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鹏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11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20-088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核查,王志方先生、王华杰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本次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王志方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华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核查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被聘任
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
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被聘任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王志方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高贤华先生、田进平
先生、魏泉胜先生、范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范笑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聘任魏泉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
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本次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                ————                ————
     余伟平                  盛元贵                  朱 红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