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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实施进展公告2019-07-03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9-07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计划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9,836,5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收到东方集团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该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比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占公司总
                                                     (元)   (万股)
                                                                              股本)

                                2019 年 6 月
 扬州东方集        集中竞价交
                                 10 日-2019         5.097     792.3412      0.3404%
 团有限公司            易
                                年7月1日


    东方集团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次数为 10 次。东方集团自 2018 年
11 月 13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股数
792.3412 万股,减持比例为 0.340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数 ( 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0,793.              130,001
                                                 56.1856              55.8452
                                           6                  .2588
 扬州东方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793.              130,001
 团有限公司                                      56.1856              55.8452
                                           6                  .25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东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东方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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