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 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祝祥军 孙新卫 周辉 2021 年 1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祝祥军 孙新卫 周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