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增彪)2023-03-28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于增彪
本人作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所有董事会会议,
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参加会议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
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实际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
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5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于增彪 5 5 0 0 否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应列席次数 亲自列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于增彪 3 2 1 否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程
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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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在公司任职期内,本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
独立意见:
2022年3月23日,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
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
失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的议案》
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14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5日,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中铁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5日,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
预案的议案》《关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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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相关财务报告等议案。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及其他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调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汇报;
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防范经营
风险,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
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
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内部控制、关联交易
等事项进行核查;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充分沟通,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
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本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本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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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等。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独立公正地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
议,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3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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