             有限公                                                                             罚息 190,782.63 元及
             司、董爱                                                                           律师费诉、讼费等费
             民、俞凌                                                                           用。



                                                                       8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公司收到杭州市拱
                                                                            墅区人民法院出具
                                                                            的《执行裁定书》(裁
                                                                            定书案号:【2022】
                                                                            浙 0105 执 1246 号)
                                                                            具体内容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
                                                                            杭州安控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北京安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安控科技有限
                                                                            公司、董爱民、俞凌
                                                                            银行存款人民币
                                                                            2,522,548.91 元及相
                                                                            应利息,或查封、扣
                                                                            押其同等价值的其
                                                                            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其 他                                                                                               已按照判
56   案 件                             1,106.54                                                          决和调解     否
     ( 金                                                                                               结果计提



                                                         8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诉讼
                                                                                                     结
                                 或仲     涉案
序                                                   受理        知悉   判决      处理结果/          案    会计处理     是否存在
       原告    被告   案情简述   裁机     金额
号                                                   日期        日期   时间      进展情况           情      情况       关联关系
                                 构名   (万元)
                                                                                                     况
                                 称
       额 小                                                                                               违约金及
       于                                                                                                  利息至“其
       100w                                                                                                他应付款”
       合并                                                                                                和“营业外
                                                                                                           支出”科目
合计                                    100,504.86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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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计处理及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

    对于已结案诉讼,公司已经按照判决结果和债权人在预重整中债权申报情况,计提了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计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财务费用、营业

外支出等科目。对于未决诉讼部分,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和债权人预重整债权申报情况计

提了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计入预计负债、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应付利息、

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截止 2021 年末本公司预计负债金额为 1.00 亿元,形成原

因为公司为失控子公司东望智能提供担保,因东望智能被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公司预计应

承担担保义务 1 亿元,计提 1 亿元预计负债的依据见“问题 2(3)之公司回复”。综上,

公司预计负债计提是充分的。




                                       8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问题 2(3)

   (一)公司为东望智能提供的担保情况

    截止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为东望智能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债权
                                                          贷款     人向
                                                 贷款     余额     东望     放款时    到期时    逾期    涉诉情况             逾期
          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人                                                                       利率               担保人
                                                 金额     (本     申报       间        间      情况      及进展             利率
                                                          金)     债权
                                                                   金额
                                    宁波银行江   2,000.                     2019-5-   2020-5-   已逾   已诉讼,执     5.20    2.60   公司、俞凌、
04000LK20198186                                           375.31
                                    北支行          00             2,810.   17        17        期     行中            0%      0%    顾笑也
                                    宁波银行江   2,500.   2,000.      39    2019-10   2020-3-   已逾   已诉讼,执     5.60    2.80   公司、俞凌、
04000LK20188252
                                    北支行          00       00             -24       26        期     行中            0%      0%    顾笑也
                                    农行鄞州支   2,500.   1,000.            2019-2-   2020-1-   已逾   已诉讼,执     5.20    2.60
82010120190001054                                                                                                                    公司、俞凌
                                    行              00       00    2,632.   2         31        期     行中            0%      0%
                                    农行鄞州支   1,200.   1,200.      37    2019-8-   2020-3-   已逾   已诉讼,执     5.20    2.60
82010120190005877                                                                                                                    公司、俞凌
                                    行              00       00             12        12        期     行中            0%      0%
                                    中信银行宁   1,113.                     2020-1-   2020-10   已逾   已诉讼,执     5.65    2.82   公司、俞凌、
2020 信银甬北流贷字第 049010 号                           723.35
                                    波分行          00                      17        -15       期     行中            5%      8%    顾笑也
2020 信银甬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中信银行宁   1,000.   1,000.            2020-2-   2021-2-   已逾   已诉讼,执     5.65    2.82   公司、俞凌、
                                                                   9,843.
字第 050504 号                      波分行          00       00             10        10        期     行中            5%      8%    顾笑也
                                                                      48
2020 信银甬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中信银行宁   1,000.   1,000.            2020-3-   2021-3-   已逾   已诉讼,执     5.65    2.82   公司、俞凌、
字第 053656 号                      波分行          00       00             25        25        期     行中            5%      8%    顾笑也




                                                                   8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2020 信银甬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中信银行宁   5,970.    5,970.             2020-4-   2021-4-   已逾   已诉讼,执     5.05    2.52   公司、俞凌、
字第 054709 号                      波分行          00        00              17        16        期     行中            0%      5%    顾笑也
                                    建行宁波江   2,500.    1,788.    2,151.   2019-3-   2019-12   已逾   已诉讼,执     5.20    2.60   公司、俞凌、
HTZ331983700LDZJ201900008
                                    北支行          00        10        97    8         -8        期     行中            0%      0%    顾笑也
                                    华夏银行宁   1,947.    1,429.    1,673.   2019-7-   2021-3-   已逾   已诉讼,执     7.00    3.50
NB1610120190011                                                                                                                        公司、俞凌
                                    波分行          00        19        33    26        21        期     行中            0%      0%
                                                 21,730    16,485    19,111
合计
                                                     .00       .94      .54
    注 1:上表中“债权人向东望申报债权金额”列示的是东望智能破产重整过程中,东望智能债权人向东望智能申报债权情况,申报债权金额包括本金、

利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等。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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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东望智能担保损失金额的确定依据

    根据东望智能债权人在东望智能破产清算中债权申报情况,公司为东望智能提供的担

保债权金额为 19,111.54 万元。东望智能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东望智能或公司追偿。东望智能

已失控,且已被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了东望智能管理人。公司无法获得东望智能的相关

财务资料,根据与东望智能管理人沟通及东望智能关于继续执行项目的规划,公司为东望

智能提供担保的上述贷款中有质押的应收账款【2016 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城市图像监

控系统建设及维护项目(前端部分)、2016 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建

设及维护项目(后端部分)、浙江融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移集团浙江融创合

同 2018-1174、1175)】,其中 2016 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及维护

项目(前端部分)、2016 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及维护项目(后

端部分),项目的客户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建设内容为上海市青浦

区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及维护;浙江融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移集团浙江

融创合同 2018-1174、1175),项目客户为浙江融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为余姚市

社会动态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在建工程租赁项目。目前东望智能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

债权债务情况正在梳理,管理人在积极催收相关款项。同时东望智能管理人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布的《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重整

投资人招募说明书》中提到:东望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签订 3.6

亿元大额合同,目前未履行年限 5 年,未履行完毕金额约 2.2 亿元,每年需团队进行运营,

并支付运营费用和相应税款。

    基于公司取得的东望智能 2017-2019 年 10 月 31 日的电子财务数据,上述质押的应收

账款对应的项目信息如下: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项目

   (1)2016 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及维护项目(前端部分)合

同,客户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合同内容为提供摄像机、镜头等前

端设备及安装集成服务,配套基础施工、接电施工及配套设计、监理、8 年运维服务和电

费缴纳服务,合同金额为 263,081,113.97 元,合同签订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7 日。

   (2)2016 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及维护项目(后端部分)合

同,客户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合同内容为提供监控中心设备(指

模拟矩阵、矩阵控制器、视频分配器、平台软件(含 PGIS 系统)的搭建和调试(包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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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端设备的联调工作)等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及配套设计、监理、8 年运维服务和电费缴纳

服务,合同金额为 93,081,029.57 元,合同签订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7 日。

   (3)上述两个合同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结算确认应收账款金额为

264,847,625.22 元,回款 23,646,714.74 元,2019 年 10 月 31 日坏账准备金额为 2,533,141.28

元。上述项目回款账户为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司截至目前未

取得该分公司网银账户信息和管理密钥,无法取得东望智能失控之后上述项目的回款数据。

    2、浙江融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同

   (1)设备采购合同(余姚市社会动态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在建工程租赁项目),合同

编号为移集团浙江融创合同 2018-1174,客户为浙江融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同内容为

主设备采购及低值易耗品等,合同金额为 60,261,213 元,合同签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5

日。

   (2)工程施工集成服务合同(移集团浙江融创合同 2018-1175),客户为浙江融创信息

产业有限公司,合同内容为前端所有 IT 部分设备材料(含甲供设备)安装调试,深化设计

等,后端所有 IT 部分设备材料(含甲供设备)安装调试,合同金额为 15,767,155 元,合同

签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5 日。

   (3)上述两个合同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结算金额 8,052,564.70 元,

回款 36,361,878.40 元,账面列示为预收款项,2019 年 10 月 31 日坏账准备余额为 0.00 元。

    经与东望智能管理人沟通,2016 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及维

护项目(前端部分)、2016 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及维护项目(后

端部分),项目预计可收款金额为 2.2 亿元,预计未来运营成本为 1.3 亿元,预计可收款净

额 0.9 亿元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浙江融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移集团浙江

融创合同 2018-1174、1175),预计可收款金额尚在评估中,无法确定。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向东望智能管理人发函要求提供东望智能的资产评估报告和

破产重整阶段审计报告,快递文件于 2022 年 4 月 2 日经管理人签收,截至公司 2021 年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日,东望智能管理人仍未向公司提供。

    因此,公司根据上述可获得的信息,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担保债权金额为 1.9 亿元

减去 0.9 亿元,计提担保损失约 1 亿元是充分的。

    问题 2(4)

    公司因债务诉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参与招投标项目造成了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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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公司业务承接受到限制,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同时,公司流动性资金紧缺,存在到期

债务无法偿还、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核心资产可能被司法处置等问题,公司面临债

务危机。

    公司就化解债务危机已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催收项目回款、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调解争取

解除失信限制、与预重整管理人及投资人保持沟通积极推进重整事宜。公司总部自北京市

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6 号楼迁址到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润产业园 9 栋后,自动化产品生

产线也随之搬迁至宜宾,已于 2021 年 6 月正式投产。

    我公司就化解债务危机拟采取主要包括:

   (1)积极推动公司重整工作,与预重整投资人合作,为公司注入资金以解决短期内资

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尽快消除债务危机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的影响。

   (2)调整资产结构,通过处置非流动资产获取流动资金,缓解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的偿

债压力。

   (3)调整业务结构,将资源更多地投入到回款周期相对较短的产品销售及服务提供类

项目,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以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

   (4)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到期债务的偿还方案,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尽快消除资金紧

张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5)在业务上,公司将继续聚焦核心业务,保证主营业务的稳步增长,进一步提升业

务的质量、效益和利润。充分保障原有区域存量市场;深挖存量市场做好增量;探索新的

业务模式,推广公司新产品、新方案、新场景应用,形成稳定的利润增长点。

    会计师回复:

    问题 2(1)

   (一)针对借款、逾期借款我们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检查长短期借款明细,与相应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进行核对,核对信息包括对合

同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违约责任、抵押物清单、质押物清单、保证人、担保

期限等重要信息;

    2、复核逾期贷款的涉诉情况,检查相应法律文书所主张或判决银行贷款本金利息罚息

等信息与公司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3、检查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关注企业信用报告中

列示的公司对外担保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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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根据长短期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期限等,复核计算公司长短期借款利息、逾期借款

罚息计算是否正确;

   5、取得公司预重整时长短期借款债权申报资料、涉诉法律文书及判决材料,对比分析

公司长短期借款账面本金、计提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及罚金金额是否合理;

   6、对长短期借款实施函证程序,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罚金等信

息;

   7、检查长短期借款涉及担保、抵质押资产受限信息等披露是否完整;

   8、检查长短期借款、财务费用、应付利息披露是否完整。

  (二)核查结论

   经执行以上核查程序,公司列示的逾期借款本金、利息金额及相关的诉讼情况准确、

完整。

   问题 2(2)

  (一)针对已决未决诉讼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全部涉诉信息,检查对应相关法律文书;

   2、访谈公司法律顾问,了解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诉讼以及未披露的诉讼最新进展情况;

   3、复核涉诉事项所对应交易的公司账面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账面记录与涉诉法律文书

相关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4、对于已判决、已裁定、已和解的涉诉事项,检查公司是否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会计

处理是否正确;

   5、对于尚未判决的涉诉事项,了解可能的诉讼结果,分析是否需要计提相应的坏账准

备或预计负债。

  (二)核查结论

   经执行以上核查程序,公司逾期贷款以及其他涉诉事件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的影

响已充分考虑,相关应计负债、预计负债已充分计提。

   问题 2(3)

  (一)针对为东望智能计提 1 亿元担保负债,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检查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东望智能债权人向公司申报担保债权的相关文件;

   2、访谈东望智能破产重整管理人,了解破产重整工作情况;

   3、访谈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以及东望智能现管理层了解东望智能失控的后续发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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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以及目前破产重整情况;

    4、持续关注东望智能破产重整的进展;

    5、取得公司计提 1 亿元担保债权的计算依据。

   (二)核查结论

    由于东望智能破产重整尚未完成,我们无法对公司上述因担保可能形成的或有负债的

计量、列报是否恰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针对该事项我们发表了保留意见。

    问题 3. 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 5.59 亿元,其中自动化、油气服务、智慧产业

行业营业收入分别为 1.35 亿元、2.80 亿元、1.37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22.46%、16.84%、

6.94%,同比分别上升 4.14 个百分点、4.90 个百分点、1.17 个百分点。前五名客户销售金

额合计为 3.62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64.76%。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为 1.82 亿元,较期初

下降 29.94%,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709.62 万元。

   (1)请结合公司产品结构、销售价格、数量、上下游价格变动趋势、从事同类业务公

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等,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各行业销售毛利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

结合你公司生产模式、在手订单规模、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过程和依据等,说明报告期

末存货账面价值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请说明你公司前五名客户的名称、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销售主体、合作年限、

销售内容、毛利率、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形。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 3(1)

   (一)公司报告期内各行业销售毛利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本期和上期分行业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分行业                                                                        同比增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动化              13,453.00          24.05%      14,153.32           22.36%          -4.95%

油气服务            27,991.97          50.04%      32,252.68           50.95%        -13.21%

智慧产业            13,705.10          24.50%      16,526.18           26.1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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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2020 年
   分行业                                                                             同比增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业务收入         788.46            1.41%          370.02                0.58%        113.09%

合计               55,938.53        100.00%         63,302.20         100.00%            -11.63%



         分行业            2021 年毛利率            2020 年毛利率              毛利率变动

自动化                                 22.46%                   18.32%                     4.14%

油气服务                               16.84%                   11.94%                     4.90%

智慧产业                                   6.94%                 5.77%                     1.17%

其他业务收入                           73.60%                   25.93%                    47.67%

合计                                  16.57%                    11.84%                     4.73%

    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自动化、油气服务、智慧产业等业务领域,在三大业务领域为客

户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技术、整体解决方案及服务,本公司生产模式与以前年

度相比未发生变化,本报告期毛利率相比去年同期有所提高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2021年度自动化、油气服务和智慧产业三大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46%、

16.84%和6.94%,其中自动化和油气服务业务毛利率较高,智慧产业毛利率较低。报告期受

疫情反复和公司资金的影响,公司将资源进一步聚焦于自动化和油气服务业务,从而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收益。公司2021年三大主营业务中毛利相对较低的智慧产业业务相对降幅

较大,而毛利较高的自动化业务占公司收入业务占比相比去年有所上升,从而使得公司整体

毛利率有所提升;

    2、报告期公司各业务单元采取重点项目精准销售,优先选择毛利及附加值较高的项目

实施,同时积极控制项目的采购成本、人工成本和提升项目实施效率,从而提升各板块的综

合毛利率;

    3、本报告期业务承接与实施虽受疫情反复的影响,但相比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程度有

所缓解,项目实施周期和结算周期相比2020年缩短,平均单位成本下降,成本下降幅度高于

业务下降幅度,从而导致公司各板块业务毛利率有所提升;

    4、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同行业毛利率变

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毛利率             2020 年毛利率                   毛利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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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海华腾                   32.71%                31.72%                   1.00%
       海默科技                   40.12%                26.55%                  13.57%
       贝博电子                   42.89%                38.96%                   3.94%
       达实智能                   31.21%                30.20%                   1.01%
       行业平均                   36.73%                31.86%                   4.88%

    (二)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价值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18,164.12万元相比期初25,925.63万元下降29.94%,主要系公司

优化资源配置、控制采购规模、计提存货减值以及合并范围减少所致,具体如下:

    (1)公司2021年度三大主营业务较2020年度同期相比均有下降,其中智慧产业板块变

动较大,降幅为17.07%,主要系2021年公司因受疫情和资源投入影响,公司优化资源配置,

在项目选择上选择垫资少、回款快的项目承接,智慧产业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标的大,项

目实施和结算具有周期性和阶段性等特点,使得智慧产业业务拓展受到了一定限制,导致本

年智慧产业业务项目投入相比以前年度有所减少,本期结算的智慧粮库项目多为2020年开始

实施,本报告期完工结算,由存货-项目成本在报告期结转至营业成本,导致存货账面价值

相比期初有所减少;

    (2)2021年公司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和管理成本支出,在保证项目正常供货的前提下,

适当减少生产及项目备货,按需采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库存;

    (3)部分业务由于受到前期和本年各地疫情反复等原因,部分项目开工率和项目实施

进度受到影响,使得项目投入超预期;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国内油企缩减投资,部分项目

取消或调减投资计划,使得部分项目存在减值风险,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部分项目进

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项目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导致存货账面价值较期初有所减

少;

    (4)本期公司处置或转让包括浙江求是嘉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时代启程物联科

技有限公司,期末合并范围减少,使得存货期末较期初有所减少。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政策及方法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结合报告期期末清查盘点情况(存货保存情况、库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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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新率等)、销售价格及项目盈利情况预测对存货可变现净值对各类别存货分别进行分析测

试,具体方法如下:

    ①与在执行项目有关的存货,主要根据项目已发生的成本及未来预计要发生的成本和对

项目最终结算情况的预估,公司对可能发生亏损或无法结算的合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②持有待售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及自制半成品,主要结合存货保存情况、客户和市场需

求变化、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公司对存货毁损、陈旧过时、使用性能无法满足现销产品需

求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和对可变现净值可能低于成本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

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

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

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

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③销售项目发生的存货,在项目正常执行过程中,以该项目已发生成本加上预计发生

成本之和与合同预计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如成本之和小于合同预计可变现净值且客户

经营状况良好,无较大信用及资金问题的情况下,确认项目不存在减值风险,如成本之和

大于合同预计可变现净值,或客户存在经营及资金恶化等情况,项目有无法按照预期金额

结算的情况,则按照成本与合同预计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④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

类别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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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

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存货计提减值的具体原因

    公司承接的部分业务,由于受到前期疫情影响开工较晚,加之本报告期疫情反复,部分

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实施周期超出预期,设备租赁、维护保养成本及人工成本随之增加,使

得部分项目投入金额较大;同时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国内油企缩减投资,部分项目取消或

调减投资计划,使得部分项目预计结算金额受到影响。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此类

项目盈利情况进行预测,结合项目已发生成本和预计发生成本,考虑客户资金和经营情况,

公司依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算过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应计提跌价    已计提跌价    2021 年度计
       项目                       可变现净值
                 日账面余额                       准备金额      准备金额      提金额
原材料                 3,421.60      2,967.96       453.64         353.53          100.11
在产品                15,700.25     11,360.83      4,339.43      1,789.49        2,549.94
库存商品               1,672.72      1,503.01       169.70         159.65           10.05
自制半成品             2,601.27      2,332.32       268.95         219.44           49.51
合计                  23,395.84     18,164.12      5,231.72      2,522.11        2,709.61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已计提了充分的存

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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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3(2)

       (一)公司前五名客户的情况
                                                                                                                                 截止 2022 年
                                                         是否为
       客户名称          销售额          销售主体                 合作年限              销售内容                    毛利率       4 月 30 日的
                                                         关联方
                                                                                                                                   累计回款
                                      新疆天安、新疆安                        项目工程款及技术维护费、自动化
中石油新疆油田            27,614.22   控、三达新技术、     否     10 年以上   产品销售及服务、稠油污水水质净           19.98%     28,024.98 注 1
                                          安控科技                                    化处理技术服务
                                      安控科技、陕西安
中石油长庆油田             3,403.31                        否     10 年以上          自动化产品销售                    30.64%         2,859.19
                                            控
盐城东方建设投资                                                              盐城大学科技园(未来科技城)智
                           2,300.90      杭州青鸟          否       3年                                                 2.08%         1,471.71
股份有限公司                                                                          能化二期工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塔里木           1,592.60      安控科技          否       5年              物联网实施工程                    11.31%         1,259.25
油田分公司
陕西粮农集团有限
                           1,312.57      安控科技          否       3年          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1.87%         1,250.60
责任公司
合计                      36,223.60                                                                                                  34,865.73

   注1:回款金额为含税金额且部分项目存在预收情况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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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销售主要通过参与投标方式获取订单,最终销售价格根据招投标结果确

定。因此公司的定价是熟悉市场状况的购销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的价

格,具有公允性。

    (三)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上述前五名客户非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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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营业收入,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和测试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重要客户销售合同,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未审收入金额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近报告期收入增长状况有无异常,各类产品

对全部收入的贡献比例是否与询问管理层经营情况了解到的信息相符;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

信息进行合理性分析;

    4、分析毛利变动是否合理;

    5、对本期记录的收入进行细节测试,核对销售合同、验收单、验收报告、竣工决算报

告、发票、收款单等支持性文件;

    6、对本期重大客户交易额及余额实施函证,并对函证过程实施必要的控制;

    7、检查关联交易的合同、交易单据等资料,关注其定价是否合理,交易是否有真实的

商业目的;

    8、对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

    二、针对营业成本,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和测试公司与成本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营业成本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各月度之间营业成本的波动是否合理,分析各月

度之间及本年度与上年度之间单位成本的波动是否合理;

    3、按项目列式项目收入和成本金额,检查各项目毛利水平是否适当、收入成本是否同

步结转;

    4、抽查部分营业成本结转明细清单,比较计入营业成本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主营业

务收入的口径及存货贷方是否一致;

    5、编制营业成本倒扎表。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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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针对存货及跌价准备,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存货与成本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公司生产工艺;

    3、分析与存货相关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4、对存货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存货周转率、毛利率、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比例

等指标是否合理,分析存货各月库存量及单价波动是否合理,分析料、工、费占比是否合理,

分析主要供应商较上年度的变化是否合理,分析向主要供应商采购材料的单价是否合理;

    5、对主要供应商的工商信息进行查验;

    6、检查涵盖采购金额80%以上的采购合同,检查原料的入库情况及向供应商的付款情

况,并向供应商发函,验证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准确性及当期采购金额的准确性;

    7、检查关联采购的合同及入库单等资料,验证采购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有真实的交易

背景;

    8、对期末存货进行监盘、抽盘;

    9、对存货实施截止测试;

    10、对存货实施计价测试程序;

    11、评价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是否合理,检查存货跌

价准备的计算和账务处理是否准确。

    四、核查结论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成本金额可以确认;期末存货及跌价准备金额准确、完整;

存货期末余额及毛利的波动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现公司主要客户与公司存在关

联。

    问题4.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多笔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形。请逐笔说明关联方资金拆入、

拆出的发生时间、金额、利率、背景、合理性及必要性,有关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如适

用),并结合你公司在多笔债务逾期的情况下仍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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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关联方资金拆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拆借日期       拆借金额         利率              拆借用途
                                                         解决公司债务问题代公司偿还银
   俞凌          2021-1-27     26,334,164.68       0%
                                                         行欠款
                                                         解决公司债务问题代公司偿还银
   俞凌          2021-3-18      9,897,288.39       0%
                                                         行欠款
   俞凌           2021-4-7       400,000.00        0%    支持公司经营借款
   俞凌          2021-4-15      2,000,000.00       0%    支持公司经营借款
   俞凌          2021-4-25      1,000,000.00       0%    支持公司经营借款
                                                         解决公司债务问题代公司偿还银
   俞凌          2021-8-13      4,321,429.09       0%
                                                         行欠款
             小计              43,952,882.16
                                                         解决公司债务问题代公司偿还银
  董爱民         2021-8-27      1,623,255.00       0%
                                                         行欠款
             小计               1,623,255.00       0%
                                                         安控科技收回安控鼎辉财务资助
 安控鼎辉        2021-1-17      1,950,000.00       0%
                                                         款。
                                                         安控鼎辉代安控科技向宁波银行
 安控鼎辉    2021 年 9-12 月   21,127,837.80       0%
                                                         北京分行归还贷款
                                                         江苏景雄公司内部应收应付往来
 安控鼎辉        2021-12-31      264,551.11        0%
                                                         抵消。
 安控鼎辉        2021-12-21      220,000.00        0%    陕西天安收回款项。
             小计              23,562,388.91

   二、关联方资金拆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拆出时间          金额          利率        背景及必要性、合理性
   俞凌          2021-2-26      22,000,000.00      0%
   俞凌           2021-3-4        5,000,000.00     0%
                                                                    详见注 1
   俞凌           2021-3-9        5,000,000.00     0%
   俞凌          2021-3-15        5,000,000.00     0%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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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凌        2021-3-16        5,000,000.00   0%
   俞凌        2021-3-22        1,000,000.00   0%
   俞凌         2021-3-3        5,000,000.00   0%
   俞凌        2021-3-29        2,000,000.00   0%
   俞凌        2021-3-31            1,006.58   0%
   俞凌        2021-5-14        1,000,000.00   0%
   俞凌         2021-6-3         300,000.00    0%
   俞凌        2021-6-10        1,000,000.00   0%
   俞凌        2021-6-17         500,000.00    0%
   俞凌        2021-6-25         100,000.00    0%
   俞凌        2021-9-27         200,000.00    0%
   俞凌        2021-11-21        300,000.00    0%
                  小计         53,401,006.58
 东望智能       2021-1-7         150,000.00    0%     支付房租、人员工资、报销款等。
 东望智能      2021-6-11        2,204,271.00   0%                 详见注 2
                  小计          2,354,271.00
 安控鼎辉    2021 年 1-12 月   11,902,179.95   0%                 详见注 3
                  合计         11,902,179.95

    注1、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解决债务问题,以及避免公司核心资产被拍卖等,俞凌自

2019年陆续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截止2021年初俞凌向公司提供的资金余额为4,376.96万元,

2021年为解决上述问题陆续又向公司提供4,395.29万元资金支持,且全部为免息资金。截止

2021年末俞凌向公司提供的支持资金余额为3,432.14万元。

    注2、2021年6月11日,安控科技拆出资金至宁波东望智能2,204,271元。原因如下:2021

年5月18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出具(2020)浙0205执239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在建设

银行宁波江北支行与东望智能、北京安控科技、顾笑也、俞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

公司所持浙江科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17%的股份予以处置,执行款金额为2,204,271元。

    注3、2021年1-12月,公司拆出资金至安控鼎辉11,902,179.95元。该款项系公司应收安

控鼎辉财务资助款确认2021年度利息收入,实际无资金拆出。

    综上,上述事项主要为欠款的归还、因诉代偿、计提利息收入等合理、必要事项,不存

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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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回复:

    经核查,上述资金拆借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未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问题5. 截至报告期末,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预算金额3.43亿元,累计投入金额3.70亿元,

尚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为“尚未解除抵押”。请说明该项目抵押的原因及截至目前的抵

押状态,产权证书的办理进展,该项目投资金额超过预算数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项目

开工以来每年付款金额前十名的对方名称、支付依据,支付对象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等,说明有关项目资金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情形。请会计师就该项目的真实

性以及前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杭州智慧产业园抵押的原因

    1、浙江安控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融资、担保、资产质押事项,业经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股东

及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2016 年 9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6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安控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签署了编号为

17180017 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额度为 15,000 万元整,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俞

凌、董爱民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浙江安控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签署了编号为

17180017-1 的《抵押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抵押人保证的最高债权额为

人民币 3,900 万元整,抵押资产为杭州智慧产业园土地及在建工程。

    浙江安控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签署了编号为

17180017-6 的《抵押合同》,抵押人保证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4,500 万元整,抵押资产

为杭州智慧产业园土地及在建工程。

    截至 2021 年末,浙江安控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贷款余额为 11,960.80

万元,其中本金 11,197.96 万元、利息及罚息等 762.84 万元。

    2、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融资、担保、资产抵押事项,业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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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签署了编号为

129C110201900061 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3,6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9.5.10-2020.2.9,

月利率为 5.075‰,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凌、董爱民、浙江安控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9 年 5 月 15 日,浙江安控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

押合同》,浙江安控以其持有的杭州智慧产业园为上述贷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贷款余额为 1,722.40

万元,其中本金 1,535.64 万元、利息及罚息等 186.76 万元。

    二、截至目前的抵押状态

    截至目前,浙江安控持有的杭州智慧产业园抵押权人分别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西湖支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抵押权人                      登记时间      债权数额         债务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2019-04-25            14,500.00       11,960.8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2019-5-20              4,800.00        1,722.40

    注:债务余额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金、利息和罚息等数据。

    三、产权证书的办理进度

    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自建的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于 2021 年 5 月已经通过消防验收并

结项。公司以杭州智慧产业园质押形式向交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

行取得贷款,同时浙江安控为泽天盛海在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因上述

贷款逾期未偿还,未能解除抵押,尚不能办理产权证书,待上述影响消除后,公司将抓紧

办理产权证书。

    四、项目投资金额超过预算数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 5 月杭州智慧产业园办理完毕竣工及消防验收手续,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金额为

4.57 亿元,原项目预算金额为 3.43 亿元,超过预算金额 1.14 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原预算依据为初始制定的图纸及建设计划,在实际投产之时,对于建设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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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较大的变动及细化,导致项目规划和初始预算时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同时,因考虑

该产业园整体协调性及适应产业升级需要,公司部分规划进行了调整;项目建设期内,恰

逢杭州市承办 2017 年全国学生运动会,项目建设所在地处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系运动会

主赛区之一,项目施工作业时间、建筑施工材料供应等条件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以及项目

建设后期资金流动性紧张,资金优先用于维持公司经营活动,项目资金投入不足等因素影

响,导致项目工程进度未达预期,增加了窝工补偿费等额外成本。

    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原建设投资预算为 34,259.00 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 4.57 亿元,

超出预算金额为 1.14 亿元,分项构成如下:

    1、土建工程

    杭政工出【2015】1 号地块工业用房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暂定金额为 11,347.45

万元;现土建工程部分结算金额为 17,638.48 万元,较合同金额增加 6,291.03 万元。同时,

因为项目延期等原因,增加窝工补偿费 996.86 万元,因市政要求等增加室外市政配套等结

算 1,134.65 万元。土建工程结算金额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2016 年投标时,土方外运运距仅考虑 5KM,后因杭州下沙大力整治环境,下沙

项目土方配合当地政府要求必须集中运输至萧山机场附近,实地考察并多次跟车测距,最

终运距确定为 64.2KM,较原合同运距增加,增加金额约 1,227 万元;

    (2)桩基主材投标单价严重偏离市场价,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桩基主材按签证

价,桩基工程量依据打桩记录计算,增加金额约 1,050 万元;

    (3)施工总包在施工期内主材遭遇不可预见性涨价,依据合同调查口径人工及材料补

差约 1,870 万元;

    (4)其他工程量(土建变更签证、总包配合费、消防预埋、受高压电线影响、消防预

埋等 10 项工程)合计增加 2,133.00 万元。

    2、幕墙工程

    幕墙部分初始预算为 8,350.00 万元,后签署杭政工出【2015】1 号地块工业用房幕墙

工程原合同暂定金额 9,502.29 万元;现结算金额 15,110.18 万元,较初始预算金额增加

6,760.18 万元。结算金额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原合同清单为暂定合同价,较原合同施工范围,现竣工图调整部分铝板为石材,

石材面积增加汽车坡道及部分干挂部位,且干挂龙骨和预埋件规格较施工图有所调整,增

加金额约 1,02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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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因项目停工导致幕墙 312 台吊篮延期租赁时间,增加金额约 1,067 万元;

      (3)因本项目总包单位外架早已拆除,幕墙单位需重新搭设部分脚手架及汽吊配合施

工,吊篮外挂副吊篮施工,施工效率大大降低,施工难度增加,且考虑工期延期期间型材

骨架市场价上涨,以及措施费相应增加补偿,经双方协商补偿金额约 1,985 万元;

      (4)其他工程量(补偿施工方现场管理费、机械设备租赁费、材料石材价格严重上涨、

预埋件规格调整增大等 5 项工程量)合计增加 1,528.00 万元。

      五、付款金额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1、2015 年开工以来每年付款金额前十名的对方名称等情况如下:

      (1)2015 年度付款前十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付款金额                支付依据
  1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12,380,000.00    土地保证金
  2     待结算财政款项农税                          749,708.56    土地产权转移印花税
  3     杭州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340,400.00    设计费
  4     杭州中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40,400.00    设计费
  5     浙江中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47,500.00    勘察费
  6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3,285.00    项目服务费
  7     浙江大学                                     30,000.00    节能评估报告费
  8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4,500.00    鉴证费
  9     浙江省测绘大队                               15,322.00    测绘费
 10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14,000.00    环评报告费
合计                                             14,075,115.56

      (2)2016 年度付款前十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付款金额                  支付依据
  1      上海浦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4,000,000.00    工程款,按照进度支付
  2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6,457,881.44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3      杭州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680,800.00     设计费
  4      杭州中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80,800.00     设计费
  5      浙江建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330,000.00     监理费
                                                                 现场管理终端费及临时接
  6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258,500.00
                                                                 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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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浙江中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45,000.00    勘察费
 8      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0,000.00    设计费
 9      杭州爱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132,458.00    策划费
 10     杭州中联施工图核审有限公司                99,590.00    图审费
合计                                           93,085,029.44

      (3)2017 年度付款前十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付款金额                  支付依据
 1      上海浦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9,916,000.00     工程款,按照进度支付
 2      浙江建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455,000.00     监理费
 3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421,941.41     产业园电费
 4      杭州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400,400.00     设计费
 5      杭州江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380,000.00     电力工程款
 6      杭州中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40,400.00     设计费
 7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00,000.00     造价咨询费
 8      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72,339.00     桩基测试费
 9      浙江中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13,347.00     勘察费
 10     杭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130,960.31     白蚁防治费
合计                                            122,830,387.72

      (4)2018 年度付款前十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付款金额                 支付依据
 1      上海浦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3,072,049.20    工程款,按照进度支付
 2      交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7,195,999.29    资本化利息
 3      杭州江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479,467.80    电力工程款
 4      浙江建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573,507.00    监理费
 5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473,683.96    产业园电费
 6      杭州中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31,200.00    设计费
 7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7,200.00    造价咨询费
 8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6,301.33    产业园水费
 9      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00,000.00    电力设计费
 10     浙江中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94,300.00    勘察费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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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3,453,708.58

      (5)2019 年度付款前十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付款金额                 支付依据
 1      交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7,156,265.21    资本化利息
 2      上海浦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230,339.00    工程款,按照进度支付
 3      杭州江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800,000.00    电力工程款
 4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23,584.00    造价咨询费
 5      浙江建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43,507.00    监理费
 6      杭州钱江燃气有限公司                        178,334.00    工程款
 7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171,811.59    产业园电费
 8      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95,056.00    测绘费
 9      杭州泰润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90,000.00    咨询费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0                                                  60,172.61    财产保险费
        中心支公司
合计                                             15,549,069.41

      (6)2020 年度付款前十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付款金额                支付依据
  1      上海浦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2,314,445.70    工程款欠款
  2                                                            装修款,按照框架合同约
         浙江日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1,900,000.00
                                                               定支付
  3      交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7,244,965.21   资本化利息
  4      裘伸强                                 2,797,354.51   资本化利息
  5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
                                                 802,179.35    产业园电费
         新区供电公司
  6      浙江建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800,000.00    监理费
  7      杭州江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500,000.00    电力工程款
  8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00,000.00    造价咨询费
  9      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                    212,235.22    智能化系统设计
 10      浙江杭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94,048.00    安保服务费
合计                                          47,165,227.99

      (7)2021 年度付款前十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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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付款金额             支付依据
 1      浙江日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794,000.00   装修款,按照进度支付
 2      杭州金策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3,563,117.60   空调安装款
 3      裘伸强                                      3,422,576.87   资本化利息
 4      上海浦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07,950.00   工程款
 5      浙江建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150,000.00   监理费
 6      杭州江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100,000.00   电力工程款
 7      杭州富阳鑫乐仪器仪表经营部                  1,000,000.00   装修材料款
 8      宁波万力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971,714.00    消防工程款
 9      杭州富阳怡和装饰有限公司                     959,753.00    装修款
 10     杭州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40,000.00    项目管理费
合计                                               25,409,111.47

      经核查,上述供应商中公司支付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的款项为智能化系统设计费

212,235.22 元,其他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不存在资金

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1)获取项目立项、审批及预算文件,获取公司编制的杭州智慧园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表,复核相关数据是否与账面记录和实际情况相符;

      (2)获取2015年至2020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对在建工程-杭州智慧园信息披露;

      (3)抽取在建工程-杭州智慧园本期发生凭证,检查相应合同协议,工程决算报告、工

程进度报告、工程联系单、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意见书、发票和付款回单等资料,核实在建工

程本期发生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评价杭州智慧园转固时点是否恰当,复核转固金额是否准确;

      (5)获取造价单位已出具工程量进度报告、工程造价咨询书;

      (6)了解公司筹资计划,获取相关借款合同、担保抵押合同,检查收到资金及归还资

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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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现场盘点杭州智慧园;

    (8)对2021年末应付杭州智慧园大额的供应商款项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对大额供应

商工商信息进行查验,核实是否存在关联;

    (二)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核查程序、现场盘点查看并向监理单位负责人了解,在实际施工时因建设计

划进行了一定的变动及细化、产业园升级需要公司部分规划进行了调整、后期资金流动性紧

张及外部因素影响,导致该项目投资金额超过预算数;未发现项目开工以来每年付款金额前

十名的供应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6.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期余额分别为1.22亿元、5.11亿元、6,555.61万元、1.64亿元。其中,应收票据主要为商业承

兑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全部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

收款”。请说明商业承兑汇票主要欠款方名称、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

分,并请说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前五名的欠款方名称、款

项形成原因、账龄、逾期时间及逾期金额(如适用),截至目前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及确定依据,期初、期末坏账准备余额及本期计提情况,前期及本期坏账准备计提是

否合理、充分,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应收票据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商业承兑票据的账面余额为 12,371.48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

618.57 万元,账面价值为 11,752.91 万元,期初商业承兑票据的账面余额为 18,556.74 万元,坏账

准备余额为 927.84 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09.26 万元。

    公司的应收票据全部为销售回款。商业承兑票据的开票人大多为油田行业的央企及国

有企业,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兑付能力强,且票据均为 1 年以内到期。截至目前均未逾期,

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业承兑汇票按照 5%计提坏账准备金,计提充

分。

    商业承兑票据的主要欠款方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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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承兑票据的主要欠款方                              票据金额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2,284.9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1,702.5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风城                                   1,644.90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904.6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89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重油                                     831.91
克拉玛依天圣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548.8
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502.4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239.8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                                    22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216.6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                               214.5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                                   210.0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208.3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转三盛)                                  2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陆梁                                     149.58
新疆恒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29.41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公司                                                             129.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风城)                                    110
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101.05
陕西德利化工有限公司                                                                 90
大港油田集团物资供销公司                                                          81.14
大庆明悦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74.59
天博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9.2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57.9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53.82
中国石油青海油田物资装备公司                                                      51.72
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定向井技术服务公司                                50.4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40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呼图壁储气库作业区)                                      38.69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公司北京分公司                                                    34.0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原油运销公司)                          31.23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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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承兑票据的主要欠款方                                 票据金额
北京忠成隆达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0
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6.2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王家沟油气储运中心                               22.6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21.58
贝肯能源工程(克拉玛依友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
克拉玛依市华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0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16
河南东方恒业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15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14.5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陆上油田作业区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10.71
北京大漠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
中国石油集团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10
其他客户                                                                              24
合计                                                                           12,371.48




                                       11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二、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
                                                                                                                                期后
                                                                                                                                截止
                                                                                       坏账准                                   2022
                                                                           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                            逾期    逾期
       单位名称                     款项形成原因              期末余额                 备期初                       账龄        年4
                                                                           期末余额                坏账金额                            时间    金额
                                                                                         余额                                     月
                                                                                                                                  30
                                                                                                                                日回
                                                                                                                                  款
中国 石油新疆油田 分公司   超稠油多介质蒸汽热采工程、三元复                                                    1 年以内,1-2    1,29
                                                                4,222.03     215.77     185.60         30.17                              不适用
(风城油田作业区)         合吞吐增油工程                                                                      年               3.60
                                                                                                               1-2 年,2-3             2-4     3,96
陕西德利化工有限公司       油田作业技术服务                     3,961.10    1,382.59    712.30        670.29                    0.00
                                                                                                               年,3-4 年              年      1.10
                           南昌市公安局 2018 年雪亮工程新建
中国 电信股份有限 公司南                                                                                                        1,28   1年     2,42
                           高清探头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702.16     185.11     169.42         15.68   1 年以内
昌分公司                                                                                                                        0.44   以内    1.72
                           费、天网平台扩容等
                           银额盆地达温诺尔二维地震勘探、达
内蒙 古润泽滕达能 源开发                                                                                                               4-5     3,51
                           温诺尔 2 口井探井技术服务、          3,514.92    2,404.44   1,701.46       702.98   3-4 年,4-5 年   0.00
有限公司                                                                                                                               年      4.92
                           ZJ50DBS 钻机租赁
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                                                                                       1 年以内,1-2
                           销售系统模块、提供技术服务           3,110.04     301.87     188.48        113.39                    0.00      不适用
公司                                                                                                           年
                                                                                                                                2,57           9,89
         合计                                                  18,510.25    4,489.78   2,957.27     1,532.51
                                                                                                                                4.04           7.74



                                                                  11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应收账款前五名坏账均为按照账龄组合计提。




                                           11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三、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后截止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坏                              逾期     逾期金
         单位名称                 款项形成原因        期末余额                                              账龄       2022 年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金额                                时间       额
                                                                                                                       4 月 30
                                                                                                                       日回款
                         财务资助款已届收款期限未收
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                                                                                                             1-2
                         回部分转入到其他应收款的金    5,653.54    1,696.06     298.78      1,397.28   2-3 年           517.82            5,135.72
有限公司                                                                                                                         年
                         额等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                                                                                   1 年以内,1-2
                         往来款                         644.80      644.80       70.47       574.33                       0.00         不适用
程有限公司                                                                                             年,3-4 年
江苏莫恩机械设备有限     因需求变更撤销采购合同的预
                                                        387.92      387.92        0.00       387.92    2-3 年             0.00         不适用
公司                     付款
河南瑞达能电力节能技     因需求变更撤销采购合同的预                                                    4-5 年,5 年以
                                                        366.87      340.20      239.03       101.17                       0.00         不适用
术有限公司               付款                                                                          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因诉讼交给法院的诉讼押金       307.05       92.11       30.70        61.41    2-3 年           307.05         不适用
院
合计                                                   7,360.18    3,161.09     638.98      2,522.11                    824.87            5,135.72

    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中: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因对方正处于重整阶段,所以对其应收款项按照单项全额计提坏账;江苏莫恩

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后注销,对其应收款项按照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公司拟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回;前五名中其他客户均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11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四、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坏账准
                                                                                期末余     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                坏账计
  单位名称                               款项形成原因                                                  备期初                   账龄
                                                                                  额       期末余额               坏账金额                提比例
                                                                                                         余额
                  西安安控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
                  智慧产业—通信业务,其客户以电信运营商为主;安控鼎辉承接
                                                                                                                                 1 年以
西安安控鼎辉      的运维服务项目,一般具有金额大、施工及回款周期长、前期需
                                                                                                                               内,1-2
信息技术有限      垫付大额资金等特点,公司为支持其快速发展业务,于 2016 年 7 14,156.50      3,691.51    500.00     3,191.51                26.08%
                                                                                                                               年,2-3
公司              月至 2019 年 7 月陆续对其进行财务资助;后因公司现金流紧张,
                                                                                                                                    年
                  转让安控鼎辉 32%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并将累
                  计对其的财务资助款转化为借款
中国电信股份
                  建设内容包含 10600 个高清摄像机的建设,线路维护,前端监控
有限公司南昌                                                                    5,174.82     155.24       16.52      138.72    1 年以内     3.00%
                  点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扩容及维护
分公司
普天信息技术      为泸州市楼宇卫士一期项目(第一包)提供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535.95       16.08     148.07      -131.99    1 年以内     3.00%
有限公司          及项目运行和检测培训等服务
大荔县教育局      为大荔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双普“创建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     389.74       11.69       10.24         1.45   1 年以内     3.00%
合计                                                                           20,257.01    3,874.52    674.83     3,199.70                19.13%

   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总共为 4 家,本表已全部列示。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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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均未到合同约定的收款期限,均未逾期。报告期后截止 2022

年 4 月 30 日未收到回款。分期收款销售业务是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期限分期收取款项,

公司此类业务的客户均为信用良好的电信运营商(央企)、国有控股企业,欠款方资信良好,

不存在坏账风险。公司通过公开系统查询,未发现客户出现经营困难、违约诉讼或其他可

能导致无法按期回款的情形。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期收款,客户的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均未到期,发生信用减值风险较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未

逾期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因分期收款业务形成的按照前瞻性系数 3%计提了坏账

准备。

    因财务资助款形成的按照账龄(1 年以内 5%,1-2 年 10%,2-3 年 30%)计提坏账准

备。

    因此,从分期收款业务性质、客户资信、未来收款风险考虑,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

款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是充分的。

    五、前期及本期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一)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原则

    公司的应收票据以真实的商业交易背景获取,全部为销售回款。商业承兑票据的开票人基本

为油田行业的央企及国有企业,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兑付能力强,且票据均为 1 年以内到期,截

止目前均未逾期,基本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业承兑汇票按照 5%计提充

分的坏账准备。

    (二)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原则

    1、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政策如下:以预期信用

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

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

收账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公司各账龄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高于同类型上市公司平均值的,具体如下:

  应收款项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蓝海华腾                  3%       10%          20%         50%         80%           100%

吉艾科技                  0%         5%         10%         40%         70%           100%
海默科技                  2%       10%          20%         25%         3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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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博电子                5%       10%         30%         50%         70%           100%

达实智能                3%        5%         10%         50%         50%            50%

行业平均              2.60%    8.00%      18.00%      43.00%      61.00%         90.00%

安控科技                5%       10%         30%         50%         70%           100%

    2、公司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业务类型以及客户类型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信用政策的制定符合公司

业务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具有合理性。

    公司目前实施的信用政策具体如下:

       业务类别                                    客户类型

                        自动化及油气服务两项业务的客户主要为中石油、中石化等国企,

自动化及油气服务        由于此类客户信用较好,信用政策通常为货物签收或验收合格后

                        一年内回款 70%及以上,质保期结束后结清尾款。

                        分期收款业务:此类业务客户主要为电信运营商、政府机关,按

智慧产业                照议定的期限分期收款;非分期收款业务:此类业务根据客户性

                        质、业务性质议定信用政策。


    3、公司对于应收款项风险的管理

    (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公司会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排查,如发现债务人出

现可能导致应收款项坏账风险的情形(如股权变更、大量违约诉讼、强制执行仍未能履行、

被列为失信人等),则安排专人负责加紧催收回款,如经过尝试仍无法确定能够回款的,则

依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合理估计可能发生坏账的金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由业务人员负责关注客户的经营状况,并由专

人每年至少与客户对账一次,确保双方认可对本公司存在债务,且金额与本公司债权金额

一致。如出现对账困难或者了解到债务人出现经营异常的状况,则公司会安排专人负责加

紧催收回款,如经过尝试仍无法确定能够回款的,则依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合理估计可

能发生坏账的金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为进一步推进款项回收,公司在持续不断的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定期检查应收款

项的回收情况,由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将应收款项的回收纳入子公司及

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中,且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在很大程度上有效监督激励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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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及时对应收账款催收,降低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风险。必要时公司也积极采取诉讼、

申请财产保全等法律措施确保应收款项及时收回。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高于可比上市公

司水平,此外,公司从应收款项信用政策的制定、应收款项的规范管理以及应收款项催收

管理措施,公司充分考虑了应收款项坏账风险,遵照谨慎性原则,选取了较高的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选用的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谨慎合理,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三)长期应收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计提原则

    分期收款销售业务是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期限分期收取款项,公司此类业务的客户

均为信用良好的电信运营商(央企)、国有控股企业,欠款方资信良好,不存在坏账风险。

公司通过公开系统查询,未发现客户出现经营困难、违约诉讼或其他可能导致无法按期回

款的情形。按照议定的期限分期收款,客户的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应收款均未到期,发生信用减值风险较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未逾期的一年内到

期的长期应收款,因分期收款业务形成的按照前瞻性系数 3%计提了坏账准备。

    因财务资助款形成的按照账龄(1 年以内 5%,1-2 年 10%,2-3 年 30%)计提坏账准

备。因此,从分期收款业务性质、客户资信、未来收款风险考虑,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

款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是充分的。

    综上,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准备前

提和本期计提充分且合理。

    六、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公司对安控鼎辉其他应收款项为并表期间内发生的资金往来,对东望智能的其他应收

款项为并表期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和失控后承担的担保义务。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关联方资

金占用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应收款我们执行的审

计程序

    (一)针对应收票据及其坏账准备,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取得公司“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其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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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监盘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有关内容核对;检查库存票据,注意票

据的种类、票号、签收的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付款人、承兑人、背书

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利率、贴现率、收款日期、收回金额等是否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

记录相符;关注是否对背书转让或贴现的票据负有连带责任;注意是否存在已质押的票据

和银行退回的票据;

   3、比较期初、期末应收票据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分析其变动原

因;

   4、对于大额票据,取得相应销售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和出库单等原始交易资料并进

行核对,以证实是否存在真实交易;

   5、对已背书或已贴现的应收票据,检查相关收款凭证等资料,以确认其真实性;

   6、检查逾期票据是否已转为应收账款;

   7、评价计提的坏账准备,关注公司坏账政策是否发生变更;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

准备政策,与公司坏账政策有无差别,差异是否合理;检查是否存在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

项目,计提原因以及依据是否合理、充分;

   8、检查应收票据及其坏账准备的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是否正确。

    (二)针对应收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其坏账准备,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

如下:

   1、检查应收账款明细项目,复核应收账款的款项性质,是否存在非交易结算业务往来;

   2、对本期发生的应收账款结合收入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进行合同查验;

   3、对应收账款客户的工商信息进行查验,检查是否存在关联方应收款项以及经营状态

和可能影响应收账款回收性的其他异常情况;

   4、对应收账款回款执行分析性程序以及细节测试;

   5、对期末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并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

   6、核对应收账款回函情况,对回函不符的核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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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结合应收账款发生以及回款的检查,复核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划分是否正确;

   8、评价计提的坏账准备,关注公司坏账政策是否发生变更;比较前期违约损失率和实

际历史违约损失率,评价应收账款本期违约损失率的合理性;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

备政策,与公司坏账政策有无差别,差异是否合理;检查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计提

原因以及依据是否合理、充分;检查实际发生坏账损失转销依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10、对账龄长且久无回收记录的帐户,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讨论其可收回性,复核往

来函件或催收情况,并实施访谈等核查程序;

   11、检查应收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其坏账准备的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是

否正确。

    (三)针对其他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检查其他应收款明细项目,复核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划分是否正确;

   2、对本期发生的其他应收款进行合同查验等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

   3、对其他应收款往来单位的工商信息进行查验,检查是否存在关联方应收款项以及经

营状态和可能影响其他应收款回收性的其他异常情况;

   4、对其他应收款回款执行分析性程序以及细节测试;

   5、对期末其他应收款执行函证程序,并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

   6、核对其他应收款回函情况,对回函不符的核实原因;

   7、结合其他应收款发生以及回款的检查,复核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划分是否正确;

   8、评价计提的坏账准备,关注公司坏账政策是否发生变更;比较前期违约损失率和实

际历史违约损失率,评价其他应收款本期违约损失率的合理性;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

准备政策,与公司坏账政策有无差别,差异是否合理;检查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计

提原因以及依据是否合理、充分;检查实际发生坏账损失转销依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检查其他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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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对账龄长且久无回收记录的帐户,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讨论其可收回性,复核往

来函件或催收情况,并实施访谈等核查程序;

    11、检查其他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的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是否正确。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0 年度、2021

年度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未发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问题 7.报告期末,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3,168.70 万元,为公司持有的拟用于交

易的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请说明有关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核算过程及依

据,有关损益变动是否准确。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之规定,初始确认后,企业应当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

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公司将持有的杭州叙简(持股比例 7.91%)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杭州叙简股票数量为 6493235 股,根据“全国中企业

股转系统”查询,2021 年 12 月末叙简科技显示收盘前价格为 4.88 元/股(集合竞价方式),

公司以此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算依据,计算得出 2021 年末公司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叙简科技”公允价值为 31,686,986.80 元。2020 年 12 月末,公司以上述同样的方式确

定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叙简科技”的公允价值为 33,948,462.00 元,根据上年末和

今年末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于本报告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261,475.20 元。

    会计师回复:

    经核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的,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是准确的。

    问题 8.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 1.07 亿元,包括预付长期资产

购置款 2,295.34 万元以及对东望智能的股权投资 8,449.81 万元。

   (1)请说明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发生背景,预付对象名称、时间、比例及确定依据,

截至目前的结转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2)请结合东望智能的失控时间,说明将东望智能的股权投资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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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报告期内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有关会计

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 8.(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 2.295.34 万元,其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
                                                                   截至    是否存
                                                                                     背景
                        2021 年末预付    预付形成                  目前    在资金
       预付对象名称                                     比例                         及确
                          款项余额         的时间                  结转    占用情
                                                                                     定依
                                                                   金额      形
                                                                                       据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
                                 24.91     2020 年     100.00%      0.00      否
市克拉玛依区税务局
新疆新油房地产开发有                     2019 年、
                                644.41                  72.50%      0.00      否
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注1
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
                                 17.78     2019 年        100%      0.00      否
建设局
新疆新油房地产有限开                     2019 年、
                                874.00                   7.22%      0.00      否
发公司                                     2020 年
浙江日海装饰工程有限
                                704.99     2021 年      15.23%      0.00      否     注2
公司
成都敏锐广告传媒有限
                                 28.97     2021 年        100%     28.97      否
公司
                                                                                     注3
宜宾市叙州区益佳广告
                                  0.28     2021 年        100%      0.28      否
经营部
合计                          2,295.34                             29.25

    注 1: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安、三达新技术因生产经营办公需要购置房产,新疆

新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销售的房产符合本公司对房屋布局、建筑面积、地理位置

和价格要求,故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安、三

达新技术与新疆新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克拉玛依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石油大厦

购房定金协议,金额分别为 888.83 万元、12,102.29 万元,采购克拉玛依市城南商业新区石

油大厦 A 座 14 层 2 号-3 号、A 座 11 层 2 号-3 号和二层房屋,截止 2021 年底,新疆天安

已支付购房预付款 644.41 万元,并向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付购办公楼的住房专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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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维修基金 17.78 万元;向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税务局支付购房印花税、

契税 24.91 万元;三达新技术已支付购房预付款 874 万元。

    注 2: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安控建设的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于 2021 年 5 月完工,需

装修后方可投入使用。浙江日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浙江安控产业园装修工程,合同金

额为 4,630 万元(暂估),合同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签订。截止 2021 年底,浙江安控支

付装修费合计为 2,329.05 万元,已装修完成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金额 1610.28 万元;年末尚

未装修完成形成的预付装修款项 704.99 万元。

    注 3: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宜宾安控迁址后为在四川打造公司自动化系列产品的品牌标

识,宣扬安控公司企业文化,搭建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客户的沟通桥梁,展现安控公司的

经营实力。特装修一间展厅向外界展示公司的发展历程和宣传公司自动化系列产品。截止

2021 年底,装修展厅形成预付装修费用 29.25 万元。

    问题 8.(2)

    公司自 2019 年 11 月失去对东望智能的控制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之规定,处置

权益性投资且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作为一项权益性金融工具

按公允价值对长期股权投资重新计量。公司对东望智能的长期股权投资于 2018 年末公允价

值(参考当年度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结果)为 96,541,000.00 元(其中账面原值为 373,541,000.00

元,减值准备金额为 277,000,000.00 元),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公司应享有东望智

能的权益为-12,042,932.63 元(东望智能于这段时间的净利润乘以持股比例 70%),因此失

控时点公司对东望智能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 2018 年末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和 2019

年度公司应享有的权益之和,为 96,541,000.00+(-12,042,932.63)=84,498,067.37 元,在此

时的情况下公司对东望智能股权投资公允价值的测算是合理且充分的。

    2020 年由于对东望智能失控,公司无法获得与东望智能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

数据信息和资料,也无法对东望智能开展以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计量为目的的评估工作。2020

年末未对东望智能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内,东望智能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认为:

东望公司经涉诉法院强制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破

产原因。”,虽然东望智能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被法院裁定重整,截止年报披露日重整事

项尚未完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对其股权投资 84,498,067.37 元全额计提减值

准备。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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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公司前期和本期对东望智能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会计师回复:

    问题 8.(1)

    一、针对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 与公司管理层讨论购置长期资产的用途及必要性;

    2、 检查合同、造价资料等文件;

    3、 检查款项支付是否经过恰当的授权审批;

    4、 查验预付款供应商的工商信息,核实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 对预付款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并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

    6、 对重要的预付款供应商实施访谈程序。

    7、 检查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期后的结转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的形成原因是合理的;未发现预付款供应商与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

    问题 8.(2)

    东望智能相关的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见本问询函“问题 1 之回复”所述。

    公司自 2019 年 11 月失去对东望智能的控制,我们仅获取了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0

月东望智能的未审报表,并以此作为对东望智能投资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但由于财务数

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保证,因此我们无法保证 2020 年度权益投资公允价值的计量和列

报是否恰当。在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我们对东望智能股权的计量、列报是否恰当发表了

保留意见。

    2021 年度,由于东望智能的破产重整尚未完成,我们仍无法对公司上述股权的计量、

列报是否恰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仍然对该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问题 9. 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余额为 4.47 亿元,商誉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2.11

亿元、本期计提 1.54 亿元。请结合各并购标的自并表以来的收入、净利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历年来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关键参数,详细说明历年来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合

理、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商誉的形成的原因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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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收购如下 8 家子公司时形成了合并商誉,具体情况如下

    1、郑州鑫胜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

现金方式向姚海峰购买其持有郑州鑫胜51%股权,交易总额为3,600万元。

    2015年9月,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公司持有郑州鑫胜51%

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

务报表》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郑州鑫胜51%股权的合并成本为36,000,000.00元,郑州鑫

胜51%股权在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4,508,763.87元,故形成合并商誉

31,491,236.13元。

    2、泽天盛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林悦等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03号)核准,本公司以现金

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林悦等8名交易对方购买合计持有泽天盛海100%股权,交易总额为人民

币31,000万元;其中向林悦等8名交易对方以每股13.46元的发行价格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202,080股;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以每股12.30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6,609,756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99,998.80元。此

次交易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5年9月,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公司持有泽天盛海100%

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

务报表》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泽天盛海100%股权的合并成本为310,000,000.00元,泽天

盛海100%股权在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7,490,774.44元,故形成合并商誉

242,509,225.56元。

    3、求是嘉禾

    2015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求是同创(杭州)控股有限公司和金永春购买其分别持有的

浙江求是嘉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6%、19%股权,交易总额为990万元。

    2016年1月,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公司持有求是嘉禾35%

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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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求是嘉禾35%股权的合并成本为9,900,000.00元,求是嘉

禾35%股权在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3,134,534.04元,故形成合并商誉

6,765,465.96元。

    4、青鸟电子

    2016年1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刘志刚先生、刘伟先生、邹丽萍女士购买其分别持有的青鸟

电子67.50%、7.50%、25%股权,交易总额为9,400万元。

    2016年4月,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公司持有青鸟电子100%

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

务报表》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青鸟电子100%股权的合并成本为94,000,000.00元,青鸟

电子100%股权在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4,261,602.17元,故形成合并商誉

59,738,397.83元。

    5、三达新技术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二次会议、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证监会《关

于核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0号)核准。

公司以募集资金方式向克拉玛依市翔睿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和付元军、黄保军等共12位自

然人购买其持有的三达新技术合计52.40%股权,交易总额为12,860万元。

    2016年9月,本次交易资产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公司持有三达新技术52.40%股

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

报表》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三达新技术52.40%股权的合并成本为128,600,000.00元,三

达新技术52.40%股权在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9,455,167.13元,故形成合并

商誉99,144,832.87元。

    6、东望智能

    经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7年5月24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乐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37,354.10万元收购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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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广翰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乐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乐融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投资”)

合计持有的东望智能70%股权。

     2017年7月,本次交易资产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公司持有东望智能70%股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东望智能70%股权的合并成本为373,541,000.00元,东望智能70%股

权在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4,210,241.11元,故形成合并商誉319,330,758.89

元。

     7、江苏景雄

     2017年7月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制子公司西安安控

鼎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苏州领华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江苏景雄100%股

权,交易总额为3,010万元。

     2017年7月,本次交易资产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公司持有江苏景雄100%股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江苏景雄100%股权的合并成本为30,100,000.00元,江苏景雄100%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账 面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19,105,112.50 元 , 故 形 成 合 并 商 誉

10,994,887.50元。

     2019 年 9 月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及 2019 年 11 月处置安控鼎辉,江苏景雄由

安控鼎辉持股 100%变为全资子公司青鸟电子持股 51%,合并报表中的全部商誉调整为持

股 51%对应的商誉 560.74 万元,同时减少了少数股东应分摊的商誉余额 538.75 万元。

     8、科聪自动化

     2018年5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浙江科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科聪自动化100%

股权,交易总额为1,500万元。

     2018年7月,本次交易资产股权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公司持有科聪自动化100%股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科聪自动化100%股权的合并成本为15,000,000.00元,科聪自动化

100%股权 在购买日 账面可 辨认净资 产的公允 价值 为 6,031,560.76元,故形 成合并商 誉

8,968,439.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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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并购标的自并表以来的收入、净利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各并购标的自并表以来的收入、净利润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单位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泽天盛海             9,570.95      3,144.25       12,062.35       3,566.24      18,040.18         3,477.25
       三达新技术                                        20,073.58       2,920.81      22,220.33         2,889.98
       青鸟电子                                          11,178.02         978.90      27,795.24         1,731.88
       江苏景雄                                                                          1,687.50          168.02
       郑州鑫胜             1,284.81      -135.95         8,105.99       1,960.81        9,004.99          903.34
       求是嘉禾                                           1,694.23        -922.96        1,532.58          296.88
       杭州科聪                                                                                 0.00            0.00
       东望智能                                                                        30,721.28         5,219.54
       合计                10,855.76      3,008.30       53,114.17       8,503.80     111,002.10        14,686.90
       续上表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单位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泽天盛海      11,206.27      2,064.29   15,395.99    3,315.85         4,502.05      -7,966.41      1,019.94       -13,169.18
三达新技术    20,859.01      2,060.74   21,786.59    2,258.00        19,442.81      1,432.15      20,478.80        1,333.29
青鸟电子      34,623.11      1,562.06   19,253.44        819.69       9,708.67      -1,143.86      7,649.65        -1,801.96
江苏景雄        3,968.60       125.66     8,566.37       358.42       4,385.30       -304.01       3,186.99            -541.25
郑州鑫胜        5,450.43    -2,452.06     4,930.69         8.82        629.65       -3,104.64      2,811.89        -3,642.83
求是嘉禾        2,507.52       287.82      707.67        325.78       1,896.14       -183.39           273.49          -487.57
杭州科聪         266.21        146.72      320.75        192.55           0.00        -28.57             0.00            -9.12
东望智能      17,880.63        328.23     5,498.01   -1,720.42
合计          96,761.77      4,123.47   76,459.51    5,558.70        40,564.60   -11,298.73       35,420.75       -18,318.62

             注:东望智能于 2019 年 11 月失去控制,2019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其 1-10 月的经

       营成果,失控后经营数据公司未能获取到。

             (二)各并购标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形成商誉时的并购相关方泽天盛海、三达新技术、郑州鑫胜、杭州青鸟、东望智能涉

       及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期间及完成情况如下

             1、泽天盛海

             根据公司与林悦、高戈、王晨、李文嘉、冯国强、张苑、戴静、马勃民等 8 名交易对

       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林悦、高戈、王晨、李文嘉、冯国强、张苑、戴静、马勃

       民等 8 名交易对方承诺泽天盛海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净利润(经审计扣除非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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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800 万元、3,300 万元、3,700 万

元,承诺期间累计净利润 9,800 万元。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述承诺期间泽天盛海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157.32 万元、3,523.71 万元和 3,452.81 万元,

即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 10,133.84 万元,完成率 103.41%。泽天盛海 2015 年-2017 年

累计实现业绩达到承诺。

    2、三达新技术

    据公司与克拉玛依市翔睿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付元军、黄保军、王风海、徐克江、

刘世艳、董建新、袁建全、谢建兵、贾剑平、付雪晨、王珺、毛彦娟等 13 名交易对方签署

的《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上述 13 名交易对方向公司承诺,三达新技

术在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530

万元和人民币 2,800 万元。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三达新技术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为分别为 2,613.85 万元和 2,844.59 万元,完成率分别为

103.31%和 101.59%。三达新技术已完成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业绩承诺。

    3、郑州鑫胜

    根据浙江安控与姚海峰签署的《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与姚海峰关于郑州鑫胜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姚海峰承诺郑州鑫胜 2015 年度、2016 年度审计后的实现净

利润合计不低于 1,500 万元。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2016 年度郑州鑫胜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金额为 1,762.26 万元,完成率 117.68%,郑州鑫胜已完成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业绩承诺。

    4、青鸟电子

    根据浙江安控与刘志刚、刘伟、邹丽萍等 3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

司与刘志刚、刘伟、邹丽萍之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刘志刚、刘伟、邹

丽萍等 3 名交易对方承诺青鸟电子在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950 万元、人民币 1,050 万元。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青鸟电子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 980.49 万元和 1,735.82 万元,完成率分别为 103.21%

                                        13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和 165.32%。青鸟电子已完成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业绩承诺。

         5、东望智能

         根据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翰投

     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乐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融投资”)、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投资”)签署的《附条

     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东望智能在 2017 年、2018

     年度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5,100 万元、人民币 6,500 万元。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东望智能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为 5,322.64 万元,完成率 104.37%,东望智能已完成 2017 年度业绩承

     诺。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东望智能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实际金额未达业绩承诺。

         注:“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三、历年来商誉余额、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和关键参数

         (一)商誉余额及减值准备变动过程

         1、商誉余额变动过程

         受 2019 年 11 月东望智能失控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影响,使得合并层面商誉余额减

     少 31,933.08 万元;因 2019 年 11 月处置安控鼎辉,江苏景雄间接持股比例调整为 51%,

     减少少数股东应分摊的商誉金额,使得合并层面商誉余额减少 538.75 万元;因 2021 年 5

     月处置求是嘉禾,使得商誉余额减少 676.55 万元。受上述事项影响,使得合并层面的商誉

     余额由最初形成的 77,894.32 万元减少为 44,745.94 万元。

         2、商誉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情况

         结合商誉余额的变动过程和各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商誉余额、账面价值及各年度商誉减值计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账面价
     被收购主体    商誉原值                                                               商誉余额
号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值



                                             13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1      泽天盛海         24,250.92   12,039.15                       997.9   11,213.87        0.00    24,250.92
2      郑州鑫胜          3,149.12    3,149.12                                                0.00     3,149.12
3      求是嘉禾           676.55                  676.55                                     0.00
4      三达新技术        9,914.48    2,505.05                                 223.34      7,186.09    9,914.48
5      青鸟电子          5,973.84                 571.49                     3,587.14     1,815.21    5,973.84
                                                         注1
6      东望智能         31,933.08   31,224.40   708.68                                       0.00
7      江苏景雄           560.74                                   223.65     337.09         0.00        560.74
8      科聪自动化         896.84                  896.84                                     0.00        896.84
合计                    77,355.57   48,917.72   2,853.56         1,221.55   15,361.44     9,001.30   44,745.94

           注 1:2019 年 11 月子公司东望智能失控,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应的剩余商誉账

       面价值 708.68 万元做其他减少。

           (二) 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和关键参数

           2018 年至 2021 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具体过程

           1、2018 年商誉减值情况

           2018 年末,公司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泽天盛海、郑州鑫胜、三达新技术、

       东望智能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其余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

           (1)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郑州鑫胜           泽天盛海          求是嘉禾          青鸟电子
       商誉账面余额①                     3,149.12             24,250.92         676.55          5,973.84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商誉账面价值③=①-②              3,149.12             24,250.92         676.55          5,973.84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④                  51.00%              100.00%          35.00%           100.00%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
                                          3,025.63                             1,256.44
       的商誉价值⑤
       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
                                          6,174.75             24,250.92       1,932.99          5,973.84
       誉价值⑥=③+⑤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                   957.88              8,330.63         149.61          1,362.20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7,132.63             32,581.55       2,082.60          7,336.04
       ⑧=⑥+⑦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⑨               616.97             20,542.40       2,268.91          8,764.33
       减值损失(大于 0 时)⑩=⑧
                                          6,515.66             12,039.15
       -⑨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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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郑州鑫胜            泽天盛海        求是嘉禾        青鸟电子
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                    注
                                 3,322.99           12,039.15
失=⑩×④
      接上表
          项目               三达新技术           东望智能        江苏景雄       科聪自动化
商誉账面余额①                    9,914.48          31,933.08        1,099.49          896.84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商誉账面价值③=①-②             9,914.48          31,933.08        1,099.49          896.84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④                 52.40%             70.00%         100.00%         100.00%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
                                  9,006.29          13,685.60
的商誉价值⑤
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
                                 18,920.77          45,618.68        1,099.49          896.84
誉价值⑥=③+⑤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                8,778.34           1,785.87        1,448.43          186.94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27,699.11          47,404.55        2,547.92        1,083.78
⑧=⑥+⑦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⑨           22,918.48           2,798.27        2,643.80        1,083.84
减值损失(大于 0 时)⑩=⑧
                                  4,780.63          44,606.28
-⑨
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
                                  2,505.05          31,224.40
失=⑩×④
    注: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郑州鑫胜商誉的减值金额已超过商誉的账面价值,超
出的部分在资产组中进行分摊,计提单项资产的减值损失。
    (2)各公司具体情况

    ①郑州鑫胜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 578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616.97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为 7,132.63 万

元,减值损失为 6,515.66 万元,该减值损失应首先减少商誉账面金额,然后再分摊到该资

产组的各资产。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只反映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因此应当将商誉

减值损失在可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

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因此,本公司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为 3,149.12 万元,应在资产组分摊

的资产减值损失为 340.91 万元。

                                            13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②泽天盛海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 579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

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20,542.4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 32,581.55 万元,商誉减值损失

为 12,039.15 万元,本公司应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为 12,039.15 万元。

    ③求是嘉禾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对合并浙江求是嘉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资产测试资产评估报

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 581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2,268.91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 2,082.60 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

损失。

    ④青鸟电子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对合并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资产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19】第 571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8,764.33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 7,336.04 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

损失。

    ⑤三达新技术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对合并克拉玛依市三达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

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 570 号)的评估

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

为 22,918.48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为 27,699.11

                                        13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万元,减值损失为 4,780.63 万元。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只反映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因此应当将商誉减值损失在可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

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本公司应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为 2,505.05 万元。

    ⑥东望智能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对合并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 574 号)的评估

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

为 2,798.27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为 47,404.55

万元,减值损失为 44,606.28 万元,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只反映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因此应当将商誉减值损失在可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

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本公司应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为 31,224.40 万元。

    ⑦江苏景雄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对合并江苏景雄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资产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19】第 569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2,643.8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2,547.92 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

损失。

    ⑧科聪自动化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对合并杭州科聪自动化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资产测试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

字【2019】第 583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1,083.84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1,083.78 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

损失。

    2、2019 年商誉减值情况

    2018 年末,郑州鑫胜资产组已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19 年末,公司依据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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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评估报告,对求是嘉禾、青鸟电子、科聪自动化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东望智

能失控无法进行评估,其余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

    (1)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泽天盛海            求是嘉禾                 青鸟电子
商誉账面余额①                        24,250.92                676.55                  5,973.84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12,039.15
商誉账面价值③=①-②                 12,211.77                676.55                  5,973.84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④                     100.00%                35.00%                   100.00%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
                                                              1,256.44
价值⑤
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12,211.77               1,932.99                 5,973.84
⑥=③+⑤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                     8,216.78                110.30                   870.26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⑧=⑥
                                      20,428.55               2,043.29                 6,844.10
+⑦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⑨                20,762.89                 37.83                  6,272.61
减值损失(大于 0 时)⑩=⑧-⑨                                 2,005.46                  571.49
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                                            注
                                                              701.91                    571.49
⑩×④
      接上表
               项目                   三达新技术                            江苏景雄
商誉账面余额①                                     9,914.48                            1,099.49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2,505.05
商誉账面价值③=①-②                              7,409.43                            1,099.49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④                                  52.40%                             100.00%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
                                                   6,730.71
价值⑤
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14,140.14                            1,099.49
⑥=③+⑤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                                 8,144.91                             153.54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⑧=⑥
                                                  22,285.05                            1,253.03
+⑦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⑨                            23,119.53                            1,304.30
减值损失(大于 0 时)⑩=⑧-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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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三达新技术                    江苏景雄
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
⑩×④
    注: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求是嘉禾商誉的减值金额已超过商誉的账面价值,超

出的部分在资产组中进行分摊,计提单项资产的减值损失。

    (2)各公司具体情况

    ①泽天盛海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北京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鹏信

资评报字【2021】第 S062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

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20,762.89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20,428.55 万元,不计提商誉减

值损失。

    ②求是嘉禾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北京

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浙江求是嘉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之现值

追溯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 S068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37.83 万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为

2,043.29 万元,减值损失为 2,005.46 万元,该减值损失应首先减少商誉账面金额,然后再

分摊到该资产组的各资产。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只反映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因此

应当将商誉减值损失在可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

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因此,本公司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为 676.55 万元,应在资

产组分摊的资产减值损失为 72.47 万元。

    ③青鸟电子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北京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资产组之现值追溯

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 S069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6,272.6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6,844.10 万元,计提商誉减值损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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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571.49 万元。

    ④三达新技术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北京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鹏信

资评报字【2021】第 S060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

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23,119.53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22,285.05 万元,不计提商誉减

值损失。

    ⑤江苏景雄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北京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鹏信

资评报字【2021】第 S058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

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1,304.30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1,253.03 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

损失。

    ⑥科聪自动化

    经公司测算,其已无承接业务能力,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

金额)为 0 万元,全额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3、2020 年商誉减值情况

    2019 年末,郑州鑫胜、求是嘉禾、科聪自动化资产组已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0

年末,公司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泽天盛海、江苏景雄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

备;青鸟电子、三达新技术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

    (1)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泽天盛海         青鸟电子       三达新技术       江苏景雄
商誉账面余额①                  24,250.92         5,973.84        9,914.48          560.74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12,039.15           571.49        2,505.05                --
商誉账面价值③=①-②           12,211.77         5,402.35        7,409.43          560.74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④                 100%              100%          52.40%             51%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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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泽天盛海         青鸟电子        三达新技术      江苏景雄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
                                                          --      6,730.71          538.75
的商誉价值⑤
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
                                12,211.77         5,402.35       14,140.14        1,099.49
誉价值⑥=③+⑤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               6,600.40            717.1        7,889.03          106.28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18,812.17         6,119.45       22,029.17        1,205.77
⑧=⑥+⑦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⑨          17,814.27         7,951.50       22,272.84          767.25
减值损失(大于 0 时)⑩=⑧
                                   997.90                 --             --         438.52
-⑨
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
                                   997.90                 --             --         223.65
失=⑩×④

    (2)各公司具体情况

    ①泽天盛海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北京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

字【2021】第 S063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17,814.27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18,812.17 万元,计提商誉减值

损失 997.90 万元。

    ②青鸟电子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北京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资产组之现值资产

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 S070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7,951.5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6,119.45 万元,不计提商誉减值

损失。

    ③三达新技术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北京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

字【2021】第 S061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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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22,272.84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22,029.17 万元,不计提商誉减

值损失。

    ④江苏景雄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北京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

字【2021】第 S059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767.25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1,205.77 万元,公司计提商誉减

值损失 223.65 万元。

    4、2021 年商誉减值情况

    2020 年末,郑州鑫胜、求是嘉禾、科聪自动化资产组已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1

年末,公司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泽天盛海、青鸟电子、三达新技术、江苏景

雄的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泽天盛海         青鸟电子       三达新技术       江苏景雄
商誉账面余额①                  24,250.92          5,973.84        9,914.48          560.74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13,037.05            571.49        2,505.05          223.65
商誉账面价值③=①-②           11,213.87          5,402.35        7,409.43          337.09
本公司的持股比例④                  100%              100%          52.40%             51%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
                                                                   6,730.71          323.87
的商誉价值⑤
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
                                11,213.87          5,402.35       14,140.14          660.96
誉价值⑥=③+⑤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               6,163.34            850.12        8,883.11          107.43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17,377.21          6,252.47       23,023.25          768.39
⑧=⑥+⑦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⑨           5,353.11          2,665.33       22,597.02           26.05
减值损失(大于 0 时)⑩=⑧
                                11,213.87          3,587.14          426.23          660.96
-⑨
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
                                11,213.87          3,587.14          223.34          337.09
失=⑩×④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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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泽天盛海商誉的减值金额已超过商誉的账面价值,超

出的部分在资产组中进行分摊,计提单项资产的减值损失。

    (2)各公司具体情况

    ①泽天盛海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北京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

字[2022]第 S094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2,665.33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17,377.21 万元,计提商誉减值

损失 11,213.87 万元。

    ②青鸟电子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北京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

字[2022]第 S092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2,665.33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6,252.47 万元,计提商誉减值损

失 3,587.14 万元。

    ③三达新技术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北京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

字[2022]第 S093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22,597.0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23,023.25 万元,计提商誉减值

损失 223.34 万元。

    ④江苏景雄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北京

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资产组之现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

字[2022]第 S095 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为 26.05 万元。

                                        14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768.39 万元,计提商誉减值损

失 337.09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各年度均聘请专业且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

组以务报告为目的进行评估测试,并以此评估测试结果作为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计算依据。

因此公司历年对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且合理。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商誉及减值准备,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检查公司商誉的形成情况,复核合并报表层面商誉计价的准确性;
  2、复核形成商誉的资产组以及资产组的变化情况;

  3、复核公司确定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是否恰当;
  4、复核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所选取的关键参数是否恰当,

评价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所作出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所选取的价值类型是否合理,分析减
值测试方法与价值类型是否匹配;

  5、复核公司对商誉减值损失的分摊,是否恰当考虑了归属于少数股东商誉的影响;
  6、与公司聘请的评估专家讨论对商誉减值进行评估的有关目的、范围、方法、价值类型

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选取等;关注专家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并对专家工作过程及其
所作的重要职业判断(尤其是数据引用、参数选取、假设认定等)进行复核;
  7、复核本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应与以前期间的是否保持一致;

  8、复核以前期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有关预测参数与期后实际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偏
差及形成原因;

  9、根据评估师出具的评估结果复核公司商誉减值计算是否正确。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问题 10.请说明最近 5 年你公司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设立、参股时间,

主营业务,持股比例及变动情况,收入、净利润实现情况,与你公司历年经营性或非经营

性资金往来情况,截至目前有关往来款余额,你公司对有关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有关子

公司或参股公司是否存在对外债务逾期情形,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

                                       14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序号       名称                 设立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变动情况
                                                油气田地面工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
 1     新疆天安       2004 年 4 月 26 日设立                                               70%
                                                及技术服务
 2     安控自动化     2006 年 9 月 1 日设立     自动化产品研发、销售                      100%
                                                环保自动监测系统的生产、销售与运
 3     杭州安控       2008 年 7 月 17 日设立                                              100%
                                                营维护
                                                安装施工、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自
 4     陕西天安       2010 年 3 月 24 日设立                                              100%
                                                动化电子产品销售
                                                智慧产业和智能制造领域产品生产、
 5     浙江安控       2013 年 5 月 14 日设立                                              100%
                                                销售及系统集成服务
 6     ETROL(USA) 2014 年 7 月 1 日设立        自动化产品研发和销售                      100%
                                                油气田自动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7     陕西安控       2014 年 10 月 24 日设立                                             100%
                                                油气田自动化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
                                                粮食仓储智能化设备研发、生产、销
 8     郑州鑫胜       2015 年 8 月 25 日收购                                               51%
                                                售和应用服务提供
                                                无线随钻测量工具的研发、销售和定
 9     泽天盛海       2015 年 9 月 24 日收购                                              100%
                                                向井服务提供
 10    泽天工程       2015 年 9 月 24 日收购    无线随钻测量工具产品生产制造              100%
 11    克拉玛依泽天   2015 年 9 月 24 日收购    油气田钻完井、压裂技术服务                100%
                                                智慧城市、建筑智能化、安防、计算
 12    青鸟电子       2016 年 4 月 28 日收购    机系统、物联网系统设计、集成与服          100%
                                                务
                                                                                                  2020 年,公司将持有的三达新技术 10%
                                                油田化学品、撬装设备生产和销售,
 13    三达新技术     2016 年 9 月 14 日收购                                            42.40%    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三达
                                                油田技术服务提供
                                                                                                  新技术骨干员工持股平台--克拉玛依市



                                                            14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序号       名称                 设立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变动情况
                                                                                                诚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持股比例由 52.4%减少至 42.4%
                                                油气物联网、油气田自动化、计算机
 14    新疆安控       2016 年 4 月 1 日设立     系统等产品销售、系统集成及技术服        100%
                                                务
 15    安控石油       2017 年 4 月 20 日设立    钻井、修井、调剖等油气服务提供           51%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等智慧产
 16    江苏景雄       2017 年 7 月 11 日收购                                             51%
                                                业业务承接
                                                智能车载设备、智能无人飞行器、服
       克拉玛依龙达
 17                   2017 年 9 月 18 日设立    务消费机器人测试及相关技术服务           80%
       安控
                                                与自动化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
                                                油田井下作业服务以及机械设备、仪
 18    安控油气       2017 年 12 月 13 日设立   器仪                                     51%
                                                表、电子产品的销售
       新加坡安控泽
 19                   2018 年 3 月 26 日设立    进出口贸易                              100%
       天
                                                哈萨克斯坦国内的油气业务、建筑和
 20    余维纳乐       2018 年 7 月 28 日收购                                            100%
                                                安装工程承接
                                                工业自动化、工业物联网应用领域产
 21    科聪自动化     2018 年 6 月 25 日收购                                            100%
                                                品开发、技术咨询、产品销售
                                                海南省区域智慧城市、建筑智能化业
 22    海南安控       2018 年 3 月 13 日设立                                            100%
                                                务承接
 23    宜宾安控       2020 年 9 月 24 日设立    自动化产品、系统研发及生产              100%
 24    海宁安控       2021 年 9 月 16 日设立    新兴能源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            100%




                                                             14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序号       名称             设立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变动情况
 25    杭州安煦   2021 年 5 月 7 日设立    杭州智慧产业园运营服务                     41%
                                           油气田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26    泽天能源   2015 年 9 月 24 日收购                                             90.7%   泽天盛海控股子公司,2018 年注销
                                           进出口
                                           粮情测控系统、信息化系统软硬件的
 27    智慧粮库   2015 年 7 月 23 日设立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100%    2019 年注销
                                           术服务及销售
                                                                                             2019 年,公司将持有的安控鼎辉 32%股
                                                                                             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安吉江
                                                                                             益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持有安控鼎辉股份由 51%减少至
                                                                                             19%。
                                           智慧城市建设,在自动化、智慧产业、
                                                                                             2021 年,公司从安吉江益宏企业管理合
 28    安控鼎辉   2016 年 6 月 3 日设立    光网小区建设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工        34.8375%
                                                                                             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 15.8375%,公
                                           程施工、系统集成及解决方案
                                                                                             司持有安控鼎辉的股份由 19%变更至
                                                                                             34.8375%,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00)。
                                                                                             2019 年,东望智能失控。详细内容请见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安防监控和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与
 29    东望智能   2017 年 7 月 11 日收购                                              70%    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市东望
                                           运营
                                                                                             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
                                                                                             告》(公告编码:2020-125)
                                           "智慧粮库"信息化综合管控平台的研                  2016 年 1 月,浙江安控通过收购持有求
 30    求是嘉禾   2016 年 1 月 26 日收购                                               0%
                                           发、销售及粮食信息化智慧应用解决                  是嘉禾 35%的股权;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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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设立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变动情况
                                             方案提供                                        20118 年 5 月,浙江安控通过收购,持
                                                                                             有求是嘉禾股权变更为 90%;
                                                                                             2021 年 5 月,90%股权全部转让,浙江
                                                                                             安控不再持有求是嘉禾股权。
 31    香港安控     2013 年 8 月 19 日设立   货物、技术进出口,销售自产产品          100%    2021 年已注销
                                             工业物联网、工业智能穿戴产品开                  2021 年 7 月,公司转让 31%股权,持股
 32    时代启程     2018 年 3 月 7 日设立                                             20%
                                             发、生产及销售                                  比例由 51%变更为 20%。
                                             为制造业重点企业提供专业的行业
 33    安控鼎睿     2019 年 5 月 13 日设立   应用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规划设计和            0%    2020 年股权转让
                                             实施。
                                                                                             2018 年,公司将其持有的参股子公司宇
                                             热力生产和供应、油田技术服务、合                澄热力 20%股权转让给克拉玛依市富城
 34    宇澄热力     2014 年 4 月 9 日参股                                              0%
                                             同能源管理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公司不再持有宇澄热力股份。
                                             公共安全平台软件及硬件装备产品
 35    杭州叙简     2015 年 9 月 24 日参股                                           7.91%
                                             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2015年9月28日参股大漠石油,持股比
                                             油气田工程设计、系统集成、撬装设                例35%;2019年5月28日,公司转让其
 36    大漠石油     2015 年 9 月 28 日参股                                            10%
                                             备制造及工程技术服务                            持有大漠石油25%的股权,转让后,持
                                                                                             股比例由35%变更为10%。
                                             智能服务机器人及相关技术产品的
 37    他人机器人   2016 年 6 月 7 日参股                                             30%
                                             研发、制造与销售
                                                                                             青鸟电子 2021 年 9 月转让其持有的正邦
                                             电子智能化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等
 38    正邦静联     2017 年 7 月 4 日参股                                              0%    静联 30%的股权,转让后青鸟电子不再
                                             的系统集成、运行和维护
                                                                                             持有正邦静联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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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设立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变动情况
 39    新疆中军       2017 年参股设立            应急化学品研发、销售                     50%    三达新技术持有其 50%的股权
                                                 机器人、机器人控制系统研发、生产                2021 年 5 月转让公司持有 15%的股权,
 40    科聪智能       2019 年 1 月 9 日参股                                                0%
                                                 和销售                                          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科聪智能股权。
                                                 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
                      2017 年 7 月 18 日参股设                                                   2017 年 7 月 18 日参股设立,公司持有
 41    西部智慧城市                              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            0%
                                 立                                                              40%的股权,2021 年 1 月清算注销
                                                 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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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收入、净利润实现情况

   公司之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近五年收入、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末与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单位名称     公司的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关联关系
安控自动化     子公司        94.99          3.24      -15.36       33.45         0.00        -0.49             0.00       -109.43      45.06            -64.95
ETROL(USA)     子公司          0.00      -180.81        0.00       -90.95        0.00       -79.01         32.30           -27.55           0.00            -8.53
香港安控       子公司          0.00       -24.51        0.00       -29.33        0.00       -30.33             0.00        -21.00           0.00        34.97
泽天盛海       子公司     18,040.18   3,477.25     11,206.27   2,064.29     15,395.99   3,315.85        4,502.05      -7,966.41      1,019.94      -13,169.18
东望智能       子公司     30,721.28   5,219.54     17,880.63      328.23     5,498.01   -1,720.42          失控             失控        失控                失控
浙江安控       子公司      1,727.32       -38.72    4,520.61   -3,772.75     3,628.34      -683.89        422.50          -558.71     486.83        -3,951.79
青鸟电子       子公司     27,795.24   1,731.88     34,623.11   1,562.06     19,253.44      819.69       9,708.67      -1,143.86      7,649.65       -1,801.96
求是嘉禾       子公司      1,532.58      296.88     2,507.52      287.82       707.67      325.78       1,896.14          -183.39     273.49           -487.57
杭州安控       子公司      6,699.60       85.66     8,017.90      -958.63      564.51      -299.12         10.72          -247.28      51.18           -445.71
郑州鑫胜       子公司      9,004.99      903.34     5,450.43   -2,452.06     4,930.69         8.82        629.65      -3,104.64      2,811.89       -3,642.83
智慧粮库       子公司          0.00      -111.71        0.00       -64.95        0.00       36.33         --               --          --              --
陕西天安       子公司      1,885.92      169.03     1,920.19      -206.20    1,856.08      -137.47        469.24          -461.75     585.04           -189.34
陕西安控       子公司      4,645.75      -582.11    4,037.18   -1,785.12     2,815.17   -1,643.61       1,902.90      -1,882.71      2,136.56       -1,591.79
安控石油       子公司      1,738.44      359.57     2,944.16       -62.34    1,852.88         1.18        483.84          -415.28           0.00    -1,417.44




                                                                      149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2021 末与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单位名称       公司的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关联关系
安控鼎辉        子公司     27,116.01      4,063.68      7,846.91         -103.34      4,761.82         -496.68        --               --          --               --
江苏景雄        子公司      1,687.50         168.02     3,968.60         125.66       8,566.37         358.42       4,385.30          -304.01    3,186.99          -541.25
新疆安控        子公司      1,496.69          62.16     1,567.01          16.43       2,532.08           -1.18      1,614.48          623.61     1,570.43           160.12
新疆天安        子公司      6,052.43         528.65     7,188.01         453.80       7,729.16         453.41       4,531.79          -427.40    6,256.93            -69.63
龙达安控        子公司             0.00        -0.53           0.00      -229.65             0.00       -32.03             0.00        -19.95           0.00         -16.15
三达新技术      子公司     22,220.33      2,889.98     20,859.01      2,060.74       21,786.59      2,258.00       19,442.81      1,432.15      20,478.80          1,333.29
杭州科聪        子公司        --              --          266.21         146.72         320.75         192.55              0.00        -28.57           0.00             -9.12
安控油气        子公司        --              --        2,154.45          40.49         467.55         -702.38        804.98           -37.86    1,817.11           126.14
时代启程        子公司        --              --           10.81          -89.21        549.17           -4.34        464.01           -40.85     119.17             -40.17
海南安控        子公司        --              --               0.00        -0.11             0.00        -0.04             0.00         -0.03           0.00             -0.09
安控鼎睿        子公司        --              --          --                            410.49            1.40             1.77        -39.30           0.00             0.00
宜宾安控        子公司        --              --          --              --            --              --            --                -5.13     255.12           -246.98
海宁安控        子公司        --              --          --              --            --              --            --               --               0.00             -1.53
杭州安煦        子公司        --              --          --              --            --              --            --               --          78.67             13.24
宇澄热力       参股公司    32,597.59         111.62    17,819.91         -406.02        --              --            --               --          --               --
杭州它人       参股公司      174.43          -423.24       30.47         -553.44        648.61         128.71          30.20          -301.60     518.57           -704.66
正邦静联       参股公司        17.84          -46.96       11.87          -51.74             0.00         0.00             0.00         -0.10           0.00             0.00
西部智慧城市   参股公司       --              --          --              --            --              --            --               --          --               --



                                                                               150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2021 末与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单位名称    公司的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关联关系
大漠石油    参股公司        --             --       4,585.26         128.28      10,392.67        582.63      7,976.04           38.29   11,902.15       49.74
新疆中军    参股公司        --             --              0.00      -73.27         39.53         -24.39             0.00       -67.56        0.00       -35.73
安控鼎辉    参股公司        --             --         --             --            --             --            434.49       -1,991.93     339.56     -2,471.36
时代启程    参股公司        --             --         --             --            --             --            --              --         481.47        -56.18
合计                    195,249.12    18,661.93   159,401.13      -3,681.14     114,707.56    2,627.39       59,743.85      -17,292.25   62,064.60   -29,246.44




                                                                          15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注:①安控鼎辉于 2019 年 12 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由并表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②时代启程于 2021 年 7 月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由并表子公司变

为参股公司;③东望智能于 2019 年 11 月失去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三)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
                                                                                                                                      是否
担保对象   担保额度相关公                                         实际担保                   担保物                                           为关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履行
  名称       告披露日期                                             金额                     (如有)                                         联方
                                                                                                                                      完毕
                                                                                                                                              担保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
郑州鑫胜   2020 年 4 月 16 日    500.00     2020 年 12 月 24 日      38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起两年
                                                                                                        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
浙江安控   2016 年 9 月 6 日    15,000.00   2017 年 10 月 17 日   11,197.96   连带责任保证              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         否      否
                                                                                                        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
泽天盛海   2017 年 9 月 14 日   2,100.00    2017 年 10 月 11 日    2,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届满之日起两年
泽天盛海   2018 年 5 月 8 日    2,000.00    2018 年 6 月 27 日     1,898.75   连带责任保证   房产       保证期间为两年                 否      否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
泽天盛海   2019 年 5 月 16 日   2,000.00    2019 年 9 月 11 日     1,756.63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被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
                                                                                                        (债权确定期间)为本合
泽天盛海   2019 年 5 月 16 日    788.00     2019 年 11 月 19 日      787.32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同所述授信合同项下的可
                                                                                                        发生具体业务的期间



                                                                       15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是否
                                                                                                                                      是否
担保对象   担保额度相关公                                         实际担保                   担保物                                           为关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履行
  名称       告披露日期                                             金额                     (如有)                                         联方
                                                                                                                                      完毕
                                                                                                                                              担保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
泽天盛海   2019 年 5 月 16 日   4,600.00    2019 年 11 月 20 日    1,900.78   连带责任保证   房产                                      否      否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
                                                                                                        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
青鸟电子   2020 年 4 月 16 日   2,500.00    2020 年 10 月 9 日     2,477.53   连带责任保证                                             否      否
                                                                                                        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
杭州安控   2019 年 5 月 16 日    800.00      2020 年 4 月 9 日       227.80   连带责任保证              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         否      否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
东望智能   2020 年 4 月 16 日   11,733.00   2020 年 6 月 23 日     8,693.35   连带责任保证                                             否      是
                                                                                                        届满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东望智能   2018 年 5 月 8 日    2,900.00     2019 年 2 月 2 日     2,2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是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
                                                                                                        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
东望智能   2018 年 5 月 8 日    3,000.00     2019 年 3 月 8 日     1,788.10   连带责任保证                                             否      是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
东望智能   2019 年 5 月 16 日   4,500.00    2019 年 5 月 16 日     2,375.31   连带责任保证                                             否      是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
东望智能   2019 年 5 月 16 日   1,947.00    2019 年 7 月 26 日     1,429.19   连带责任保证                                             否      是
                                                                                                        两年之日止
合计                            54,368.00                         39,212.72



                                                                       15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四)有关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对外债务逾期情形

    1、公司之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之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有息债务逾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利息罚息违约
 借款主体                   借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年利率         本金金额
                                                                                                                                       金等
泽天盛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19 年 11 月 14 日   2020 年 11 月 13 日    5.66%             1,756.63             310.86
泽天盛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2018 年 6 月 29 日    2020 年 6 月 28 日     6.65%             1,898.25             326.00
泽天盛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              2019 年 11 月 20 日   2020 年 5 月 19 日     7.50%               787.32             159.37
泽天盛海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2019 年 11 月 29 日   2020 年 11 月 28 日    7.00%             1,900.78           1,561.05
泽天盛海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8 日   2020 年 10 月 17 日    5.46%             2,100.00             807.37
杭州安控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2020 年 4 月 9 日    2020 年 10 月 9 日     6.09%               227.80              25.03
杭州青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020 年 10 月 9 日    2021 年 10 月 9 日     7.50%             2,477.53               8.50
浙江安控    汪海东                                       2020 年 6 月 9 日     2021 年 6 月 8 日    24.00%                20.00               0.29
浙江安控    裘伸强                                      2020 年 9 月 24 日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8.00%             2,896.00             100.00
浙江安控    上海燕栢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     2021 年 3 月 2 日    18.00%               100.00               1.23
浙江安控    杭州英硕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    2021 年 11 月 6 日    18.00%             1,000.00              10.36
浙江安控    孙仁豪                                       2021 年 8 月 5 日    2021 年 11 月 4 日    18.00%                50.00               6.26
浙江安控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2017 年 10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23 日    6.22%            11,197.96             762.84
东望智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20 年 1 月 17 日    2021 年 2 月 10 日     5.66%             8,693.35           1,150.13



                                                                  15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利息罚息违约
 借款主体                      借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年利率         本金金额
                                                                                                                                            金等
东望智能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2019 年 5 月 17 日   2020 年 5 月 17 日     5.60%               2,000.00           244.23
东望智能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2019 年 10 月 24 日    2020 年 3 月 26 日     5.20%                375.31            190.85
东望智能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2019 年 3 月 8 日    2019 年 12 月 8 日     5.20%               1,788.10           363.87
东望智能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19 年 7 月 26 日   2021 年 12 月 21 日    7.00%               1,429.19           244.14
东望智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2019 年 8 月 12 日   2020 年 3 月 12 日     5.20%               1,200.00           248.46
东望智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2019 年 2 月 2 日    2020 年 1 月 31 日     5.20%               1,000.00           183.91
合计                                                                                                                        42,898.22         6,704.75

   注:公司之参股公司有息负债务是否存在逾期情况,公司无法掌握。

       2、公司之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经营债务逾期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之子公司经营债务逾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供应商名称                                            合同内容                 逾期金额

   1        郑州鑫胜              余海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1.68
   2        郑州鑫胜              平顶山森源电气有限公司                                                         承揽合同                        71.72
   3        泽天盛海              天津波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加工定做合同                        47.72
   4        泽天盛海              河南海洋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1.72
   5        泽天盛海              贝克休斯(中国)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724.27
   6        克拉玛依泽天          北京斯迪莱铂油气技术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                       158.68




                                                                       15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7        青鸟电子              杭州江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                        167.36
合计                                                                                                                                      1,183.15
   注:公司之参股公司经营负债务是否存在逾期情况,公司无法掌握。

       (五)关于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近五年来公司与子公司及其关联方(含参股公司)之间形成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往来方与公司    公司核算的
 序号        子公司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2020 年末         2021 年末      2022 年 4 月末
                         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1       新疆天安    公司之子公司     应收账款      314,792.55     1,122,744.00       1,122,744.00      831,744.00        831,744.00       831,744.00
   2       杭州安控    公司之子公司     应收账款     9,575,489.81               0.00      11,900.00             0.00              0.00
   3       陕西天安    公司之子公司     应收账款                                                           69,834.22        369,230.04       445,620.00
   4       浙江安控    公司之子公司     应收账款    12,041,444.73         664,985.08    1,011,605.08            0.00          2,530.00         2,530.00
   5       陕西安控    公司之子公司     应收账款                                                        6,378,799.68     13,775,653.92    14,634,336.22
   6       泽天盛海    公司之子公司     应收账款                     5,596,860.88       5,596,860.88    5,596,860.88      5,596,860.88     5,596,860.88
   7       青鸟电子    公司之子公司     应收账款                                0.00   30,837,213.00            0.00
   8       新疆安控    公司之子公司     应收账款      832,520.00     1,039,130.00       2,552,467.00        2,556.00      1,500,599.95     1,411,700.85
   9       安控油气    公司之子公司     应收账款                          306,355.52    1,657,817.90    2,983,909.24     20,216,951.14    22,425,314.17
  10       余维纳乐    公司之子公司     应收账款                                         916,100.15     1,615,980.30      3,301,300.15     3,301,300.15
  11       安控鼎睿    公司之子公司     应收账款                                        2,036,950.00            0.00
  12       求是嘉禾    公司之子公司     应收账款    21,004,156.00   21,118,716.00      21,118,716.00    5,236,496.06          8,365.00         8,365.00




                                                                    15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13     时代启程       公司之参股公司      应收账款                                77,824.00           35,200.00          431,051.00        541,283.00        541,283.00
     14     安控鼎辉       公司之参股公司      应收账款      16,750,391.00       15,750,391.00           9,475,293.23        9,475,293.23      9,475,293.23      9,475,293.23
     15     大漠石油       公司之参股公司      应收账款       3,358,399.00        3,579,913.00           4,616,013.00        7,052,013.00      7,169,887.00      7,169,887.00
 合计                                                        63,877,193.09       49,256,919.48          80,988,880.24       39,674,537.61     62,789,698.31     65,844,234.50

       注:公司与参股公司安控鼎辉形成的应收账款均为并表期间形成,与参股公司时代启程形成的应收账款多为并表期间形成。



       2、近五年来公司与子公司及其关联方(含参股公司)之间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1)2017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资金往来方      资金往来      往来方与公司的    公司核算的       2017 年初             2017 年度           2017 年度             2017 年末
                                                                                                                                                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类别        方名称          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余额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                                                                                 无
其附属企业
关联自然人
及其控制的                                                                                 无
法人
其他关联人
及其附属企                                                                                 无
业

公司的子公     新疆天安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433,560.00           3,000,000.00        7,433,56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司及其附属     杭州安控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1,578,052.05         406,122,276.39      507,700,328.44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15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资金往来方   资金往来   往来方与公司的   公司核算的    2017 年初              2017 年度           2017 年度         2017 年末
                                                                                                                                     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类别       方名称       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余额
企业         陕西天安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8,577,674.47          23,000,000.00       27,073,711.02      4,503,963.45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浙江安控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89,681,246.89         172,592,457.32      184,000,000.00     78,273,704.21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双良石油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797,670.75               1,716.15        2,799,386.9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陕西安控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8,663,888.04          35,944,908.00        9,461,452.01     75,147,344.03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郑州鑫胜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9,200,000.00          91,114,567.25       22,000,000.00     78,314,567.25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郑州安控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77,900.00                                                   177,90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泽天盛海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5.00          127,000,000.00       81,000,000.00     46,000,055.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泽天工程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3.00            3,000,000.00        2,000,000.00      1,000,033.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克拉玛依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1.00                                                        11.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泽天

             泽天能源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1.00                                                        11.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安控鼎辉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6,600,022.00         215,804,187.64       40,000,000.00    232,404,209.64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克拉玛依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060,022.00           1,650,517.83          127,629.04      7,582,910.79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安控

             杭州青鸟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51,844,147.35      141,958,679.32      9,885,468.03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求是嘉禾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7,099.80                              7,099.8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三达新技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9,532,650.00       27,000,000.00      2,532,65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术

             东望智能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44,467,816.70       58,000,000.00     86,467,816.7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安控石油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8,000,000.00       12,000,000.00      6,000,00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158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资金往来方      资金往来    往来方与公司的   公司核算的    2017 年初              2017 年度           2017 年度          2017 年末
                                                                                                                                          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类别        方名称        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余额

     小计                                                  327,770,146.20      1,423,082,344.43      1,122,554,746.73    628,297,743.90

     总计                                                  327,770,146.20      1,423,082,344.43      1,122,554,746.73    628,297,743.90


       (2)2018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资金往来方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与公司的   公司核算的    2018 年初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2018 年末
                                                                                                                                          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类别         名称         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余额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                                                                           无
其附属企业
关联自然人
及其控制的                                                                           无
法人
其他关联人
及其附属企                                                                           无
业
               新疆天安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9,797,600.00       14,612,426.53       5,185,173.47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公司的子公     陕西天安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503,963.45          24,288,598.41       13,516,398.42      15,276,163.44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司及其附属     浙江安控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78,273,704.21         276,661,579.87      282,918,000.00      72,017,284.08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企业           陕西安控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75,147,344.03          38,632,754.50       64,660,287.20      49,119,811.33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郑州鑫胜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78,314,567.25          36,002,817.25       14,500,000.00      99,817,384.5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159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资金往来方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与公司的   公司核算的    2018 年初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2018 年末
                                                                                                                                          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类别            名称       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余额

             郑州安控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77,900.00               300,000.00            50,000.00        427,90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泽天盛海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6,000,055.00           67,806,000.00        62,400,000.00      51,406,055.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泽天工程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00,033.00                                                    1,000,033.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克拉玛依泽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1.00                                                           11.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天
             泽天能源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1.00                                         11.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安控鼎辉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32,404,209.64           53,686,614.83        86,527,600.00     199,563,224.47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克拉玛依安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7,582,910.79           36,320,541.06        36,482,824.64       7,420,627.21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控
             青鸟电子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9,885,468.03          194,344,000.00       202,907,941.82       1,321,526.21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求是嘉禾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7,099.80                                     7,099.8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三达新技术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532,650.00           21,832,650.00        24,365,30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东望智能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86,467,816.70          269,021,688.00       355,489,504.7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安控石油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000,000.00           13,046,647.73                           19,046,647.73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新加坡安控
                           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57,405.46                             557,405.46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泽天
   小计                                                  628,297,743.90         1,052,298,897.11     1,158,437,394.11    522,159,246.90

  总计                                                   628,297,743.90         1,052,298,897.11     1,158,437,394.11    522,159,246.90


   (3)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60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单位:人民币元
                          往来方与公   公司核算                    2019 年度往来累     2019 年度往来
非经营性资   资金往来方                           2019 年初往来                                           2019 年度偿还累     2019 年末往来资金    形成原   往来性
                          司的关联关   的会计科                    计发生金额(不       资金的利息(如
  金往来        名称                                资金余额                                                计发生金额              余额             因       质
                              系          目                           含利息)               有)
现大股东及
                                                                                      无
其附属企业
前大股东及
其附属企业                                                                            无
                          往来方与公   公司核算                    2019 年度往来累     2019 年度往来
其他关联资   资金往来方                           2019 年初往来                                           2019 年度偿还累     2019 年末往来资金    往来形   往来性
                          司的关联关   的会计科                    计发生金额(不       资金的利息(如
  金往来        名称                                资金余额                                                计发生金额              余额           成原因     质
                              系          目                           含利息)               有)

大股东及其
                                                                                      无
 附属企业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新疆天安                               5,185,173.47       1,500,000.00                            6,685,173.47                    -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陕西天安                              15,276,163.44        150,000.00                             2,507,876.11        12,918,287.33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公司的子公   浙江安控                              72,017,284.08      43,594,309.32                           35,193,307.25        80,418,286.15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司及其附属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企业      陕西安控                              49,119,811.33      41,201,867.51                           11,689,407.71        78,632,271.13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郑州鑫胜                              99,817,384.50      30,052,267.96        6,681,504.92       33,786,521.30       102,764,636.08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郑州安控                                 427,900.00                                                427,900.00                     -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161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泽天盛海                             51,406,055.00    79,980,000.00                       123,642,826.47       7,743,228.53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泽天工程                              1,000,033.00                -                                    -       1,000,033.00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克拉玛依泽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11.00                                                 11.00                   -   往来款
             天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泽天能源                                         -                                                                        -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新疆安控                              7,420,627.21    33,287,881.16                        27,191,619.95      13,516,888.42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青鸟电子                              1,321,526.21   177,515,345.62                       114,505,342.63      64,331,529.20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求是嘉禾                                         -     1,437,099.80                          550,000.00          887,099.80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三达新技术                                       -                                                                        -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已失去控制   其他应收                                                                                                     非经营
             东望智能                                         -                                                                        -   往来款
                          的子公司       款                                                                                                         性往来
                                       长期应收
                                       款、一年
                          公司之子公                                                                                                                非经营
             安控石油                  内到期的   19,046,647.73     1,000,000.00        1,350,728.55     2,000,000.00      19,397,376.28   往来款
                              司                                                                                                                    性往来
                                       非流动资
                                         产
             新加坡安控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557,405.46                 -                                    -         557,405.46   往来款
             泽天             司         款                                                                                                         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                                                                         无



                                                                        162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及其控制的
   法人
                                         长期应收
其他关联人                               款、一年
                            公司之参股                                                                                                                           非经营
及其附属企    安控鼎辉                   内到期的   199,563,224.47     44,864,723.40         12,513,902.61       48,353,200.16       208,588,650.32   往来款
                              公司                                                                                                                               性往来
       业                                非流动资
                                           产

   总计                                             522,159,246.90    454,583,494.77         20,546,136.08      406,533,186.05       590,755,691.70


       (4)2020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往来方与公   公司核算                    2020 年度往来累        2020 年度往来
非经营性     资金往来方名                           2020 年期初往                                            2020 年度偿还累     2020 年期末往来资               往来性
                            司的关联关   的会计科                    计发生金额(不         资金的利息(如                                             形成原因
资金往来          称                                 来资金余额                                                计发生金额             金余额                       质
                                系          目                          含利息)                 有)

现大股东
及其附属                                                                               无
企业
前大股东
及其附属                                                                               无
企业

                            往来方与公   公司核算                    2020 年度往来累        2020 年度往来
其它关联     资金往来方名                           2020 年期初往                                            2020 年度偿还累     2020 年期末往来资    往来形成   往来性
                            司的关联关   的会计科                    计发生金额(不         资金的利息(如
资金往来          称                                 来资金余额                                                计发生金额             金余额           原因        质
                                系          目                          含利息)                 有)

大股东及                                                                               无




                                                                            163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其附属企
业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新疆天安                            -2,924,826.53                                    3,000,000.00          75,173.47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陕西天安                            12,918,287.33    5,456,861.18                   18,358,082.96          17,065.55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浙江安控                            80,418,286.15      27,076.57                     1,240,312.67      79,205,050.05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陕西安控                            78,632,271.13    3,028,558.26                   33,650,012.52      48,010,816.87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郑州鑫胜                           102,764,636.08     606,491.63    6,616,362.47      919,892.25      109,067,597.93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公司的子   泽天盛海                             7,743,228.53     707,930.00                      745,070.01        7,706,088.52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及其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附属企业   泽天工程                             1,000,033.00                                      50,000.00         950,033.00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新疆安控                            13,516,888.42   42,843,453.71                   28,752,371.28      27,607,970.85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青鸟电子                            64,331,529.20     501,771.18                     9,345,511.59      55,487,788.79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求是嘉禾                              887,099.80      484,844.00                                        1,371,943.80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东望智能                            -5,649,909.44    7,124,164.91                                       1,474,255.47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时代启程                              -650,000.00     738,263.19                                           88,263.19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16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宜宾安控                                                  110,599.00                                          110,599.00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余维纳乐                                                31,694,365.16                                       31,694,365.16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其他应收
                                       款、长期
                          公司之子公   应收款、                                                                                                 非经营
           安控石油                                19,397,376.28                    1,254,722.00                       20,652,098.28   往来款
                              司       一年内到                                                                                                 性往来
                                       期的非流
                                        动资产
           新加坡安控泽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557,405.46                                                          557,405.46    往来款
           天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香港安控                                                     6,603.64                                            6,603.64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ETROL(USA)                                                99,632.60                                            99,632.60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其他应收
                                       款、长期
其他关联
                          公司之参股   应收款、                                                                                                 非经营
人及其附   安控鼎辉                               208,588,650.32                   12,894,434.09    13,049,153.04     208,433,931.37   往来款
                             公司      一年内到                                                                                                 性往来
属企业
                                       期的非流
                                        动资产
  总计                                            581,530,955.73   93,430,615.03   20,765,518.56   109,110,406.32     592,616,683.00


    (5)2021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16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单位:人民币元
                          往来方与公   公司核算                    2021 年度往来累         2021 年度往来
非经营性资   资金往来方                           2021 年期初往                                             2021 年度偿还累    2021 年期末往来     往来形成   往来性
                          司的关联关   的会计科                    计发生金额(不          资金的利息(如
  金往来       名称                                来资金余额                                                 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原因        质
                              系            目                        含利息)                  有)
现大股东及
                                                                                      无
其附属企业
前大股东及
                                                                                      无
其附属企业
                          往来方与公   公司核算                    2021 年度往来累         2021 年度往来
其它关联资   资金往来方                           2021 年期初往                                             2021 年度偿还累    2021 年期末往来     往来形成   往来性
                          司的关联关   的会计科                    计发生金额(不          资金的利息(如
  金往来       名称                                来资金余额                                                 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原因        质
                              系            目                        含利息)                  有)
大股东及其
                                                                                      无
附属企业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新疆天安                                 75,173.47         12,933.08                                 34,878.89          53,227.66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陕西天安                                 17,065.55      11,393,218.49                                 9,000.00       11,401,284.04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公司的子公    浙江安控                             79,205,050.05       1,781,734.00                            49,628,126.66       31,358,657.39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司及其附属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企业          陕西安控                             48,010,816.87       2,154,107.01                             1,438,586.95       48,726,336.93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郑州鑫胜                            109,067,597.93                             6,544,368.91       1,305,685.62     114,306,281.22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泽天盛海                              7,706,088.52       2,943,000.00                               779,343.56        9,869,744.96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16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泽天工程                                950,033.00                                                           950,033.00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新疆安控                              27,607,970.85     3,950,859.36                     2,450,586.21      29,108,244.00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青鸟电子                              55,487,788.79      733,400.00                      8,367,835.04      47,853,353.75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余维纳乐                              31,694,365.16      205,000.00                     30,000,000.00       1,899,365.16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安控石油                              20,652,098.28                     1,192,455.83     1,500,000.00      20,344,554.11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新加坡安控泽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557,405.46                                                           557,405.46    往来款
                 天             司       款                                                                                                        性往来
             ETROL(USA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99,632.60                                                            99,632.60   往来款
                 )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杭州安控                             -36,706,996.06    37,326,423.66                                         619,427.60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安控自动化                             -46,884,168.05   218,725,699.20                   168,778,543.01       3,062,988.14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其他应收
                                         款、一年
                            公司之参股                                                                                                             非经营
               安控鼎辉                  内到期的   208,433,931.37                    11,902,179.95    23,077,837.80     197,258,273.52   往来款
其他关联人                    子公司                                                                                                               性往来
                                         非流动资
及其附属企
                                         产
业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东望智能                               1,474,255.47     2,354,271.00                                        3,828,526.47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时代启程     公司之参股   其他应收        88,263.19        25,620.12                                         113,883.31    往来款   非经营



                                                                          167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子公司     款                                                                                                                      性往来
     总计                                           507,536,372.45    281,606,265.92         19,639,004.69      287,370,423.74       521,411,219.32


       (6)2022 年 1-4 月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往来方与公   公司核算                    2022 年 1-4 月往       2022 年 1-4 月
非经营性                                            2022 年期初往                                            2022 年 1-4 月偿还   2022 年 4 月末往               往来性
              往来方名称    司的关联关   的会计科                    来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的利                                              形成原因
资金往来                                             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质
                                系            目                      (不含利息)            息(如有)
现大股东
及其附属                                                                               无
企业
前大股东
及其附属                                                                               无
企业
                            往来方与公   公司核算                    2022 年 1-4 月往       2022 年 1-4 月
其它关联     资金往来方名                           2022 年期初往                                            2022 年 1-4 月偿还   2022 年 4 月末往    往来形成   往来性
                            司的关联关   的会计科                    来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的利
资金往来          称                                 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原因        质
                                系            目                      (不含利息)            息(如有)
大股东及
其附属企                                                                               无
业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新疆天安                                  53,227.66                                                                       53,227.66     往来款
公司的子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及其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陕西天安                              11,401,284.04                                                                   11,401,284.04     往来款
附属企业                        司            款                                                                                                                 性往来
               浙江安控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31,358,657.39                                                                   31,358,657.39     往来款    非经营




                                                                            168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书面回复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陕西安控                              48,726,336.93     150,000.00                       278,340.38     48,597,996.55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郑州鑫胜                             114,306,281.22                   1,611,901.24        68,309.73    115,849,872.73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泽天盛海                               9,869,744.96                                      209,087.98      9,660,656.98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泽天工程                                950,033.00                                                        950,033.00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新疆安控                              29,108,244.00                                       15,354.85     29,092,889.15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青鸟电子                              47,853,353.75                                                     47,853,353.75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余维纳乐                               1,899,365.16                                                      1,899,365.16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安控石油                              20,344,554.11                    289,380.00                       20,633,934.11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新加坡安控泽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557,405.46                                                        557,405.46    往来款
     天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ETROL(USA)                                 99,632.60                                                         99,632.60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杭州安控                                619,427.60                                                        619,427.60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安控自动化                              3,062,988.14   13,028,127.15                   14,782,468.48      1,308,646.81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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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收
                        公司之参股   款、一年内                                                                                                非经营
            安控鼎辉                              197,258,273.52                   2,578,913.69     5,178,225.54    194,658,961.67   往来款
                          子公司     到期的非                                                                                                  性往来
其他关联
                                     流动资产
人及其附
                        公司之子公   其他应收                                                                                                  非经营
属企业      东望智能                                3,828,526.47                                                      3,828,526.47   往来款
                            司          款                                                                                                     性往来
                        公司之参股   其他应收                                                                                                  非经营
            时代启程                                 113,883.31                                                        113,883.31    往来款
                          子公司        款                                                                                                     性往来
  总计                                            521,411,219.32   13,178,127.15   4,480,194.93    20,531,786.96    518,537,754.44                -


    近五年及截止 2022 年 4 月末,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及其关联方(含参股公司)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如上述(1)-(6)所示,公司与参股公司

安控鼎辉(利息除外)和时代启程往来款项均为并表期间形成,对东望智能的其他应收款项为并表期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和失控后承担的担保义务。

    综上,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及违规担保情形。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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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回复:

    根据我们对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执行的审计程序所获

得的审计证据,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2018 年度财务

报表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的专项说明,我们未发现 2017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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