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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邦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陈继勇)2019-04-19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富邦股份”)的独
立董事,2018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有关议案或议题发
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8 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9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9                 0                 0             0


    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2018 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4 次股东大会。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地给出合
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
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
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独立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独立意见名称
                                                                            见类型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
                                      意见

                                      3、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8 年 4 月 19 日   6、关于 2018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   同意
二十八次会议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1、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


                                      1、关于调整 2017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规
                                      模与用途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8 年 5 月 30 日   2、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   同意
二十九次会议
                                      2017 年度配股发行数量相关事宜的独
                                      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8 年 6 月 19 日    2、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        同意
三十次会议
                                       立的考核指标科学性与合理性的独立
                                       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8 年 7 月 6 日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与自有资金        同意
三十一次会议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 、 关 于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支 付 PST
                                       INDUSTRIES 第二期 15%股权交易
                                       对价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与自有资金
                 2018 年 8 月 17 日                                             同意
三十二次会议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8 年 8 月 27 日    2、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        同意
三十三次会议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
                                       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终止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8 年 10 月 22 日   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除限售的         同意
三十四次会议
                                       全部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使 用募集 资金 支付 Holland
                                       Novochem B.V.第四期 15%股权资金
                               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和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18 年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
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提出专业建议,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搜寻符合公司
发展的优秀人才,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
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按照《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
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对公司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的使用、日常经营
情况定期查阅,认真听取有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
及时地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性意见;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
阅相关资料,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勤勉尽责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3、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会议,按
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就公司 2018 年战略发展规划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对
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审核,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的健
康、快速发展出谋划策。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和主要子公司进行
了实地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管理层进行交流,通过电话和网络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必
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
生。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
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继勇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