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9-13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权益变动完成后,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作为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中,股权交易事项尚需通过广东省国资委审批及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在取得上述批准后,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 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 、 本次 权益 变动 事项 中, 转让 方 扬州 东方 集团 有限 公司 所持 公司 股 份尚 有 1,001,349,997 股存在质押情况,以及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 210,000,000 股。东方集团已与相关质权及被担保方就股份交割达成一致可 实施方案。如上述受限股份未及时满足交割条件,则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 不确定性。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关于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0 年内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通过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导致实际控制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 地位的承诺尚需相关豁免程序通过,该等豁免的不确定性将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存在不确 定性。 1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事特”)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健控股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 东方集团持有公司 29.99%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恒健控股公司。 东方集团此次拟转让的公司股份总数为 695,715,600 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308,202.0108 万元。东方集团取得交易对价后将主要用于归还股权融资款项以降低股权 质押比例,解除东方集团股权质押风险。同时,部分款项将承接上市公司部分债权以及 出借给上市公司,缓解上市公司融资压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资 产结构、持续健康发展。转让股份数量、每股转让价格和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如下: 转让数量 转让价格 转让价款 转让方 (股) (元/股) (元) 东方集团 695,715,600 4.43 3,082,020,108 恒健控股公司、安远慧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盟科技”)、何宇先生、何思 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慧盟科技、何宇先生作 为东方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无条件放弃其持有的全 部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87,450,329 股)所对应的表决权,该部分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8.0804%,恒健控股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恒健控股公司未持有公司股票;东方集团持有 1,300,012,588 股 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56.0393%,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1,300,012,588 股,拥有表决权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0393%;慧盟科技持有 172,704,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7.4447%,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172,704,000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4447%; 何宇先生持有 14,746,329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0.6357%,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14,746,329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57%。 本次权益变动后,恒健控股公司持有 695,715,6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2 29.99%,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695,715,600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 为公司第一 大股东; 东方集 团持有易 事特 604,296,988 股,占上 市公司 总股本的 26.0492%,拥 有表 决权的 股份 604,296,988 股 ,拥有 表决 权股 份占公 司总 股本的 26.0492%;慧盟科技持有 172,704,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7.4447%,拥有表决 权的股份 0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何宇先生持有 14,746,329 股公司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0.6357%,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0%。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易事特 798,678,3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4.4284%。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拥有表决权股 拥有表决权比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 例 (股) % (股) % 东方集团 1,300,012,588 56.0393 1,300,012,588 56.0393 慧盟科技 172,704,000 7.4447 172,704,000 7.4447 何宇 14,746,329 0.6357 14,746,329 0.6357 恒健控股公司 0 0 0 0 本次权益变动后 拥有表决权股 拥有表决权比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 例 (股) % (股) % 东方集团 604,296,988 26.0492 604,296,988 26.0492 慧盟科技 172,704,000 7.4447 0 0 何宇 14,746,329 0.6357 0 0 恒健控股公司 695,715,600 29.99 695,715,600 29.99 三、其它事项 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恒健控股公司的 3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方集团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2、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恒健控股公司或指定主体将按 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不低于 5%的部分要约 收购,东方集团应(东方集团并应促使其一致行动人)接受要约,并且保证恒健控股公 司最终要约收购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 5%;从而使得恒健控股公司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及 后续的部分要约收购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4.99%,以进一步巩固对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四、备查文件 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