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富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9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

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同意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中,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

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

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报告

期内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19 年度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与公司整体薪酬机制保持一致,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

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

    七、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此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可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

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

    八、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对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

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宜。

       九、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武汉禾大、武汉盘古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

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双方均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价有偿及公开、公

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严格执行了有关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宜。

       十一、关于 2018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保证

公司规范运作,能公允地反映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十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

董事的情形,各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

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须有的独立
性。对上述候选人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慧德、陈继勇、许秀成

                                                     2019 年 4 月 19 日