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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中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300371               证券简称:汇中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8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20,000,000扣除公司回购的用于
股权激励未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95,000股后的股份总数119,905,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119,905,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7,962,000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
参考价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
=119,905,000股×2.00元÷10股=23,981,000.00 元。本次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际
增加股本数=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每10股转增股数÷10股=119,905,000股×4股
÷10股=47,962,000股。

     因公司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未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不参与分红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计算除权价格时,每股转增股本比例应按实际转增股本数÷总股本(含公司回
购 的 用 于 股 权 激 励 未 授 予 尚 未 注 销 的 股 份 ) =47,962,000 股 ÷ 120,000,000 股
=0.399683,即以0.399683计算每股转增股本比例。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按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公司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未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23,981,000.00
元÷120,000,000股=0.199842 元/股,即以0.19984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综上,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18年年度
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即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
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
-0.199842元/股)÷(1+0.399683)。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9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扣除公司
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未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95,000股后的股份总数119,90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1];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股。

    [注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7,962,000股(其
中包含公司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未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95,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本于2019年5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
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
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转增股本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21日。

       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七章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
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做相应调整,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由9.56元/股调整为6.6857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回购价格的调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公积金转增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非         65,364,105    54.51%       26,145,642        91,509,747     54.51%

流通股

二、无限售
                    54,540,895    45.49%       21,816,358        76,357,253     45.49%
条件流通股

三、股份总
              119,905,000[注2]    100.00%      47,962,000   167,867,000[注2]   100.00%
数


     注2:公司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未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95,000股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利,

故在计算股份总数变动前后均予以扣除。

     注3:转增股本总数与分项求和差异系零碎股向下取整所致,零碎股处理最终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八、摊薄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167,962,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0.4856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126号

     咨询联系人:韩蕊

     咨询电话:0315-3856690

     传真电话:0315-3190081

     十、备查文件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