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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莱克:安信证券关于斯莱克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9-0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斯莱克(300382)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青岳                      联系电话:021-35082056
         保荐代表人姓名:聂晓春                      联系电话:021-350821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保荐代表人每月获取并核查募集资金专户的
                                                            银行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将在下半年度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对外投资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6.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7.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8.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021 年 6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田士超、郭明新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41 号),对安
整改情况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出具警示函的处分。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青岳              聂晓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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