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9-11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涉及 376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61,320 股,占此次回 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3463%。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此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办理完成,公司将按照规定办 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327,886,356 股变更为 2,319,825,036 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2、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1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3800.00 万股调整为 2,776.74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 460 人调整 为 398 人。其中,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徐海波、于玮、戴宝锋、陈永华 4 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 2017 年 7 月 6 日前 6 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暂缓授予徐海波、于玮、戴宝锋、陈永华该 4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260 万股, 并确定以 2017 年 7 月 6 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5.92 元/股,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39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16.7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办理完 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 4、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因激 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吴文华等 7 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对上述 7 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合计 32.8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92 元/股。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 总股本由 2,329,001,956 股减少至 2,328,673,956 股。 5、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18 年 4 月 26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 5.92 元/股,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7.22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 司股份总数由原来 2,328,673,956 股增加至 2,330,046,156 股。 6、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51 人,可申请解 除的限售股票合计为 912.304 万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8 月 27 日;同意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许栋、刘智勇等 36 人离职以 及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王丁、马建威等 4 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上述 40 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合计 215.98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2,330,046,156 2 股变更为 2,327,886,356 股。 7、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合计 44.888 万股限制性股办 理相关解锁事宜;同意对因部分离职及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共计 376 名激 励对象所涉及的合计 806.132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手续。 8、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解 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4.888 万股,占此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93%。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由于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唐瞻远、冼华聪等 52 人离职以及 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苏国豪、赵旺等 5 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由公司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4.27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7-226 号), 公 司 2018 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395,101,943.84 元,未达成公司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 的业绩考核目标“相比 2016 年,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因此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中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641.856 万股,涉及回购激励对象 319 名。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上述 376 名激励对象 所涉及的合计 806.1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 0.3463%。 2、回购价格 3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92 元/股;2018 年 8 月,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现金股利 0.309817 元人民币;2019 年 7 月,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 金股利 0.25 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因上述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现金分红目前 均由公司代管,未实际派发,此次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 5.92 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 4,772.30 万元。 4、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 第 18-00004 号《验资报告》。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806.132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 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予以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327,886,356 股 变 更 为 2,319,825,036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 数量 比例 减少 数量 比例 加 一、限售条件流 19,689,510 0.85% 8,061,320 11,628,190 0.50%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4,760,750 0.20% 4,760,750 0.20% 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928,760 0.64% 8,061,320 6,867,440 0.30% 二、无限售条件 2,308,196,846 99.15% 2,308,196,846 99.50% 流通股 三、总股本 2,327,886,356 100% 2,319,825,036 100%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