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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关于为参股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2-16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9-13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云科技”)拟与中关村科技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

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为支持参股公司 IDC 数据中心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收益,易事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披云网络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参股公司腾云科技的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同时由披云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腾云科技、赵海东及其配偶共同为

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融资租赁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

及腾云科技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 年 08 月 16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

北二街 4 号

    4、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元

    5、法定代表人:赵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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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通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租赁;网页设计;工程设计;计算机系统

集成;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出租商业用房、

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腾云科技 10%股权,此外,持有其控股股东披

云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8.5%股权。腾云科技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披云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800                  9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                   10%

              合计                           2,000                  100%

    9、财务数据:

    2019 年第三季度腾云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4,815.51

              净资产                                 2,015.27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8,288.36

              净利润                                   0.54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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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租赁物:IDC 数据中心相关设备

    5、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0 万元

    6、担保期限: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

在决议有效期内若实际发生担保责任时,保证期间为起租日起至债务人的所有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具体以届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腾云科技在IDC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方面拥有

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业务拓展能力,公司与披云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腾云

科技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参股公司大力开展IDC数据中心项目,提高公司投资收

益,披云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赵海东及其

配偶共同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

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

促进其IDC数据中心业务发展,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增厚公司业绩;披云网络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赵海东及其配偶共同为公

司提供反担保,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

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北京

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39,325 万元,占公

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9.27%。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为参股公司融资租赁业

务提供担保事项实施以后,公司对外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44,125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2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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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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