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9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
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进行的,符合公
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需求。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交易价格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进行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
实际发展需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祝祥军 孙新卫 周辉
2021 年 1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祝祥军 孙新卫 周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