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0-07-31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第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
4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
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
展。
因监事会主席郭立志、监事付婕、监事万迪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
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进行回避表决。上述 3 名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
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半数,关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内容无法形成
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