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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0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0-00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0年3月6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8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时小莉
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并通过决议
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
事会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自
查,认为公司满足上述相关法规的要求,已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及外部市场环境,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各项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以询价
发行的方式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12 个月内择机向特

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时效等有
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及中
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原则,由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

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5,00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
得出,且发行 数量不超过 本次非公 开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 的 30%, 即不超过
695,947,510 股(含 695,947,510 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五)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投资者和自
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
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文

后,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以价格优先的方式确定发行
对象。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

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
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 14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3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易事特运营总部及技术中心                70,000.00             64,000.00

     5G 产业智能制造技改建设项目               31,777.56             27,000.00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             18,561.62             13,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偿还银行贷款                       16,000.00             16,000.00

               合    计                       161,339.18            145,000.00


    除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上述

项目的资本性支出部分,剩余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

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弃权、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4
案》,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弃权、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的议案》,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弃权、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弃权、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5
100%。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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