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易事特: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0-08-03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0-08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权益变动完成后,
公司将从实际控制人何思模、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且无
控股股东状态。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
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中, 转让方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尚有
993,349,995 股存在质押情况,以及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 210,000,000 股。东方集团已与相关质权及被担保方就股份交割达成一致可实
施方案。如上述受限股份未及时满足交割条件,则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
确定性。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事特”)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与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以下简称“广东恒锐”)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东方集
团持有公司 18%的股份协议转让给广东恒锐。

    东方集团此次拟转让的公司股份总数为 417,568,600 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1
184,982.8898 万元。东方集团取得交易对价后将主要用于归还股权融资款项以降低股权

质押比例,解除东方集团股权质押风险。同时,部分款项将承接上市公司部分债权,缓

解上市公司融资压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持续健康发

展。转让股份数量、每股转让价格和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如下:

                             转让数量                转让价格               转让价款
       转让方
                              (股)                 (元/股)               (元)

     东方集团              417,568,600                 4.43              1,849,828,898

    为了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开展,广东恒锐、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签署《关于易事
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东方集团承诺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至本次交易完成满三年之日的期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的剩余全
部上市公司股份(878,843,988 股)的表决权,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84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东恒锐未持有公司股票;东方集团持有 1,296,412,588 股无限

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55.8841%,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1,296,412,588 股,拥有表决权

股 份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55.8841% 。 东 方 集 团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 易 事 特

1,490,793,917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2632%,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1,490,793,917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4.2632%。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恒锐持有 417,568,6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18%,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417,568,600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东方集团持

有易事特 878,843,988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7.8841%,拥有表决权的

股份 0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易事

特 1,073,225,317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6.2632%,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194,381,329 股,拥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3791%。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拥有表决权股       拥有表决权比
                                         持股比例
                       (股)                              数(股)               例

                                             2
   东方集团       1,296,412,588    55.8841%        1,296,412,588     55.8841%

   广东恒锐             0              0                    0           0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拥有表决权股    拥有表决权比
                                   持股比例
                      (股)                         数(股)           例

   东方集团       878,843,988      37.8841%                 0           0

   广东恒锐       417,568,600      18.0000%         417,568,600      18.0000%

   三、其它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则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
的情形。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集团、
广东恒锐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刊登的《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
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
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