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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9-12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

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

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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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项目。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

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

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

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

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

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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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

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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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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